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萬彪

伏萬彪

伏萬彪,1949年11月生,寧夏西吉人,大專文化,中共黨員,寧夏賀蘭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基本信息

任職經歷

在部隊時,年年受到部隊的嘉獎,多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並榮立三等功3次。轉業到地方工作以後,他虛心向周圍的同志學習,並經常利用休息時間學習政治理論和法律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心理素質。他先後任賀蘭縣人民法院暖泉法庭庭長、行政審判庭庭長、經濟審判庭庭長、副院長等職務。僅在暖泉法庭一乾就是十年,每項工作都完成得很出色。他擔任院領導後,著重抓該院的民事審判和審判方式改革工作。除抓全院的工作外,他每年親自審理各類案件20餘件,為國家經濟建設服務,為人民民眾排憂解難,為該院的民事審判工作作出了貢獻。

主要獎項

1980~1990年連年被賀蘭縣黨委、政府評為先進工作者,1990年被賀蘭縣委、政府評為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個人,1996年被賀蘭縣人大常委會在評議公、檢、法工作中評為優秀幹警,1986年被銀川市委、市政府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工作者,1987年被寧夏回族自治區政法委員會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1988年被銀川市委、政府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1997年被賀蘭縣委、縣政府評為先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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