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居作

為:認為 許:同意 豕:豬

原文

梁鴻牧豕於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乃尋訪燒者,問所失財物,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鴻曰:“無他財,願以身居作。”主人許。因為執勤不解。鄰家耆老察鴻非恆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於是,始敬鴻,還其豕,鴻不受。償之方去

譯文

梁鴻到林苑放豬,曾經不小心留下火種,牽連到別的人家。於是尋訪被燒到的人,問他們損失的財物,了解後把自己的豬作賠償還給主人。他的主人還認為得到的補償很少,梁鴻說:“我沒有別的財富,願意讓自己留下做事。”主人同意了。因為做工勤奮不鬆懈,一個老人見梁鴻不是一般人,於是就批評主人,而稱讚梁鴻是忠厚的人。於是,主人開始敬佩梁鴻,把豬還給他,梁鴻不接受。賠償後返回了自己的家鄉。

注釋

遺:遺留
及:牽連
以:用來
為:認為
許:同意
察:觀察
還:送還
方:才
豕:豬
耆:老

內容理解

作者筆下的梁鴻是一個誠實善良勤勞的人。梁鴻賠償“燒者”的方法是(1)“以豕償之”(2)“以身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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