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域名

中文域名

中文域名,顧名思義,就是以中文表現的域名。由於網際網路起源於美國,使得英文成為網際網路上資源的主要描述性文字。這一方面促使網際網路技術和套用的國際化,另一方面,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特別在非英文國家和地區的普及,又成為非英語文化地區人們融入網際網路世界的障礙。中文域名是含有中文的新一代域名,同英文域名一樣,是網際網路上的門牌號碼。中文域名在技術上符合2003年3月份IETF發布的多語種域名國際標準(RFC3454、RFC3490、RFC3491、RFC3492)。中文域名屬於網際網路上的基礎服務,註冊後可以對外提供WWW、Email、FTP等套用服務。根據2018年中國網際網路域名體系所述,中文域名分為國家頂級中文域名和通用頂級中文域名,國家頂級中文域名為“.中國”,通用頂級中文域名有“.公司、.網站、.政務、.公益、.手機、.網址等”其中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負責運行和管理以.CN、.中國、.公司、.網路結尾的四種中文域名。而“.政務”和“.公益”兩種域名是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CONAC)批准設立的,其它中文域名由民企或私企通過ICANN申請審核通過後推出的中文域名。

主要含義

域名是對應於網際網路中某台計算機數字地址(IP位址)的字元標識,即計算機在網路空間中的地址和名稱,是進行網路訪問的重要基礎,有人把它形象的稱為計算機的門牌號。

中文頂級域名,特指以中文字元為域名後綴的,主要包含:國際化域名(IDN)。

比如: 貼吧.公司 就可直達百度貼吧。

(打字輸入全中文域名不用切換輸入法,可以直接用中文句號“。”代替點英文“.” ,也可以直接用瀏覽器自帶語音輸入)

後綴為ASCII英語字母、前綴為中文的域名,不是中文頂級域名,但也屬於廣義的中文域名範圍。例如 新華網 .cn 等國際化國家及地區頂級域(IDN ccTLD)。

中文域名 中文域名

中文域名推廣的域名後綴已經多達幾十餘種。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負責運行和管理的是以老牌的.CN、後來出現的.中國、.公司、.網路結尾的四種中文域名。

中文域名註冊查詢同英文域名一樣,是網際網路上的門牌號碼。中文域名在技術上符合2003年3月份IETF發布的多語種域名國際標準(RFC3454、RFC3490、RFC3491、RFC3492)。中文域名在技術上符合多語種域名國際標準。作為網際網路上的基礎資源服務,中文域名支持WWW、Email、FTP等套用服務。

根據《中國網際網路域名管理辦法》的規定,CNNIC作為中文域名註冊管理機構,不直接面對最終用戶提供中文域名註冊相關服務,域名註冊服務將轉由CNNIC認證的域名註冊查詢服務機構提供。

具體形式

CNNIC負責管理維護的中文域名體系中,包含“.CN”、“.中國”、“.公司”和“.網路”結尾的四種形式。域名可分為不同級別,包括頂級域名、二級域名等。

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負責運行和管理以.CN、.中國、.公司、.網路結尾的四種中文域名。

中文域名和CN域名屬於域名體系,中文域名是符合國際標準的一種域名體系,使用上和英文域名近似,作為域名的一種,可以通過DNS解析,支持虛擬主機,電子郵件等服務。

中文域名和CN域名都屬於中國國家頂級域名體系。中文域名含有中文字元,而CN英文域名不含有中文字元。中文域名符合國際技術標準,在使用上和英文域名近似。作為域名的一種,可以通過DNS解析,支持虛擬主機,電子郵件等服務。

隨著中國網際網路套用的快速發展,作為網際網路基礎資源的中文域名正越來越為企業所青睞啟用,從最早期的“中文.com”開始,到中國獨立管理的“中文.cn“ ,接下來 ”中文.cc”、“中文.net”等各種帶有中文字元的域名紛紛進入中國,從 貼吧.公司 上線到河北大學 .cn等企業巨頭、團體的帶頭使用,中文域名以其鮮明的外觀和中文品牌的最佳廣告視覺形象必將迎來新的時代!

