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外匯掉期業務

此時,該企業就可以與銀行辦理一筆即期對3個月遠期的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即期賣出500萬美元,取得相應的人民幣,3個月遠期以人民幣買入500萬美元。

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06年4月推出)是指境內機構與銀行有一前一後不同日期、兩次方向相反的本外幣交易。在前一次交易中,境內機構用外匯按照約定匯率從銀行換入人民幣,在後一次交易中,該機構再用人民幣按照約定匯率從銀行換回外匯;上述交易也可以相反辦理。例如,某出口企業收到國外進口商支付的出口貨款500萬美元,該企業需將貨款結匯成人民幣用於國內支出,但同時該企業需進口原材料並將於3個月後支付500萬美元的貨款。此時,該企業就可以與銀行辦理一筆即期對3個月遠期的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即期賣出500萬美元,取得相應的人民幣,3個月遠期以人民幣買入500萬美元。通過上述交易,該企業可以軋平其中的資金缺口,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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