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人類學原理

主體人類學原理

作者陳秉公,書稿51.5萬字,2011年入選《國家社會科學成果文庫》,2012年3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

內容介紹

《主體人類學原理──‘主體人類學’概念提出及知識體系建構》,51.5萬字,作者陳秉公,書稿2011年入選《國家社會科學成果文庫》,2012年3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  

一、作者

本書作者陳秉公。吉林大學匡亞明特聘教授,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生導師,“國家核心價值研究中心”主任。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項目首席專家,從2007年起連續三屆被評選為“中國傑出社會科學家”,全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會學術委員會顧問,全國思想政治教育科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吉林省倫理學會會長,吉林大學“人類文明與生存發展講座”首席主講教授。吉林省高級專家。兼任吉林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河北科技大學文法學院等名譽院長,以及國內20餘所高校客座教授。
學術研究領域:馬克思主義原理、人類學原理、哲學人類學、思想政治教育學原理、教育學原理。出版著作21部,在《中國社會科學》《政治學研究》《教育研究》《馬克思主義研究》等發表論文152篇。三部書被審定為全國本科生或研究生通用教材,獲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一項)、二等獎(兩項)以及其它省部級(政府獎)一、二等獎16項。

二、寫作經過

陳秉公教授研究人類學始於研究教育學。1985年在研究教育學過程中,抱定一種觀點,人是教育的前提,要將教育說透必須首先將人說透。然而,遺憾的是各個學科研究人,雖有重要成就,但並未真正將人說透。分學科研究人,至多照亮人的一部分,而不能照亮人的整體和全部。
於是,作者開始關注和求助人類學理論。人類學是研究“人本身及其文化”的學問,理應將人說透,然而,並不理想或者說問題較大。西方建立人類學已有二百年餘年的歷史,然而,卻主要研究了文化、社會和體質,而未真正研究“人本身”。於是,陳秉公教授以極其濃厚的興趣開始追蹤人類學前沿,直接研究“人本身”,至今已有28個春秋。
本書是陳秉公教授追蹤和研究人類學28年的理論結晶。他遍覽人類學及相關學科的論著,評價了不同學科研究“人”的幾十位世界級頭腦,並不斷建構、自我否定和超越,其中,主體人類學原理的兩張核心圖──“人格結構與選擇”圖和“類群結構與選擇”圖,在28年中都自我否定了100次以上。陳秉公教授說,這使我深刻體會到,學術研究是一項令人敬畏的神聖事業,是一種獻身,它要求學人不僅要點燃夢想、激情澎湃、恪守規則、忘我求索,而且還得讓夢想燃燒一生。  

三、篇章結構

書名:《主體人類學原理——“主體人類學”概念提出及知識體系建構》
第一編導論
第一章“主體人類學”概念與研究對象
第二章主體人類學的理論基礎與知識借鑑
第三章主體人類學的邏輯結構與思維方式
第二編人的生命本體
第四章人的生命的規定性
第五章人的“結構與選擇”生命本體(一)
第六章人的“結構與選擇”生命本體(二)
第三編人格結構與選擇
第七章人格結構
第八章人格需要力
第九章人格判斷力
第十章人格行為選擇
第十一章人格結構形成歷程與成因
第四編類群結構與選擇
第十二章類群
第十三章類群結構
第十四章類群主體力
第十五章類群文化力
第十六章類群行為選擇
第五編生存的邏輯
第十七章類群價值系統
第十八章類群價值系統“高勢位”建設
第十九章“完全人格”建構
主要概念與命題解釋  

四、理論創新

主要理論創新包括:填補兩項“人的知識空缺”和七項“理論建構”。

(一)填補兩項“人的知識空缺”