如何使用

若您訪問“中文.公司”形式的域名,以IE7.0、IE8.0、Firefox、Opera、Google Chrome、Safari等為代表的全球主流瀏覽器,已經實現直接支持。您可以直接在地址欄輸入域名,即可直達相應網站,如:

並且,中文.公司 域名的分隔設定中,英文字元"."的半角、全形形式和中文句號"。"完全等效,如:

微博.公司

以上域名是等效的,均可到達同樣的相應網站。

同樣,簡繁體等效,如:

以上簡繁體對應域名均可到達同樣的相應網站。

中文域名無需設定www前綴,而可以直接自定義中文子域名。比如: 天津大學 .cn

歷史沿革

1998年,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開始中文域名技術研發工作,揭開了漢字字元融入國際網際網路根域名系統的序幕。

1999年,原信息產業部正式委託CNNIC進行中文域名系統的開發。

2000年1月18日,CNNIC推出中文域名註冊試驗系統。

2000年5月20日,兩岸四地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TWNIC、HKNIC、MONIC,在北京發起成立中文域名協調聯合會(CDNC),協調兩岸四地科研力量,並在國際上推動中文域名的技術和政策研究。

2000年7月,中日韓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JPNIC、TWNIC、KRNIC在日本橫濱發起成立多語種域名聯合工程組JET(Joint Engineer Team),協調中日韓的漢字域名技術標準和管理規範制定工作。

2000年11月1日,CNNIC發布《中文域名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和《中文域名爭議解決辦法(試行)》,並委託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成立中文域名爭議解決機構。

2000年11月7日,原信息產業部發布《關於網際網路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對境內中文域名註冊服務和管理加以規範,支持中文域名技術研究。

2002年9月,原信息產業部在修訂《中國網際網路域名管理辦法》時,首次明確“中文域名是我國域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信息產業部鼓勵和支持中文域名系統的技術研究和逐步推廣套用”。

2003年3月8日(美國時間3月7日),負責制定全球網際網路標準的IETF公布多語種域名相關的三個標準(RFC3490、RFC3491、RFC3492),多語種域名技術標準最終定稿。

2003年6月20日,國際網際網路名字與號碼分配機構ICANN簽署了《多語種域名實施指導原則》,此為全球網際網路政策性原則,標誌著多語種域名在全球範圍內正式啟動。

2004年4月14日 ,IETF發布由JET起草的《中日韓多語種域名註冊標準》,編號為RFC3743,中科院研究員錢華林是作者之一。RFC3743主要解決多語種域名中的漢字簡繁體等效問題。

2005年4月1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批准同意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CNNIC)為“.中國”、“.公司”、“.網路”三個中文頂級域域名註冊管理機構。

2006年10月13日,IETF發布《中文域名註冊和管理標準》,編號為RFC4713,作者是李曉東、毛偉等人。

2008年3月2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批准同意中央編辦機關服務局事業發展中心為“.政務”、“.公益”兩個中文頂級域域名註冊管理機構。

2008年9月,IETF發布《SMTP擴展支持國際化郵件地址》,編號為RFC5336,作者是姚健康、毛偉。

2008年,在巴黎“網際網路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ICANN)會上,ICANN理事會一致通過一項重要決議,允許使用其它語言包括中文等作為網際網路頂級域字元。至此,中文國家代碼“.中國”將正式啟用。

2009年始,全球華人上網時,在瀏覽器地址欄通過直接輸入中國域名後綴“.中國”,就可以在網際網路上訪問到相應的網站,網民不用再安裝任何外掛程式。當時註冊“中文.cn”域名同時擁有“中文.中國”域名。

2009年10月30日在韓國閉幕的ICANN第三十六屆會議上,國際網際網路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 (ICANN)表決通過了《“.中國”等非英文域名後綴快速通道實施計畫》。

2009年11月4日,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宣布,中國將正式申請註冊“.中國”為世界頂級域名“.中國”有可能成為世界首個全中文頂級域名,而這意味著今後網民在世界各地,都可以在電腦地址欄內輸入全中文的域名來登入網站。

2010年7月,“.中國”正式寫入全球網際網路根域名系統。

2010年10月30日,全球網際網路管理機構國際網際網路名稱和編號分配公司(ICANN)宣布,國際網際網路今後可使用中文、俄文、阿拉伯文、韓文等非拉丁字母文字註冊域名。這意味著中國網民有望從2011年起只需在地址欄內輸入類似“新華通訊社.中國”等中文域名,即可登錄網站瀏覽。

2012年6月13日,ICANN在倫敦公布了2000多個新通用頂級域(New gTLD)申請名單,包括英語、中文、法文、阿拉伯語等多個語種。

2012年12月18日凌晨,國際網際網路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ICANN在洛杉磯舉行的新通用頂級域(New gLTD)申請名單抽籤結果出來了,這一次抽籤儀式是確定新通用頂級域名的審批順序, 黃道科技申請的多個域名排名在前。

