低壓電

低壓電

低壓電(Low Voltage)在不同國家有不同定義。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的標準,低壓電是指介乎50到1000均方根伏特的交流電,或介乎120到1500伏特的直流電。

各國標準

英國

根據英國標準BS 7671,低壓電是指兩導體之間,電壓介乎50到1000均方根伏特的交流電或120到1500伏特的直流電;或導體與地之間,電壓介乎50到600均方根伏特的交流電或120到900伏特的直流電。特低壓指在導體與導體之間或導體與地之間,不超逾50伏特均方根交流電或120伏特直流電的電壓。

BS 7671交流電直流電
低壓V: 50–1000V
V: 50–600V
V: 120–1500V
V: 120–900V
特低壓<50V<120V

香港

在香港,機電工程署出版的《電力 (線路)規例工作守則》和香港法例第406章 《電力條例》,低電壓的定義與英國標準相同。

美國

在美國,國家電氣工作守則(National Electrical Code)定義低壓電是介乎0到49伏特。

電壓標準

IEC 60038 中定義了一系列低壓交流系統的電壓標準。

三相四線或三相三線系統單相三線系統
額定電壓 (V)額定電壓 (V)
50Hz60Hz60Hz
-120/208120/240
230240-
230/400230/400-
-277/480-
-480-
-347/600-
-600-
400/690--
1000--

容許誤差為額定電壓的±10%。

上表的第一、二欄,第一個數字代表相線與中線之間的電壓(V),第二個數字代表相線之間的電壓(V)。若只有一個數字,代表這是三相三線系統,數字代表相線之間的電壓(V)。

直流電

直流電流(Direct current),可通過使用稱為整流器的電子元件(通常情況下)或機電元件(在歷史上),使交流電流只向一個方向流動,將其轉化為直流電流。直流電流由成交流電流的逆變器或電動發電機組。

第一個商業化的電力傳輸由托馬斯·愛迪生在十九世紀後期開發,使用110伏特的直流電。然而由於在傳輸和電壓轉換的優勢差異,今天幾乎所有的電力分配為交流電。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曾經發展過超高壓直流電系統,現在該技術是在遠程及水下電力傳輸上,除了高壓交流電以外的另一種選項然而並不常見。但是特種套用要求上,如一些第三軌或架空電車線的鐵路電力系統還是用直流電,交流電被分配到一個變電站利用一個整流器轉換為直流電。

而末端套用上卻是直流電的天下,尤其是在技術發展的地帶(如加州的矽谷等),目前幾乎所有充電器都使用直流電對電池進行充電,且在幾乎所有電子科技系統中作為電源。非常大量的直流電源還用於生產鋁和其它電化學過程。直流還用在一些鐵路推進,尤其是在城市地區的捷運,並且隨著捷運路線順便建立了一個直接輸出高壓直流電的電網,供給有限的沿路工商業套用是常見做法。

交流電

交流電流(Alternating Current,縮寫:AC)是指大小和方向都發生周期性變化的電流,在一個周期內的運行平均值為零。不同於直流電,後者的方向是不會隨著時間發生改變的,並且直流電沒有周期性變化。

通常波形為正弦曲線。交流電可以有效傳輸電力。但實際上還有套用其他的波形,例如三角形波、正方形波。生活中使用的市電就是具有正弦波形的交流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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