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國楨

于國楨,台灣台中縣前官派縣長,中國北平(今北京)人。于國楨任台中縣長時,時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國共內戰燒至東南沿海之際,台灣省政府因支援東南區戰事,縣府經費不豐,是以不乘汽車。於每每躬臨窮鄉僻壤,訪問疾苦,被地方父老認為是個一介不取的好官。


性別: 男
政黨: 中國國民黨
籍貫: 北京市
出生: 1900年
學歷:莫斯科中山大學畢業
經歷: 熱河省民政廳長兼代省主席 ,河北省政府委員會兼唐山市長 ,華北黨政軍執行總監部副總監 ,台灣省台中縣官派縣長 ,行政院參議。

生平

國楨生性詼諧直率,其後任台中縣長馮世欣曾稱之為華北怪傑,於為人邋遢,年輕時留學莫斯科,恰與蔣經國是同學,且是同寢室室友,其床鋪經常由蔣經國代為整理。曾笑說:“蔣經國是蔣總司令介公的兒子,馮洪國是馮總司令玉祥的兒子,我是於總司令右任的兒子(于右任曾任靖國軍總司令,與于國楨毫不相干),我現在不叫于國楨了,我要改名為於楨國。”上述此話,可略窺于國楨喜於戲謔的性格。
由於于國楨出身寒微,對於粗茶淡飯的日子習以為常,又以幼年時困苦的回憶,導致於十分了解基層人民的痛苦。台中縣長任內,恰巧台灣省主席陳誠開始施行三七五減租政策,於為保護佃農權益,上任伊始即把林獻堂三子林雲龍從台中縣農會的理事長位子換掉。
由於台灣在戰後時期,中部大地主勢力頗大,於的鐵腕措施自然引來許多糾紛。例如台中縣曾有一位地主,私與佃農簽約,違反減租法令。經發現後,由於國楨以縣長的身分下令警察局,扣押該地主,該地主亦不服軟,奮而向台中地方法院申請,以“提審法”令警察局將人釋放,于國楨不予理會,併到台中地方法院,指責首席檢查官違抗三七五減租。當時中央曾通令台灣省各級法院有配合三七五減租的義務,才結束這場小風波。對於當初為施行土地改革,為此鬧上法院,于國楨曾笑談說:“這叫于國楨大鬧法院。”

評價

于國楨這種強悍性格,頗並非人人樂見,關於其評價也就人言言殊。在吳國楨接替陳誠擔任省主席後,其省府財政廳長任顯群非常欣賞于國楨,曾說:“如果縣長都像于國楨一樣,我們就可以高枕無憂了”這是站在行政官僚追求效率的立場說出的話。但留學美國的政治學博士吳國楨不作此想,他曾向馮世欣言道:“于國楨完全是漢朝第五倫的作風,現在是什麼時代了,還來那一套!”可見吳國楨對於於縣長略顯“霸道”的作風,非常感冒,可見對於於的觀感,時人未必有一致的看法。
但對於當時的佃農,對於這個親民的於縣長,可說是交口稱讚。因為于國楨平易近人,縣長任內,於經常騎著腳踏車帶著秘書往鄉下跑,了解農民疾苦,並不搭乘縣府的汽車。因於臉上長滿麻子,被鄉下農民取個綽號叫“麻皮伯”。于于縣長任內政績卓著,尤其其整理稅收,是全國第一。于氏於1954年以心臟病去世,蔣經國曾親臨致祭;此外竟有台中農民組團來台北祭拜者,在靈前痛哭失聲,可見於國楨之甘棠遺愛,為時人所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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