2013年12月起,“.我愛你”、“.集團”、“.公司”、“.網路”、“.中信”、“.商城”、“.網址”、“.商標”、“.慈善”、“.餐廳”、“.時尚”、“.八卦”、“.網店”、“.新聞”等新增中文通用頂級域相繼被ICANN寫入全球域名根伺服器,正式納入全球網際網路域名體系。

2014年12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批准同意北龍中網(北京)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成為“.網址”頂級域域名註冊管理機構,批准同意北京卓越通達科技有限公司為“.商城”頂級域域名註冊管理機構,這是工業和信息化部首批批准的新增通用頂級域名註冊管理機構。

2014年7月開始,中文新通用頂級域名“.公司”“.網路”正式開放註冊。

2015年1月,“.網址”域名註冊量首次突破20萬個,成為全球註冊量最大的新增多語種頂級域名(不包括國家域名“.中國”)。

2015年2月9日8時,[.手機]域名進入開放註冊期,標誌首個主打移動網際網路的中文域名正式開放。

……

主要

1、促進域名主機行業的發展,以及網際網路整體水平的提高。中文域名的發展一方面會增加域名保有量,另一方面也將拉動其它相關產業的發展。中國網際網路普及率僅為25%,中文域名的普及與套用,降低了網際網路使用的門檻,能夠帶動網際網路的整體發展。

2、改變中國網民上網行為習慣,提高網際網路滲透率。首先,中國網民並沒有形成在網際網路上使用英文的習慣,而接入網際網路時英文域名為不懂英語的國民帶來很大不便。中文域名就為這些潛在的網民提供了便利的上網通道。

3、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的行銷機會。中小企業建立網站,發展電子商務的比例相對較低。而中文域名具備簡便易記,符合中國文化,更容易為消費者接受等有利因素,將會吸引更多的中小企業把目光轉向網際網路,展開網路推廣和電子商務行銷計畫。

4、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域名資源的需求與供給方面的緊張情況,另外,中文域名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原來英文域名中不同商標權人的商標漢字不同,讀音相同而導致用英文或拼音註冊時的衝突問題。

5、以多語言技術為基礎的中文域名的問世,是世界網路業的重大突破,它克服了網際網路世界的語言障礙,使全球不以英語為母語的廣大華人網民可以通過自己的語言上網,更加真實地體驗“網路無國界”。中文域名的套用將為促進華人世界的網路發展和信息交流、提高中文信息服務業的發展水平及其在全球信息服務業中的地位、進一步帶動以電子商務為核心的新經濟在華人世界加速發展等諸多方面發揮極大的推動作用。

技術特點

⒈高度兼容,全球通用CNNIC域名體系將同時提供“中文域名.CN”與全中文域名(如“中文域名.公司”)兩種方案。CNNIC不但將這兩種技術完美結合而且也使之同現有的域名系統高度兼容。CNNIC的域名系統是在現有的域名系統上做最小的改變,以保證從現有系統到中文域名系統穩定、可靠、便利地過渡。該系統與現有域名系統兼容,並支持Unix、Linux、Windows等作業系統和各種通用瀏覽器。也就是說用戶可以透過此系統順利解析想要的中、英文域名,讓用戶在世界任何一個角落只要輸入正確的中文域名皆可以順利訪問相應網址。

⒉繁簡轉換,兩岸互通支持簡繁體的完全互通解析也是CNNIC域名服務的一個特點。例如,一個大陸用戶想訪問台灣的“宏碁電腦公司”,他完全沒有必要在瀏覽器的地址欄中鍵入繁體的“宏碁電腦.TW”,而只鍵入大陸用戶熟悉的簡體漢字就可以了。而一位台灣用戶如想訪問大陸的“清華大學”網站,他也同樣只需鍵入繁體的“清華大學”就可以了。

