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名稱
兵器名。清代鑄炮之一。
基本特徵
乾隆十三年(1748),平定金川,清廷制九節十成炮,銅鑄。前分九節,後加底,各有螺旋,以便分負涉險,用時合成。重自七百九十斤至七百九十八斤不等,長五尺一寸至六尺九寸不等,底有螭環三,每節飾獸面三,分鐫重若干。用藥自一斤四兩至一斤八兩,鐵子二斤八兩。載以四輪車,通髤朱,軫平,車輪處稍濶,長六尺一寸,中加立木半規以承炮。立木左右為鐵柱夾炮,右柱比左柱長一倍,曲向前,加立表為準。板輪不施幅。
乾隆十三年(1748),平定金川,清廷制九節十成炮,銅鑄。 載以四輪車,通髤朱,軫平,車輪處稍濶,長六尺一寸,中加立木半規以承炮。 立木左右為鐵柱夾炮,右柱比左柱長一倍,曲向前,加立表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