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教育

中等教育

在初等教育基礎上繼續實施的中等普通教育和中等專業教育。實施中等教育的各類學校為中等學校,普通中學是其主要部分,擔負著為高一級學校輸送合格新生以及為國家建設培養勞動後備力量的雙重任務。中等專業學校包括中等技術學校、中等師範學校,擔負著為國民經濟各部門培養中等專業技術人員的任務。

古代相關

中國歷代多行大學、國小兩段學制。1897年(光緒二十三年)盛宣懷創辦上海南洋公學,在外院(附屬國小)之上開辦上 、中兩院 ,中國才開始有三段辦學的組織 。1898 年《奏定京師大學堂章程》規定開設大學堂、中學堂、 國小堂,則是中國正式有中學名稱之始。

近代相關

中國近代中等教育體制的確立,始自1902年清政府管學大臣張百熙所擬《欽定學堂章程》(壬寅學制) ,規定中學堂4年卒業,附設實業科。1904年1月13日,清政府頒布《奏定學堂章程》(癸卯學制),修改學制,定中學年限為 5 年,科目分為修身、讀經講經、中國文學、外國語、歷史、地理、算學、博物、理化、法制、理財、圖畫、體操等12門。1912年中華民國政府改中學堂為中學校,年限改為 4 年,學堂監督改稱校長,廢讀經講經,增設藝術科等。1922年頒布《學校系統改革令》,實行“新學制”(壬戌學制),規定中學學制6年,分初高二級,各3年。高中分設農、工、商、師範等科,該學制沿用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1949年。

歐洲相關

歐洲各國中等學校的淵源較早,古希臘時代已有中國小之別。近代中等教育制度則發端於16世紀歐洲文藝復興時期。16世紀後,各國先後創設文科中學等類學校,18世紀初開辦多為私立的實科學校。19世紀後,西方各國始辦各種公立中學,師範學校和職業學校也逐漸發展起來。

現代相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1951)規定,實施中等教育的機構為普通中學、業餘中學和各類中等專業學校。普通中學學制為6年,分國中、高中二級,修業年限各為3年;中等專業學校招收國中畢業生,學制2-4年 ;實施工、農 、交通 、技術、衛生、財貿等專業技術教育 。此外 ,設中等師範學校 ,學制 3 年,培養國小教師;設技工學校,培養技術工人。教育部發布的《中學暫行規程(章案)》(1952)與政務院發布的《關於改進和發展中學教育的指示》(1954),對中學教育的目的任務作了規定。1963年頒布的《全日制中學暫行工作條例(草案)》,規定中學教育的任務,是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培養全面發展的勞動後備力量,為高一級學校培養足夠的合格新生。1978年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等教育事業得到不斷恢復和發展,並大力進行改革,如改革普通高中的課程 ,將部分普通高中改革為職 業技術學校 、 職業中學、農業中學,各行各業舉辦職業技術學校,積極辦好技工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等等,逐步建立起一個具有自己特色的城鄉中等教育體系。

階段

中等教育包括普通中學和中等專業教育。普通中學教育包括國中和高中兩個階段,學制均為三年。普通中學的課程有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音樂、美術、生理衛生、勞動技術等。對於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學校給予獎勵。

截止到2002年統計,全國共有國中6.56萬所(其中職業國中984所),在校生達到6687.43萬人(其中職業國中83.37萬人)。國中毛入學率達到90%,國中畢業生升學率58.3%。全國國中專任教師(含職業國中)為346.77萬人。整個高中階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成人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和技工學校)共有學校3.32萬所,在校生2913.85萬人。

中專分類

中等專業教育分為中等技術學校、師範學校和職業學校,學制為二至三年、三至四年不等。中等專業學校和職業學校專業設定有工科、農科、林科、醫藥、衛生、財經、管理、政法、藝術、師範、體育、旅遊等。技術學校主要培養中級技術工人。截至2002年統計,全國中等職業教育(包括職業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和技工學校)共有學校1.63萬所,在校生1196.52萬人。中等職業教育的招生數和在校生數,分別占整個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數和在校生數的39.91%和41.06%。

劃分說明

中等教育,是在初等教育基礎上實施的中等普通教育和專業教育,分初級和高級兩個階段。中等教育包括:(1)全日制普通中學,修業年限5年-6年,有三三分段、四二分段、三二分段、二三分段幾種,擔負著為高一級學校輸送合格新生和培養勞動後備力量的任務。(2)中等專業學校,包括中等技術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招收國中或高中畢業生,修業3年-4年,主要是培養中級專門技術人才。(3)職業中學、農業中學或半工半讀中學,招收國中畢業生,修業3年,任務是為國家培養勞動後備力量,為城市、農村培養各種急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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