⒊使用方便,適用面廣在使用“中文域名.cn”時,用戶可以不必安裝客戶端程式,用戶所使用的ISP伺服器也不用做任何的修改,就可以實現對中文域名的訪問。如果用戶要使用“中文域名.中國”,“中文域名.網路”等全中文域名的訪問,也可以不必安裝客戶端程式,只要為用戶提供服務的ISP做相應的改動,或者用戶改變自己作業系統的DNS的配置使用CNNIC的伺服器。如果用戶的ISP存在防火牆限制,用戶不能使用本ISP以外的其他域名伺服器,情況就會更複雜一些,發向本ISP以外的其他域名伺服器的中文域名請求會被防火牆禁止,造成訪問失敗。對於這一問題,CNNIC可以為用戶提供一個客戶端安裝程式,它不僅可以為計算機新手配置好伺服器,也可以解決某些瀏覽器固有的問題,還可以將全中文域名以HTTP請求的方式傳送出去,從而繞過防火牆。也就是說在HTTP上建立一個專用通道完成解析。

⒋兼顧多種標準,符合國際趨勢從體系上,CNNIC域名體系完全與國際中文域名技術發展趨勢保持一致,提供通用一致的伺服器端平台,將與中文域名相關的本地化問題與服務端問題隔離。從選用的編碼格式上兼顧了國際標準(UTF-8)、國家標準(GB2312,GBK)和工業事實標準(BIG5)。CNNIC提供的伺服器可支持GBK(包括GB2312)、BIG5、UTF-8、各種ACE編碼(如RACE等)形式和ASCⅡ等。編碼UTF-5、RACE屬於ACE,UTF-5、RACE、UTF-8都是轉化格式編碼,UTF-8保證轉化前後ASCⅡ碼保持不變,而UTF-5、RACE則可能不同,因此UTF-8編碼保證了與ASCⅡ編碼的兼容性。如ASCⅡ字元串“abc123”,轉為UTF-5編碼為“M1M2M3J1J2J3”,轉為UTF-8編碼為“abc123”。微軟Window2000已支持UTF-8,負責BIND工作的Internet軟體聯盟(ISC)也表示新的BIND將支持UTF-8。靈活的CNNIC體系結構可方便地適應中文域名技術的變化,符合國際發展的趨勢。

⒌開放體系,鼓勵合作CNNIC域名體系為其他套用軟體提供開放、標準的技術平台,各個套用開放商可在其上開發出與中文有關的各種為中國Internet用戶服務的軟體和服務項目。

⒍支持中文郵件地址、中文虛擬主機等套用服務此外中文域名註冊後還支持中文電子郵件地址功能、中文虛擬主機、中文代理等等套用服務。與CNNIC合作的軟體開發商將提供為電子郵件ISP/IAP和企業內部使用中文電子郵件地址的解決方案。這意味著今後廣大用戶可以摒棄他們不擅長的英語,而使用自己熟悉的中文傳送電子郵件了。

7.符合網民輸入習慣

使用中文國際域名,只要網民記住企業的中文名,就可以在地址欄直接輸入中文進行訪問,這對於降低企業推廣成本,轉型網際網路+具有極為重大意義。

8.全球唯一性和稀缺性

Internet域名是Internet網路上的一個伺服器或一個網路系統的名字。世界上的每一個域名都是全球唯一的。只要有一個人註冊了,在其註冊期內任何人都不能再註冊相同的名字。域名的這種排他性,是由域名技術的全球統一管理而產生,而不像其他智慧財產權要靠法律、法規來維護其唯一性。正因為域名這種與身俱來的特性,人們可以假冒商標,卻不能假冒域名。這也使得域名日益成為一種不可再生的稀缺資源。

9.覆蓋面廣

世界學習室統計全世界中文人口,占總數的25%以上。語言障礙已成為中文地區電子商務發展的絆腳石。使用中文國際域名更適合中國人的語言習慣,只要能記住網站中文名就能訪問網站。徹底掃清了全球華人上網的語言障礙。

10.優秀域名資源豐富

在以往的英文域名體系下,熱門的行業詞和通用詞都被外企牢牢掌握,使得外企輕易就樹立起了一系列的門戶。使用一個有意義和容易記憶的中文國際域名,不但能在宣傳、推廣和開展電子商務方面帶來極高的廣告價值,而且可以加速網站在行業中門戶地位的樹立。

11.可以和原有域名同時使用

中國域名國際網站地址提示 中國域名國際網站地址提示

用戶可以在不屏棄原有域名的基礎上,同時將中文國際域名和原有英文域名綁定在同一個網站上。使相當一部分不懂英文的用戶上網更加便利。提高企業宣傳效率。

使用中文國際域名,網民可以用自己的語言瀏覽網際網路,傳送電子郵件。企業可以通過網站、電子商務網站、電子郵件等服務進行市場行銷。由於中文域名的易記性,可以為企業節約巨額的廣告費用。

