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縣國家稅務局

京山縣國家稅務局

京山縣國稅局成立於1994年7月。現有10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設直屬機構1個:稽查局。設派出機構3個:新市稅務分局、宋河稅務分局、永隆稅務分局。設事業單位1個:信息中心。全縣國稅系統現有幹部職工425人,其中上崗人員283人,承擔著全縣5550戶納稅人的稅收征管工作。征管範圍主要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由國稅部門管理的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出口退(免)稅等。

發展成績

京山縣國稅局自成立以來,連年超額完成上級分配的稅收任務,1994年完成稅收3047萬元;2004年稅收收入突破億元大關;2007年稅收收入突破2億元大關; 2010年稅收收入突破3億元大關;2011年完成稅收30204萬元。1994年至2011年,京山縣國稅局累計組織國稅收入24億元,為京山經濟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領導分工

付年雄:黨組書記、局長,負責京山縣國家稅務局全面工作。
曾國峰: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組織實施,征管軟體的推廣套用,稅收收入的組織,稅收的計畫、統計和分析以及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具體分管信息中心、徵收管理科、收入核算科、新市分局。
張義坤: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縣局人事、工資、教育管理,負責工會經費代收工作及縣局招商引資工作。具體分管人事教育科、工會經費代收辦公室、宋河分局。
鄧吉林: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及調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稅收優惠政策核批以及出口退稅管理,具體分管稅政科、出口退稅科、永隆分局。
徐光華: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稅收宣傳、文秘、稅收研究、後勤等綜合性工作及辦稅服務工作,黨務、文明創建、工青婦工作。具體分管辦公室、納稅服務科、黨辦、稅源管理二科。
劉達光: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對全縣稅收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重大案件的審理,規範性檔案的會簽把關及縣局紀檢監察、廉政建設及稽查有關工作。具體分管監察室、政策法規科、稽查局、稅源管理一科。

收穫榮譽

近年來,京山縣國稅局在荊門市國稅局及京山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組織收入為中心,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宗旨,切實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大力深化稅收改革,規範內外管理,最佳化稅收服務,各項工作不斷取得新突破,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縣局先後被省國稅局授予“全省國稅系統五好班子”, “全省稅收改革先進單位”、“稅收執法先進單位”、“全省金稅工程建設先進單位”、“全省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全省V2.0推廣運用先進單位”、“全省國稅系統先進集體”等稱號;被市國稅局和縣委、縣政府評為“先進單位”、“紅旗單位”、“先進黨組織”;自2000年以來,連續6屆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級最佳文明單位”光榮稱號。

機構職能

根據工作職責,京山縣國家稅務局相應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事業單位。
(一)內設機構京山縣國家稅務局設10個內設機構,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級別均為正股級。
1、辦公室擬訂局機關和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組織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信訪、保密、保衛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稅收宣傳等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稅政科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進出口貿易稅收、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收入核算科負責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5、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執行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負責稅收爭議的調解;負責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工作;負責貫徹註冊稅務師行業政策和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辦稅服務廳(與納稅服務科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主要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
6、徵收管理科負責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組織落實綜合性納稅評估,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負責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7、人事教育科組織實施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和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的因私出國(境)政審事項;負責組織實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8、監察室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稅源管理一科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稅源管理二科(職責同上)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縣局機關、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事業單位的黨務、紀律檢查、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計畫生育工作。
(二)直屬機構京山縣國家稅務局設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級別為副科級。
稽查局 負責對年度稽查工作計畫的制定和落實、各類報表的匯總和上報;稽查工作考核;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稅收秩序整頓、大要案件查處、稅收專項檢查的組織實施和舉報案件的受理、查處;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和涉稅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和司法解釋工作;稽查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稅務檢查證件的上報和管理。
(三)派出機構京山縣國家稅務局設3個派出機構,分別為京山縣國家稅務局新市稅務分局、京山縣國家稅務局宋河稅務分局、山縣國家稅務局永隆稅務分局,級別均為副科級。
稅務分局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四)事業單位京山縣國家稅務局設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級別為正股級。
信息中心 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系統運行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技術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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