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皓

伍皓

伍皓,男,1970年4月出生,漢族,四川達縣人,1992年5月入黨,1992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任雲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副局長。 現任雲南省廣播電視局副局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伍皓出席會議發言 伍皓出席會議發言

伍皓1988年考入北京大學中文系,在校期間,作為優秀大學生代表兩次在中南海懷仁堂受到江澤民主席親切接見。1992年畢業後自願申請進藏工作,歷任新華社西藏分社記者、拉薩記者站站長、政文採訪室主任。參與推出了孔繁森、陳金水等全國重大先進典型,榮獲西藏自治區首屆“十佳新聞工作者”稱號,兩次受到新華社總社社長通令嘉獎。1998年3月起任西藏自治區黨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被西藏自治區黨委授予1998年度“先進工作者”稱號。1999年10月,調入新華社雲南分社,任政文採訪部主任。2002年6月,主持創辦《雲南內參》,任分社內刊編輯室主任、《雲南內參》主編。2003年4月起任副總編輯 。

2009年2月雲南“躲貓貓”案,伍皓開創性地組織“網民調查委員會”,由此成名;2009年年底,伍皓成為國內首位實名開微博廳級高官。2009年,雲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伍皓成功把全國的注意力引到了雲南。從省委宣傳部主動組織“躲貓貓真相調查團”,到“國小生賣淫案”親自上網回帖,再到要求慎用 不明真相 等辭彙、建立網路新聞發言人和媒體義務監督員等舉措,伍皓以宣傳部官員的身份,通過“新聞新政”,嘗試推動黨和政府的信息公開與透明。

1988.09——1992.07 北京大學中文系古典文獻專業學習

1992.07——1998.01 新華社西藏分社記者、政文室主任

1998.01——1999.04 西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研室副主任

1999.04——2002.06 新華社雲南分社政文部主任

2002.06——2003.04 新華社雲南分內刊編輯室主任

2003.04——2005.09 新華社雲南分社副總編輯

2005.09——2008.10 新華社雲南分社常務副總編輯

2008.10——2011.01 雲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2011.01——2011.02 雲南紅河州委常委

2011.02——2016.04 雲南紅河州委常委、宣傳部長

2016.04——任雲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副局長。

2018年10月,任雲南省廣播電視局副局長。

任免信息

2016年4月12日,雲南省人民政府決定,伍皓任雲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副局長。

2018年10月,雲南省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一批人事任免職通知,伍皓任雲南省廣播電視局副局長。

人物軼事

伍皓曾有兩次被國家領導人接見。學生時代曾被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接見。畢業時主動要求到西藏工作,作為優秀畢業生代表,再次被接見。先後在西藏、雲南擔任16年的新華社記者。

在成為宣傳部副部長之前,伍皓被傳媒圈熟知的是其新聞實戰日記《伍皓說新聞》一書。其部落格點擊率位居新華網前十名,被稱為“中國傳媒第一博”。

就在他調任宣傳部副部長後,他的一些朋友就斷言,要不了多久,伍皓就會名揚天下,“這是由他的個性決定的”。

一位了解他的朋友說,伍皓當年大學畢業主動請纓去西藏工作,就足以說明他是有想法的人,“畢竟那時以他的資歷,留在北京找一個很好的單位沒有問題”。他的一個同學之前也如此描述伍皓:“這位畢業後即來到新華社西藏分社的同學,秉承著他一貫的熱情。”

一位曾與他一起在西藏工作過的朋友也透露,在藏期間伍皓參與過一些“大事情的操作”,雖然後來沒有成功,但可見其善於思考且能大膽創新探索的一面,不過這位人士拒絕透露“大事情”的具體情況。

雲南一些媒體記者也對其新聞講座印象深刻——伍皓經常脫稿演講,風格大膽、尖銳,直刺積弊,毫不留情面。

在其擔任新華社雲南分社常務副總編期間,手下一記者去採訪某基層單位負責人,驅車幾百公里到了以後,該局長以沒有“上面批件”為由拒絕,這位記者只好曲折找到上級單位批覆並傳真過來,結果此人又以“無大紅印章”為由繼續拒絕接受採訪。無奈之下,記者只好電話請示伍皓該如何處理,他回覆:“把那張傳真紙揉成團,砸他臉上,走人!”

人物事件

放棄起訴

伍皓 伍皓

華西都市報12月13日報導 就在網友“圍觀”和等待雲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伍皓準備於本周起訴李鴻文律師之時,伍皓於昨晚在微博上忽然宣布放棄對李鴻文的起訴。

事件閃回:伍皓稱李鴻文評論侵犯其名譽權

上周,深圳《晶報》評論部主任李鴻文在《中國青年報》刊發的評論中提到:“雲南一位在網路中享有盛名的官員卻藉機發帖:‘……我們對每一起拆遷維權的圍觀和聲援,實際上都是在鼓勵更多的對抗,這又必然會製造更多的鮮血和悲劇……’”

這引來了伍皓的不滿,說李文侵犯了其名譽權。“我覺得他通過斷章取義,主要就是我那句話好像是我的什麼邏輯,什麼強拆有理,那是他的主觀。我沒有那個邏輯,也沒有那個意圖,他完全就是曲解了我的意思”。

伍皓動了真格,聘請雲南華度律師事務所蔣天勝,準備起訴《中國青年報》、《晶報》(後取消)和李鴻文,擬分別索賠10萬元,並稱:“不是為了錢,是為了普及法治精神。”

意外收場:挨領導批了,先讓事情冷一冷

昨晚9點過,伍皓忽然在微博上稱:“領導讓我以最大的寬容對待李鴻文對我的故意曲解。好吧,雖然我心有不甘,我放棄對李鴻文的起訴。以同鄉的名義,我私下跟鴻文再做溝通。”

這一訊息一出,立即引來網友幸災樂禍。伍皓對此顯得很委屈,回覆說:“我是想告到底的。但食人之祿,事人以忠。”還用頗有撒嬌的語氣回復網友:“但是,(我)還是希望鴻文兄給我認個錯。我今年40歲,真的從來沒這次這么委屈。”並稱昨日一直給李鴻文發私信,“希望他給我道個歉,事情就了結了。可到現在為止,沒任何回音。我很受傷。好吧,我完敗。您牛!”

