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實瑪利

以實瑪利

故事見於創世紀第16-21章,記載夏甲是屬於撒拉的埃及女僕,由於撒拉不孕,將夏甲送給丈夫亞伯拉罕作妾,生育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實瑪利,就是“ 神聽見”的意思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以實瑪利喝過井裡的水後就變的強大,以實瑪利長大後以善射聞名,在巴蘭的曠野居住,成為阿拉伯民族的祖先。

基本簡介

以實瑪利以實瑪利

由於夏甲得知懷有亞伯拉罕的骨肉,一躍變成女主人般,反而對撒拉處處忤逆,撒拉不得已使出主母的權威。由於撒拉苦待夏甲,夏甲從亞伯拉罕的住處逃走,在曠野遇到天使,讓她回去。她回去了,順從撒拉,然後生下了兒子以實瑪利。14年以後,撒拉也生下了以撒,孩子斷奶時,撒拉發現14歲的以實瑪利戲笑以撒;因此她慫恿亞伯拉罕趕走夏甲和她的兒子。亞伯拉罕煩躁不安,但由於以撒是神應許的,而以實瑪利不是,所以神命令他照辦。次日清早,亞伯拉罕給了餅和一皮袋水給夏甲和以實瑪利,打發他們離開。夏甲打算回到埃及,卻在途中別是巴的曠野迷路,皮袋的水用盡了,她把以實瑪利撇在小樹底下,自己離開有一箭之遠的距離,天使來援救他們,給她看見一口水井。她就住在巴蘭的曠野(Desert of Paran)。以實瑪利有12個孩子,做十二個族的族長,以實瑪利的12個兒子在聖經中的記載:“以實瑪利兒子們的名字,按著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以實瑪利的長子是尼拜約,又有基達、亞德別、米比衫、米施瑪、度瑪、瑪撒、哈大、提瑪、伊突、拿非施、基底瑪。這是以實瑪利眾子的名字,照著他們的村莊、營寨,作了十二族的族長。”(創25:13-16)以實瑪利活了137歲,(創25:17)他子孫的住處在他眾弟兄東邊,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正在亞述的道上。(創25:18)根據聖經對以實瑪利子孫居住地的描述,以及古蘭經的描述,人們就認為以實瑪利是阿拉伯人的祖先,但聖經沒有直接說明。

整理

通過誰真正集成了亞伯拉罕的產業曉諭了怎么樣的人能成為上帝的百姓。(亞伯拉罕聽到上帝的命令,當即能夠做出獻上以撒為燔祭的人,是聖經當中被預表為上帝的人,是被稱為信心之先祖的人,並非信心缺乏之人)

整理內容

亞伯拉罕夫婦的這一草率之舉,釀成了以色列民族和阿拉伯民族幾千年的世仇。如今中東地帶不熄的戰火和血腥的殘殺,依然見證著當年亞伯拉罕信心的缺乏。

故事情節

以實瑪利以實瑪利

在耶和華第一次告訴亞伯蘭離開在迦勒底吾珥的家,到上帝所指示的地方去,上帝應許說,“我必叫你成為大國”。這句話暗示亞伯蘭將最終有許多子孫,那時亞伯蘭已經75歲,他妻子撒萊65歲,他們還沒有孩子。

在他們到達迦南地後,上帝重申了這一應許,在創世記上帝說,“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

十年過去了,他們仍然沒有孩子,那時撒萊已經75歲,她知道早已過了生孩子的年齡,於是就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

亞伯蘭同意了,不久使女夏甲就懷了孕。因此夏甲就變得傲慢,開始小看撒萊,撒萊就苦待夏甲,使得夏甲只能逃離撒萊。

但是耶和華的使者向夏甲顯現,對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 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因此,上帝也應許夏甲,她的後裔多得不可勝數。夏甲這就回去,給亞伯蘭生下一個兒子,給他取名叫以實瑪利。那年亞伯蘭86歲。

13年後,亞伯蘭99歲,上帝又一次向他顯現,對他說,“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為了強調這一應許,上帝將亞伯蘭的名字改為亞伯拉罕,意思是“多國的父”;上帝也將撒萊的名字改為撒拉,意思是“公主”,並說,“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

為了清楚地表明以實瑪利不是應許之子,在創世記17:21上帝對亞伯蘭說:“到明年這時節,撒拉必給你生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

來年亞伯拉罕100歲,撒拉90歲,以撒確實生下來了。因此撒拉說,“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 這就是保羅所提問題的背景。以實瑪利是使女所生,是按著血氣生的——這就是說,以實瑪利是按著通常人的方式生的。

另一方面,以撒是自主之婦的兒子,是按著上帝的應許而生的。加拉太書 4:24 說,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雖然這些都是歷史事實,但是上帝告訴我們這些歷史事實不過是某些屬靈真理的比喻、或者象徵性的代表。這顯示了上帝多么智慧地寫下了聖經,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在大多數歷史事件中隱藏了深奧的屬靈真理,揭示了救恩的不同方面性質,有意僅僅讓上帝的選民明白這些屬靈真理。

因此,保羅在《哥林多前書》2:7-10寫下:“ 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秘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 這智慧世上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

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借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保羅在這裡揭示了創世記敘述的兩個婦女實際上代表上帝的兩個約。

上帝實際上給亞伯拉罕兩個不同的應許嗎?其中一個應許是上帝賜給亞伯拉罕自己和他後裔永遠為業的土地,我們知道這與拯救相關。這個應許直到末日才會實現,那時所有的信徒,包括亞伯拉罕,都要得到榮耀的身體,承受新天新地。

但是上帝也應許在世上給亞伯拉罕的後裔、以色列民族一塊土地,上帝兌現了這一應許,上帝讓以色列人在約書亞的領導下占有了迦南地。這就是在去迦南的路上以色列人到達曠野時,上帝在阿拉伯的西乃山通過摩西向以色列人頒布了律法。現在上帝解釋說,這摩西律法是由夏甲所代表的約。這個約生子為奴,因為他們一定要完美地守律法。因為那是不可能的事,因此那個約實際上將為奴的子女與地獄的永恆之罰連線在一起。

《加拉太書》4:25說,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奈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因此,這節經文是說為奴的夏甲代表了在西乃山頒布的律法,相當於現在世上的耶路撒冷城,夏甲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雖然在十字架以前耶路撒冷是世上上帝王國的代表,但是“現在的耶路撒冷”與現在世上的任何其他城市沒有區別,在末日都要被火燒滅。

《路加福音》21:20-21:“你們看見耶路撒冷被兵圍困,就可知道他成荒場的日子近了。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在城裡的,應當出來。在鄉下的,不要進城。”這裡的耶路撒冷正是指現在的耶路撒冷。

作為對照,由自主婦人為代表的約相當於在上的耶路撒冷,在聖經其他地方我們讀到這在上的耶路撒冷,在《啟示錄》3:12,耶穌說:“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裡出去。我又要將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這城就是從天上從我神那裡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

同樣,在《啟示錄》21:9,在異象中有一位天使對使徒約翰說,“你到這裡來,我要將新婦,就是羔羊的妻,指給你看。”接著在第10節說,“我被聖靈感動,天使就帶我到一座高大的山,將那由神那裡從天而降的聖城耶路撒冷指示我”。

簡而言之,在上的耶路撒冷是所有真信徒將要進入的永恆的上帝王國。這就是為什麼加拉太書說撒拉代表了與上帝王國相應的約,因此她是所有信徒的母親。這節經文又與前面我們讀到的創世記17:16相聯繫,在那節經文中上帝說到撒拉:“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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