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符號

人民幣符號

人民幣符號為¥。書寫順序為:先寫大寫字母“Y”,再在豎劃上加上二橫,即為“¥”,讀音為:yuán(音:元)。在逐位填寫金額的表格中用阿拉伯數字填寫金額時,在金額首位之前加一個“¥”符號[具有代表意義的標識],既可防止在金額前填加數字,又可表明是人民幣的金額數量。由於“¥”本身表示人民幣的單位“元”,所以,凡是在金額前加了“¥ ”符號的,金額後就不需要再加“元”字。

基本信息

來歷

1955年3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第二套人民幣時首次正式確定人民幣的符號。因為人民幣單位為“元”,而“元”的漢語拼音是“yuán”,因此,人民幣符號就採用“”字漢語拼音字母中的第一個字母“Y”。為了區別“Y”和阿拉伯數字之間的誤認和誤寫,就在“Y”字上加上兩橫而寫成“¥”,讀音仍為 “元”。從此,人們就開始用“¥”符號表示人民幣,在書寫數字金額時用它作封頭符號了,如人民幣100元寫作“¥100”或者“RMB ¥100”。

輸入方法

人民幣符號人民幣符號

1.輸入數字時須使用小鍵盤,攜帶型電腦須開啟數字鍵盤

中文\英文輸入法狀態下,按下alt鍵不放,再輸入0165,而後鬆開Alt鍵,可打出¥。

2.shift+4或其他方法輸入的¥可能會因字型改變而錯亂

中文輸入法狀態下,按Shift+$,就是和數字“4”重複的那個鍵,可打出¥;

3.很多網站都不支持顯示這一字元(及某些特殊字元)。

使用規範

人民幣符號人民幣符號

中國銀行關於統一使用人民幣貨幣符號的通知

【頒布單位】 中國銀行

【發文日期】 1994/02/03

【發文字號】中銀清14號

【實施日期】 1994/02/03

【章名】 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計畫單列市、經濟特區分行,上海浦東分行,總行營業部:

1994年元月1日實行外匯體制改革以來,國外代理行和海外聯行已陸續在總行開立人民幣本幣帳戶,辦理匯出匯款業務。目前國內外行在人民幣本幣帳戶的貨幣符號使用上不統一,為避免帳務混亂,現對通過海外聯行、代理行開在總行的人民幣本幣帳戶辦理清算業務時使用的貨幣符號規定如下:

一、國內聯行之間劃帳清算時,聯行報單上統一使用會計科目中“01”的貨幣符號“¥”。

二、對代理行和海外聯行傳送對帳單、報單等使用“CNY”貨幣符號。

三、對代理行和海外聯行1994年1月1日以後發出的匯入國內匯款無論其貨幣符號採用“CNY”還是原來的“RMB”,國內在解付時一律按人民幣本幣處理,聯行劃帳時貨幣符號使用“¥”。

請將此文轉發轄內分、支行遵照執行

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基本制度

第三章 會計核算基本規定

第二十六條 憑證、賬簿的各種代用符號為:“第號”為“#”,“每個”為“@”,人民幣“元”符號為“¥”,年、月、日簡寫順序應自左而右“年/月/日”,年利率以“0/0”表示,月利率以“0/00”表示,日利率以“0/000”表示,外幣符號從國際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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