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憑這空虛沸騰

任憑這空虛沸騰

《任憑這空虛沸騰》是王小立所著的小說。看帥哥,玩遊戲、談戀愛,活於這個世界,能做的事情其實有那么多。但是為什麼依舊會感受到那無處不在的問號?該相信什麼?該尋找什麼?該抓住什麼?古老命題下的解答永遠不只一個。向晴,美術系學生,和平凡的大多數抱持著相同的迷惘活於人世十九年,直到偶遇昔日搭訕過的男生,被命運的大手拋向空中幾個回合,終於,一點點地看到了屬於自己的答案的端倪。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看帥哥,玩遊戲、談戀愛……活於這個世界,能做的事情其實有那么多。但是為什麼依舊會感受到那無處不在的問號?該相信什麼?該尋找什麼?該抓住什麼?古老命題下的解答永遠不只一個。向晴,美術系學生,和平凡的大多數抱持著相同的迷惘活於人世十九年,直到偶遇昔日搭訕過的男生,被命運的大手拋向空中幾個回合,終於,一點點地看到了屬於自己的答案的端倪……

媒體推薦

“我看了開頭,卻完全想不到是這樣的結局。空虛下壓抑難受的沸騰,這應該是這本書最貼切的形容了。”

——郭敬明

編輯推薦

《任憑這空虛沸騰》:最多次《最小說》“千元大獎”得主王小立壓抑而沸騰的筆調細膩而尖銳的訴說

該相信什麼?該抓住什麼?沸騰的生命澆灌出這片空虛的蒼茫。古老命題下的解答永遠不只一個。總有一天,你會觸摸到屬於自己答案的端倪。

圖書目錄

楔子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附錄

作者簡介

原《漫友》編輯ox,現《最小說》寫手,新加坡求學中……

名字:王小立

性別:女

年齡:很老鳥~

身高:165

生日:2月16日

星座:水瓶座

血型:B型

所在地:新加坡

最討厭的事:應酬

最喜歡的事:宅在家

最討厭吃的:肥肉、苦瓜

最喜歡吃的:壽司 零食

最喜歡喝的飲料:奶茶

最喜歡的科目:只要是上課就不喜歡

最喜歡看的書:漫畫

最喜歡的漫畫家:井上雄彥。古谷實。育江綾。小花美穗。

最喜歡的動漫人物:男:新保壹、鹿丸

最喜歡的顏色:紅、藍

最喜歡的季節:秋

最喜歡玩的網路遊戲:WOW 、RO

最喜歡的動物:(小的)兔仔

最喜歡的歌手:EASON、藍亦邦、FAMA LMF、孫燕姿、莫文蔚等……

最喜歡的電視劇:《FRIENDS》

最喜歡的電影:《國產零零漆》

最喜歡的運動:睡覺 散步

簡介:

用白描的手法講述了一個平凡卻也甘願接受自己平凡到女生的故事。

將冷靜與衝動、欺騙與相信、現實與夢想、追求與逃避種種存於現世的矛盾共冶進一爐。

所有的悲傷難過憤怒不堪。

所有的歡笑夢想愉悅熱愛。

所有這些於自己心中沸騰過的情感,都始終如水蒸氣般,從人生到器皿里揮發進虛無。

但它們終將凝聚成雨,以最溫柔的姿態,在名為記憶的天空里落下來。

所以,沒關係

任憑這空虛沸騰

一開始在最小說上,並不是特別耀眼的連載。白描的敘述,看不出清晰的走向。但是看著看著,就看出了感情,故事的脈絡也越來越清晰。

看帥哥,玩遊戲,談戀愛……一個普通,對自己的專業並不熱愛,很空虛的女生。遇到鄭啟脈,平靜空虛的生活漸起波瀾。為了套近乎,幫她他打聽喜歡女生的情況,跟覃荔交起了朋友。把覃荔的情況通過簡訊匯報給鄭啟脈……這一切在真相大敗後,留給向晴的只有尷尬:鄭啟脈不是單戀,覃荔那么努力想表現出自己最好的一面的對象就是鄭啟脈。他們早就有交情,他們是主角,原來自己是小丑一樣的EFG…….咖。

鄭啟脈是單方面的暗戀,覃荔有喜歡的人了,鄭啟脈要截肢,不去漫展,他會放棄覃荔,自己也許會有希望……重新來看,都自以為是得好笑。別人的戀情,喜怒哀樂,悲歡離合,都跟你無關。你只是他們愛情的訊息站。你狼狽得可以,選擇報復,報復就是把覃荔推向鄭啟脈。這算哪門子的報復?你說,因為自己實現了鄭啟脈並不想實現的,願望。事實是,你實現了鄭啟脈的,願望。你還是幫了他。