1.提出並闡釋了“人格結構與選擇”圖型理論,填補具體的“完整人”知識空缺,(第三編,共五章)
所謂具體的“完整人”是指站在面前的,有生命的有特色的完整的個人,是從事著實踐活動的完整的生命個體。至今為止,分學科研究具體的“完整人”,至多只能照亮具體的“完整人”的一個部分,並不能照亮具體的“完整人”。如,哲學只照亮具體的“完整人”的本質,倫理學只照亮具體的“完整人”的道德,法學只照亮具體的“完整人”的權利和義務,心理學只照亮具體的“完整人”的心理……但都無法照亮具體的“完整人”的全部。這類似於寓言《盲人摸象》,將具體的“完整人”切割成碎塊,照亮每一個“碎塊”,卻不能照亮“整體”。可是,人卻是以具體的“完整人”存在的,不是以人的“碎塊”存在的。無論外界刺激他的哪一個部分,他都必然以具體的“完整人”做出回應。然而,至今人類只研究人的“碎塊”,而不直接研究具體的“完整人”。這是人類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識的重要空缺。主體人類學原理建構了“人格結構與選擇”圖型理論(即“三級結構八種力量”及其運行機制)。從整體上,揭示和闡述了具體的“完整人”,填補了具體的“完整人”知識空缺。
2.提出並闡釋了“類群結構與選擇”圖型理論,填補普遍的“類群”知識空缺(第四編,共五章)
所謂“類群”指在外界環境壓力下,人類自覺建構的具有自我整合性組織結構和獨立實踐主體特性的生存共同體,是人類作為主體的一種普遍的存在方式。至今為止,人類只有具體“類群”概念(如,家庭、組織[正式組織]、民族、國家等),而無普遍“類群”概念(即“類群”概念)。也就是說,在“類群”概念系統中,只有“種概念”、“下位概念”(如,家庭、組織[正式組織]、民族、國家等),而無“屬概念”、“上位概念”(即“類群”概念)。今天,人們用來表述“人的群體”的概念(如,集體、群體等),均無法代替普遍“類群”概念,無法作為具體“類群”(如,家庭、組織[正式組織]、民族、國家等)的屬概念和上位概念。在有從屬關係的一組概念中,只有種概念而沒有屬概念,只有下位概念而沒有上位概念,是一種重要的概念缺欠和認知障礙。這是人類基本概念和知識的又一個重要空缺。“主體人類學原理”提出並建構了“類群結構與選擇”圖型理論(即“三級結構七種力量”及其運行機制)。從整體上,深入揭示和闡述了“普遍的‘類群’”,填補了普遍的“類群”知識空缺。

(二)七項“理論建構”

1.“主體人類學”概念及其理論體系建構。在系統總結人類學200年發展基礎上,系統提出和建構了“主體人類學”概念及其理論知識體系。
2.中國人類學創新學科體系建構。本書在分析200年人類學學科體系(包含兩個大分支學科──“文化人類學”和“體質人類學”)的基礎上,提出和論證了包括三個大分支學科——“主體人類學”、“文化人類學”和“體質人類學”的人類學創新學科體系。
3.人的生命本體──“結構與選擇”理論建構。本書在分析以往四類人的生命本體理論模式基礎上,提出並深入論證了人的生命本體——“結構與選擇”理論。
4.提出並深入闡釋了“人格結構與選擇”圖型理論。本書在揭示具體的“完整人”知識空缺的基礎上,用較大篇幅(第三編,共五章)系統提出和闡釋了“人格結構與選擇”圖型理論,填補具體的“完整人”知識空缺。
5,提出並深入闡釋了“類群結構與選擇”圖型理論。本書在揭示普遍的“類群”知識空缺的基礎上,用較大篇幅(第四編,共五章)系統提出和深入闡釋了“類群結構與選擇”圖型理論,填補普遍的“類群”知識空缺。
 6,人的基本“生存理性”建構。本書系統提出和闡述了人的基本生存理性──類群價值“高勢位”建設理論和“完全人格”建構理論。
 7,主體人類學的方法理論建構——“主體分析”方法。本書在繼承人類學“田野調查”方法的基礎上,提出和建構了主體人類學的方法理論——“主體分析”方法,即“結構與選擇”方法,實現對“人本身”研究的本體論、認識論和方法論的統一。
 同時,本書提出和闡釋了某些創新性概念和命題。  

五、學術價值和實踐價值

(一)學術價值

主要表現在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理論的系統創新。
1.本項成果原創性提出和建立了“主體人類學”概念及其理論體系,為建設中國人類學學科新體系做了某種探索。
2.本項成果用主要篇幅(兩編,共10章)原創性提出和建構了兩個“圖型理論”──“人格結構與選擇”圖型理論和“類群結構與選擇”圖型理論,填補了兩個“人的知識”空缺。
3.為人類學“由邊緣到核心”進行了某種積極的探索。
4.為人文社會科學提供某種具體的“完整人”知識。  

(二)實踐價值

本項成果的實踐價值,主要表現在對人格、類群和人類文明的生存實踐所具有的理論參考、解釋、諮詢和支撐上。這包括:
1.對人格(每個人)的人格建構、人生態度、行為選擇和走向成功與幸福等具有參考、解釋和諮詢意義。
2.對每個具體“類群”(家庭、組織、民族、國家和國際組織等)的生存和發展具有某種參考和諮詢價值。
3.對人類文明建設和發展具有某種理論知識探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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