12、規避反向域名侵奪風險

以往大量簡短英文字母被國外註冊為商標,使得少數使用英文字母作為域名的用戶被奪走了域名使用權,數年的投資和心血毀於一旦。(詳見《中國網際網路域名與商標爭議解決辦法》)而使用中文國際域名,只要不惡意註冊中國現有的用戶商標和標誌性名稱,這個風險將被降到最低。

服務措施

⒈簡化註冊手續CNNIC將採用新的、與國際接軌的註冊方式進行中文域名註冊,例如簡化註冊手續、變更手續,可以不提交書面申請材料,所有申請完全可在網上實現。用戶在新的註冊系統提示下註冊"中文域名.公司”。另一個重要的特色是可以同時註冊簡體中文域名和繁體中文域名。這樣註冊後,用戶既可以用中文簡體訪問網站,也可以用中文繁體訪問網站,註冊系統同時支持GB(GBK),BIG5,UTF8等在華人地區常用的編碼格式,這樣使用不同作業系統以及不同語言習慣的人都可以使用中文域名。目的在於同時方便兩岸四地的用戶使用自己熟悉的語言訪問對方的網站。這樣兩岸四地的繁簡互通就可以實現,這對推動兩岸四地的信息交流將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中文域名普及提速 中文域名普及提速

⒉革新註冊體制在中文域名註冊體制中,CNNIC將借鑑國際成功經驗,劃分中文域名註冊機構為域名系統管理者和域名註冊服務商。CNNIC作為中文域名註冊管理者,負責維護中文域名註冊資料庫,以確保網際網路的穩定運作。域名註冊服務商將直接面對廣大用戶,依靠自己的力量和自身的優勢更好地為用戶提供包括中文域名的註冊服務以及其它與中文域名相關的各項服務。CNNIC與域名註冊服務商之間的所有通信基於SSL認證加密技術傳輸。

⒊建立爭議機制中文域名不僅僅是技術上的比拼,更重要的是服務和管理上的較量,尤其是相應的配套措施的建立。由於中文域名使用的中文,而且註冊者和使用者也主要在中國,因此中文域名與中國註冊商標的衝突將會變得更為突出和直接。為了維護域名系統的有序發展,保護和平衡中國註冊商標權人和中文域名持有人之間的合法權益,CNNIC在推出中文域名系統的同時,也將建立相應的中文域名爭議解決機制,制定域名爭議解決辦法,授權域名爭議解決機構。屆時,一旦產生爭議,將由中國的相關權威機構,依照中國的法律和相關規定負責裁定。

產生問題

一、如果說英文域名系統中域名所使用的英文字母與商標所使用的漢字在發音或含義上相同或相似是否構成域名與商標的相同或相似進而是否構成搶注還是一個問題,那么中文域名的使用則使這個問題不復存在,中文域名中不可避免的會出現與商標完全相同的字元,衝突是必然成立的。

二、受傳統文字商標標識的影響,客戶和消費者很自然的會將中文域名的名稱與相同或相似的企業名稱直接聯繫起來。從這種意義上講,使用中文域名更可能在企業間引起糾紛。域名與商標用途上的類似以及二者之間存在的必然差異共同導致了衝突的產生。但是世界各國關於兩者的衝突解決並無專門的法律規定,實踐中多以商標法進行解決,但這種解決方法往往注重對商標權人利益的保護,而忽視了對域名所有人利益的保護。

三、有價值的域名被搶注,許多的企業中文域名資源被域名投資商或個人搶注,建議企業對惡意搶注域名提起仲裁。

四、軟體不兼容

微軟IE6不能支持中文域名的直接訪問,需安裝外掛程式,IE7以上版本的才能直接訪問。

⒉搜尋引擎對中文域名的收錄問題。

操作流程

註冊方法

中文域名 中文域名

⒈中文域名註冊查詢至少需要含有一個中文文字,可以包含中文、字母a-z(大小寫等價)、數字0-9或者半角的連線符"-","-"不能放在開頭或結尾;

根據《關於.中國域名註冊和服務調整的公告》,自2012年10月29日起,作為獨立頂級域,".中國"域名將參照".CN"域名和其它頂級域的命名規則,用戶可單獨或組合使用中文字元、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數字與連線符"-"組合作為域名命名。