換校區,換專業。也許稱不上熱愛,但起碼有了興趣。也許未來越來越明晰,也許會成為你羨慕的那樣的人,為夢想閃閃發光,也許……

文摘

第一章

01

從有記憶的那一天起,我就覺得我娘給我取錯了名字。

我的名字叫向晴。嚮往的“向”。晴朗的“晴”。但我的內心其實並沒有什麼嚮往,也基本稱不上晴朗,大多時候那裡只是一團混沌,沒棱沒角地發著虛——不文學的說法,就是幾乎什麼都沒有。

但這不算什麼。除了讓我來一句“無聊死了”的感嘆,也沒有更大的影響。而這一句“無聊死了”,經由我口數度頻繁地出現後,便被定義成了口頭禪——連“感嘆”也算不上。自然更不會有人將它歸類進“抱怨”。

的確沒什麼可抱怨的。像我這類家庭健全、身體健康、了不起在校園或是感情生活里有點小磕小絆的人,無論抱怨什麼,都只會被一些人划進“無病呻吟”的範疇。這一點我很清楚。話說這世界總有那么一些人,年少時熱愛唧唧歪歪,成年後又因了這唧唧歪歪而自覺需要懺悔,逮著機會便愛搬出些諸如“少年不知愁滋味,為賦新詞強說愁”的道理,朝那些和過去的自己大同小異的人義正詞嚴——但說穿了,不過也還是些唧唧歪歪。

我不想做這樣的人,更不想被這樣的人扣大帽子。“無病呻吟”本身從來不是壞事,壞的是它的確不太討人喜歡——確切地說,是不討男生的喜歡。所以,在朋友們忙著為自己的blog或是Qzone換置黑色模板的時候,我一般只打網遊。

從“泡泡堂”到“勁舞團”。從“大話西遊”到“魔獸世界”。我玩過的網遊,大概兩隻手都數不完。而這樣求量不求質的後果,就是讓我手頭攢出一堆level等級不過十的遊戲角色,和一紮花花綠綠的遊戲充值卡。打網遊這種活動,對我而言,與其說是出於對遊戲的熱愛,不如說是為了消磨時間和結識帥哥——當然,想結識帥哥,說自了也是為了消磨時間。

做什麼都只是為了消磨時間。有時候我會覺得,人生就像一個空蕩蕩的巨大的坑。我們把時間丟進去,丟完了,就完了。這個發現讓我很有些空虛,但當我環顧四周,發現大多數人都跟我一個模樣,便又心安理得起來——“思考人生”這檔子事應該能避就避,除了讓人想把blog搞成黑底紅字外,幾乎沒有別的用處。

總而言之,就像習慣了夜,便再不會怕黑般。我幾乎已經作好要心安理得,消磨掉我之後的十年、二十年,乃至一輩子的準備了。——直到我見到了鄭啟脈。

“直到……了……”,這樣的句式看起來有點兒矯情,但我並不排斥。它畢竟代表了轉折。而轉折於我,哪怕不能算好事,至少,也不是壞事。

02

那是一個初春的星期四的下午。和北方草長鶯飛、萬物復甦的景象相比,南方城市的春天就顯得狼狽得多。從二月開始,天色就像被打人冷宮的妃子的臉,從裡到外一股子軟綿綿的靡勁。雨不大,卻下得叫人沒個盼頭。地板被潮氣浸潤得反了光,若是家裡擱置了老舊的電視機,打開就會聞到裡面電路板滲開的金屬腥氣。

儘管客觀的描述並不討好,但這不能阻礙我主觀里對於春天的喜歡。這也是我辜負了自己名字的又一有力證據——我對於晴朗的夏天完全沒有好感。同樣地,我也討厭冬天。一味的熱或是完全的冷,都讓我覺得乏味透頂。

我更喜歡會下雨的春天和有落葉的秋天。

或許也因了這個季節帶給我好心情,所以那個時候,見到鄭啟脈的時候,我主動朝他打了招呼。

之所以用“見到鄭啟脈”,而沒有用“遇見鄭啟脈”,是因為我覺得“遇見”帶了點邂逅的意味,會讓人誤會這是我們之間第一次的相見。但其實,不是的。遺憾的是,當事人之一的鄭啟脈並不這樣認為。

當時我們正坐在同一條長凳上。它位於外科門診部的旁邊,連著下去有好幾條,像偏離了鐵軌的火車,在狹窄的走廊排成歪歪扭扭的一列。更歪扭的是上面坐著的人,因了傷勢或是病情,他們中的大多數都只能或斜或躺或齜牙咧嘴。白慘慘的日光燈晾在頭頂,積了水氣的地面被各式的鞋踩出一片泥漿。乍眼望去,還以為錯跑進了什麼恐怖片的外景。

而我之所以會跑來這個鬼地方,完全是因為我的男朋友——如果不是被他拉著刷了一通宵“魔獸世界”的副本,我今天也不會睡過頭;不睡過頭,就不會錯過9點半的早課;不錯過9點半的早課,我也不會想到要看病。

