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後運行方式

事故後運行方式

事故後運行方式:電力系統事故消除後,在恢復到正常方式前所出現的短期穩定運行方式。是作為向正常運行方式過渡的臨時運行方式。事故後運行方式多是針對電力系統運行上的薄弱環節按可能發生的影響較大的事故而編制的。電力系統處於事故後運行方式時,其可靠性下降。

簡介

電力系統事故後運行方式為電力系統在發生事故之後可以暫時維持運行而編制的非正常運行方式。事故後運行方式多是針對電力系統運行上的薄弱環節按可能發生的影響較大的事故而編制的。電力系統處於事故後運行方式時,其可靠性下降。

內容

事故後運行方式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制定事故後的電力平衡方案,以維持頻率和電壓值在允許範圍內。確定功率過剩時調整出力的電廠以及關停的機組;確定功率缺額時某些發電機組臨時過負荷的數額及時間、緊急調用的備用機組和必要時切除的負荷。②確定對已停電的用戶儘快恢復供電的措施。③提出應急的接線方式消除設備過負荷。④經過計算,事先給出事故後主要輸電線路的穩定極限,供調度人員及時套用。⑤提出最優並列方案,使解列的系統儘快恢復並列。⑥減少水電廠棄水的措施。⑦緊急情況下各發電廠保廠用電的措施。⑧緊急事故拉閘序位表。⑨繼電保護與自動裝置緊急調整方案。⑩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應將電力系統事故後運行方式編寫成文字資料置於各級調度人員的案頭或存貯於計算機中,以備隨時取用。

快速性相關因素

作為向正常運行方式過渡的臨時運行方式,其持續時間應儘量縮短,並主要取決於:

①電力系統各級調度人員能否迅速正確地處理事故;

②備用設備投入運行的速度;

③被事故損壞設備的修復或採取替代措施的速度。

研究電力系統發生事故後的狀態並編制出相應的運行方式,可以指導各級調度人員正確處理事故,減少對用戶的影響,並可事先採取各種防範措施。

相關概念

(1) 正常運行方式:包括檢修方式和按負荷曲線及季節變化的水電大發、火電大發、最大最小負荷和最大最小開機方式下較長期出現的運行方式。

(2) 特殊運行方式:主幹線路、大聯絡變壓器等設備檢修及其對系統穩定運行影響較為嚴重的運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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