⒉最多可以註冊的長度為中文域名轉成 punycode後(轉碼方法見"中文域名線上轉碼")63個字元,或20個漢字。

3.域名註冊是Internet中用於解決地址對應問題的一種方法。域名註冊遵循先申請先註冊原則,每個域名都是獨一無二的,價格不等。7個類別頂級域名是按用途分類的,以不同後綴結尾。,管理機構對申請人提出的域名是否違反了第三方的權利不進行任何實質審查。同時,在中華網庫每一個域名的註冊都是獨一無二的、不可重複的。cn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頂級域域名(ccTLD)。.cn域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而管理域名的最高級別的是網際網路號碼分配局(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IANA),它管理根域名伺服器的數據,從而管理DNS樹。

4.域名註冊的所有者都是以域名註冊提交人填寫域名訂單的信息為準的,成功24小時後,即可在國際(ICANN)、國內(CNNIC)管理機構查詢whois信息(whois信息就是域名所有者等信息)。需要指出的是國內域名CNNIC管理規定必須以公司名義註冊,所以在提交訂單的時候要寫清楚公司的全稱,否則會存在域名所有權的問題。

5.註冊的中文域名至少需要含有一個中文文字。可以選擇中文、字母(A-Z,a-z,大小寫等價)、數字(0-9)或符號(-)命名您的中文域名,但最多不超過20個字元。目前有".cn"、".中國"、".公司"、".網路"四種類型的中文域名供您註冊,例如:

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 .cn

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網路

啟用方法

與英文域名一樣,用戶註冊完一個中文域名之後,需要在相應的DNS、WWW、Email等伺服器配置該中文域名才能真正使用。簡單的說,中文域名配置流程與英文域名的配置流程沒有什麼不同,但由於現有的各種DNS、WWW、Email等伺服器在自己的配置檔案中尚不支持用中文直接編輯,需要在配置前進行Punycode轉碼後才能正常工作。鑒於以上原因,您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啟用中文域名:

方式一

1)將註冊中文域名時的DNS 伺服器設定為註冊服務機構提供的中文域名解析的伺服器。

2)用戶委託中文域名註冊服務機構配置該中文域名解析伺服器。

3)正式啟用中文域名。

特別提示:使用虛擬主機的用戶由其服務提供商配置DNS解析伺服器。

方式二

1)將註冊中文域名時的DNS伺服器設定為用戶自己的中文域名解析的伺服器。

使用方法

Firefox,Opera,Google Chrome,Safari等為代表的全球主流瀏覽器,已經實現以".CN"、".com"、".cc"、".net“等等眾多後綴為結尾的中文域名的直接支持。可以直接在地址欄輸入中文域名,即可直達相應網站,如:
清華大學.cn

樂視體育.公司

新浪.公司
南開大學.公益.cn
並且,中文域名的分隔設定中,英文字元"."的半角、全形形式和中文句號"。"完全等效,如:
北京大學 . cn

北京大學。cn

以上的域名是等價的,均可到達同樣的相應網站。
特別提示:如果您使用IE 7.0以下版本瀏覽器訪問中文域名,我們推薦您安裝中文上網官方版軟體。安裝中文上網官方版軟體後,直接在瀏覽器地址欄鍵入您要訪問的中文域名,即可到達相對應的網站。

法律規定

2010年3月17日,國家公布了域名爭議的解決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為了解決網際網路域名爭議,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網際網路域名管理辦法》的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因網際網路域名的註冊或者使用而引發的爭議。所爭議域名應當限於由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負責管理的CN域名和中文域名。但是,所爭議域名註冊期限滿兩年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不予受理。

第三條 域名爭議由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認可的爭議解決機構受理解決。

爭議解決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和《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程式規則》,制訂相應的補充規則。

第四條 爭議解決機構實行專家組負責爭議解決的制度。專家組由一名或三名掌握網際網路及相關法律知識,具備較高職業道德,能夠獨立並中立地對域名爭議作出裁決的專家組成。域名爭議解決機構通過線上方式公布可供投訴人和被投訴人選擇的專家名冊。

第五條 任何機構或個人認為他人已註冊的域名與該機構或個人的合法權益發生衝突的,均可以向爭議解決機構提出投訴。

爭議解決機構受理投訴後,應當按照程式規則的規定組成專家組,並由專家組根據本辦法及程式規則,遵循"獨立、中立、便捷"的原則,在專家組成立之日起14日內對爭議做出裁決。