本來就沒什麼可看的病。天生不是林黛玉的體質,數來數去,也只勉強數到了“傷風”。症狀開始於兩天前,除了打兩個噴嚏外加鼻塞外,沒有更多的不妥。以過往的經驗,痊癒不過是兩顆“感冒通”加一頓好睡的事。這次之所以拋棄經驗選擇醫生,說到底只是為了開一張病歷單,好把今天的“曠課”改成“病假”而已。畢竟大學生活再怎么自由散漫,“出勤率考察”也還是傳統的保留項目。而像我這樣,踏人大學不過半個學期,就已莫名曠掉了將近十節課的人,如果再不知死活地往下突破,估計就只有回家種地瓜的份兒了。

我當然不想回家種地瓜。所以即便天氣陰鬱,也依舊堅持看病。但我很快就後悔了——和眼下“在醫院排隊等號”這種事比起來,“回家種地瓜”簡直可以成為趣味的天堂。百無聊賴下,我唯有左右張望,企圖找點什麼好打發時間。這樣,我便看到了那本姓名處寫著“鄭啟脈”的病曆本。

印象中,我似乎從未見過這樣的名字,但此時它們映於我眼前,又莫名帶著一股子熟悉的氣息。看見它的下一秒,我便條件反射般地,將目光從病曆本直接游至它主人的臉。

那是一張半側著的臉。棕褐的短髮,兩邊的鬢角將臉廓帶出些許硬朗的意味,五官卻又呈著柔軟的線條。他穿了一件石藍色的長袖POL0,大概是在外面淋到些雨水,肩膀部分的顏色過渡得深淺不一。

即使看不清楚整張臉,我也能確定,我曾經見過他。

而從我手機里至今還保存著他的號碼這件事來看,我不但見過他,還可以說認識他。

“和以前相比,更帥了啊。”我偷偷地想。而如果我能繼續多想點的話,或許也不會做出“直接叫喚他名字”這樣的蠢事。

“……鄭啟脈?”顯而易見,我並沒有多想。

“你是?”顯而易見,他也並不記得我。

他就這樣抬起脖子,朝我睜大眼睛。他的眸子像是墊了一層天然的絨布,透著軟綿綿的溫和,就和半年前一樣。不同的只有他的表情,那是一臉茫然的表情。

這樣我就又覺得沒勁起來。而一旦沒勁了,我就會疲軟得連話也不想多說——何況我也不知道能說什麼。“你不記得我啦?”或是“你該不會把我給忘了PE?”,諸如此類的句式剛在腦海里露出點端倪,我就被其間所流露的巨大鄉土氣的撒嬌意味,給凍得打了好幾個激靈。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見我沉默,鄭啟脈繼續問道。

我只好提手指一指他的病歷表,“喏”了一聲。

我故意將聲線壓得很低,力圖營造一種冷淡的效果,好為自己先前的失態扳回一局。但這顯然是徒勞的掙扎,鄭啟脈絲毫沒有留意我的苦心積慮。“只因為看了病歷表就叫出對方的名字”,對誰來說都不是有說服力的理由。而坐在醫院長凳上的時光又是這樣難熬。導致他意志堅定,一心要把沙鍋打破。

“你認識我?”他問。

“啊?不認識。”我答。應對神速。

直到後來,我也沒有想通自己當時為什麼要這樣說。或許是懶得解釋,或許是條件反射,又或許是更深層次一點的,基於潛意識裡被他忘記了的老羞成怒。這些原因紛亂而細小,神秘如交錯於體內的靜脈血管。我一邊仰賴著它們,一邊卻又連它們的形狀也摸不清楚。

而我能夠確定無誤的只有一點,那就是我不該撒謊。但當時的我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你跟我朋友的名字很像。”我繼續瞎掰,“我嚇了一跳就叫出來了。”

我說完這句話的同時就後悔了。倒不是後悔自己撒了謊,而是後悔這謊撒得實在有夠蹩腳。若此時聽的人換了是我,估計早把對方歸進“腦筋不好的搭訕者”的隊伍了吧。

但鄭啟脈畢竟不是一般人。第一次遇見他的時候,我就發現,他極少會去揣摩別人話里的真實用意——並不是因為單純或是腦子不好使,而是他根本懶得在意——這是我之後才知道的。

所以,比起我的撒謊更叫人遺憾的,是他竟然完全相信了我的撒謊。

“難怪啊——”他笑起來,眼睛就眯成了可愛的縫。

“啊?”

“難怪你叫我的時候是叫鄭啟‘mo’,一般第一次見我名字的,都會叫我鄭啟‘mai’。”他一邊說,一邊將病歷表稍微放正了些,指著名字末尾的那個多音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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