伍皓昨晚告訴記者,真實情況是因為(昨天)在開會時挨了領導罵,所以準備“先讓這個事情冷一冷”。

對此,李鴻文倒是顯得輕鬆,回復稱“建議大家都冷靜幾天,有話好好說”。

微博語錄

“有人從我的車牌號——雲A005WH看到我的腐敗,認為我是用關係弄來的。要說啥叫‘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呢?雲南人都知道,昆明實行的是自選個性化車牌。 ”

“碰到不利輿論,一些地方習慣讓自己的宣傳機器開足馬力‘解圍’,以為讓自己的媒體為自己說話就是 ‘引導輿論’。‘釣魚執法’案中,上海媒體不談‘釣魚’而談‘黑車’,就曾受到詬病。剛才又見一文:《拆遷死人是悲劇,用死人要挾活人更是悲劇》,這樣的輿論引導,恐怕是一廂情願,甚至效果適得其反。 ”

失竊事件

事件經過

明星官員、雲南紅河州委常委、宣傳部長伍皓這兩天在杭州開會。前天恰逢他生日,可就在生日當天,他的iPad在會議現場被偷。這位宣傳部長頗有些“微博控”的味道,當即在微博上發帖抱怨說:“真難以置信,在杭州參加一文化投融資洽談會……10多分鐘回來,放在桌上的iPad居然被人順手牽羊了!”

這兩天,杭州蕭山某酒店正在舉行第四屆中國文化投融資洽談會。前天下午4點多,當天的會議即將結束,伍皓離席和一位投資商商談合作事宜,沒想到10多分鐘後再回到座位,他的iPad就不見了。

“伍皓iPad被偷”的訊息瞬間在網上被傳開,並引來不少網友關注。

一些評論認為這起失竊事件太丟杭州和杭州人的臉了,不過伍皓以調侃口吻回復道“失竊事件不能算到杭州人頭上,丟就丟了吧,裡面也沒艷照什麼的。”

伍皓的iPad丟失後,會議主辦方香港中資集團有限公司當即通過媒體發布失竊聲明,並對這種惡劣行徑表示強烈譴責,還承諾對於提供有效線索並最終查實的知情人士,給予1萬元人民幣獎勵。昨天下午,記者採訪了中資文化研究所副所長廖淑梅研究員,她告訴記者,當天事情發生得很突然,主辦方已在第一時間報案,由於參會人員太多,正在和酒店方密切配合警方甄別監控錄像。廖研究員對失竊事件的發生也表示很遺憾,稱“出席會議的都是世界500強和風險投資企業,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並稱伍皓部長對此次事件給予了最大限度的理解。“iPad是伍皓重要的工作工具,由於iPad被盜導致蒙自市國家鐵路遺址公園、建水縣紫陶工業園區和箇舊市錫文化園區多個項目投資洽談受阻,一些重要資料也因此丟失。”她說。不過,伍皓的行程並沒有因此打斷,他本人也不斷地通過微博發布了自己的各項活動,並在主辦方的安排下觀看“印象西湖”和“宋城千古情”等節目,對於杭州大力發展文化產業的舉措讚不絕口。

伍皓通過微博發布在杭州ipad失竊事件,不少網友認為他是在炒作,對此伍皓予以否認,他希望網友把目光轉向雲南紅河,幫助在浙商企業與雲南紅河之間牽線搭橋。伍皓戲言,失竊事件最大贏家之一是酒店,因他在騰訊、新浪兩個微博有500多萬的直接關注和近千萬的轉發傳播。

公布車牌號事件

由“伍皓”改名為“微觀紅河”的雲南紅河州委宣傳部官方微博,在2013年大年初一再爆猛料:公布他們“一把手”伍皓的公車車牌號,“歡迎拍照發微博公開曝光!”。2013年2月11日,紅河州委常委、宣傳部長伍皓接受記者採訪時證實,自己公車車牌的確為微博公布的“雲G99099”,“這是我主動要宣傳部的同志發到微博上的,歡迎大家曝光我公車私用。”

五毛事件

伍皓 伍皓

2010年4月22日下午,雲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伍皓來到中國人民大學思科網真演播室演講。然而,一位網友卻突然出現,將伍皓扔了一身的五毛人民幣。這一過程,被在場網友用微博即時記錄下來,成為微博上最火的轉帖。4月22日晚上,伍皓在微博上對此事發表了評論,他還風趣的表示“我一直清貧,好不容易才被錢砸中一次。看來以後有財發了”。

在現場的網友稱,伍皓在演講進行到中途時,舉著桌上收藏的一張五毛錢,鎮靜地說,這就是剛才網民的抗議。

扔錢男子王仲夏,他說自己是人大畢業生,中午專門從銀行兌換了總額30元共60張面值五毛的人民幣,“以便向伍皓先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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