第六條 域名爭議解決程式使用的語言為中文,但投訴人和被投訴人另有約定,或者專家組決定採用其他語言的除外。

第七條 投訴人和被投訴人應當對各自的主張承擔舉證責任。

第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應當得到支持:

(一)被投訴的域名與投訴人享有民事權益的名稱或者標誌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導致混淆的近似性;

(二)被投訴的域名持有人對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權益;

(三)被投訴的域名持有人對域名的註冊或者使用具有惡意。

第九條 被投訴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為構成惡意註冊或者使用域名:

(一)註冊或受讓域名的目的是為了向作為民事權益所有人的投訴人或其競爭對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以獲取不正當利益;

(二)多次將他人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誌註冊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網際網路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誌;

(三)註冊或者受讓域名是為了損害投訴人的聲譽,破壞投訴人正常的業務活動,或者混淆與投訴人之間的區別,誤導公眾;

(四)其他惡意的情形。

第十條 被投訴人在接到爭議解決機構送達的投訴書之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其對該域名享有合法權益:

(一)被投訴人在提供商品或服務的過程中已善意地使用該域名或與該域名相對應的名稱;

(二)被投訴人雖未獲得商品商標或有關服務商標,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經獲得一定的知名度;

(三)被投訴人合理地使用或非商業性地合法使用該域名,不存在為獲取商業利益而誤導消費者的意圖。

第十一條 投訴人針對同一被投訴人的多個域名提出爭議的,投訴人或者被投訴人可以請求爭議解決機構將多個爭議合併為一個爭議案件,由同一個專家組處理。是否合併處理,由專家組決定。

第十二條 在專家組就有關爭議作出裁決之前,投訴人或者被投訴人認為專家組成員與對方當事人有利害關係,有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裁決的,可以向爭議解決機構提出要求專家迴避的請求,但應當說明提出迴避請求所依據的具體事實和理由,並舉證。是否迴避,由爭議解決機構決定。

第十三條 在域名爭議解決程式中,除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根據爭議解決機構的要求提供與域名註冊及使用有關的信息外,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和域名註冊服務機構不以任何身份或者方式參與爭議解決程式。

第十四條 專家組根據投訴人和被投訴人提供的證據及爭議涉及的事實,對爭議進行裁決。專家組認定投訴成立的,應當裁決註銷已經註冊的域名,或者裁決將註冊域名轉移給投訴人。專家組認定投訴不成立的,應當裁決駁回投訴。

第十五條 在依據本辦法提出投訴之前,爭議解決程式進行中,或者專家組作出裁決後,投訴人或者被投訴人均可以就同一爭議向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所在地的中國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基於協定提請中國仲裁機構仲裁。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機構裁決註銷域名或者裁決將域名轉移給投訴人的,自裁決公布之日起滿10日的,域名註冊服務機構予以執行。但被投訴人自裁決公布之日起10日內提供有效證據證明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構已經受理相關爭議的,爭議解決機構的裁決暫停執行。

對於暫停執行的爭議解決機構的裁決,域名註冊服務機構視情況作如下處理:

(一)有證據表明,爭議雙方已經達成和解的,執行和解協定;

(二)有證據表明,有關起訴或者仲裁申請已經被駁回或者撤回的,執行爭議解決機構的裁決;

(三)有關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構作出裁判,且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執行該裁判。

第十七條 在域名爭議解決期間以及裁決公布10日內,域名持有人不得申請轉讓或者註銷處於爭議狀態的域名,但受讓人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爭議解決裁決約束的除外。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機構建立專門的網際網路網站,通過線上方式接受有關域名爭議的投訴,並發布與域名爭議有關的資料。但經投訴人或者被投訴人請求,爭議解決機構認為發布後有可能損害投訴人或者被投訴人利益的資料和信息,可不予發布。

第十九條 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可以根據網際網路及域名技術的發展,以及中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的變化等情況對本辦法加以修改。修改後的辦法將通過網站公布,且於公布之日起30日後實施。本辦法修改前已經提交到爭議解決機構的域名爭議不適用新辦法。

修改後的辦法將自動成為域名持有人與域名註冊服務機構之間已經存在的域名註冊協定的一部分。域名持有人不同意接受爭議解決辦法或者其修改後的文本約束的,應當及時通知域名註冊服務機構。收到通知後,域名註冊服務機構將為其保留30日域名服務;30日後,有關域名將予註銷。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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