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音樂教育系

中央音樂學院音樂教育系

1956年9月,中央音樂學院在全國音樂藝術院校中,率先建立了音樂學系(Musicology Department )。經過近50年的艱苦工作,音樂學系在音樂學學科的建設上,已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教學體系和學術力量最集中的群體。1982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中央音樂學院音樂學學科為碩士學位授權點;1988年,為博士學位授權點。從音樂學學科的專業設定、課程結構、師資隊伍、學術研究、人才培養等各個方面來看,我院音樂學系始終站在全國音樂學學科建設與發展的前列,是我國音樂學學科教學和研究的一個重要基地。

簡介

1998年,按照中央領導所提"中央音樂學院應成為國民音樂教育改革的帶頭人"的建議,在我院音樂學系設立了音樂教育教研組。一年後,"中央音樂學院音樂教育系(Music Education Deparment) "正式成立,其宗旨是:培養新型的、對國民音樂教育進行改革的專業人才,以適應當前中國急需培養推進新世紀國民藝術素質教育的高等專業音樂教育人才的要求。

師資力量

音樂教育系現任系主任高建進,副系主任湯瓊。現在編教師7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1人 ,講師2人, 助教3人。獲"文化部區永熙優秀教育獎"的2人;獲"楊雪蘭優秀音樂教育獎"1人;獲“寶鋼獎學金”。該系現有在讀本科生104人(學制五年)、研究生23人。

課程設定

音樂教育系培養方向和課程設定的主要原則是:樹立全心全意從事國民音樂教育的敬業思想,立志為這一領域的教育改革進行不懈的、艱苦的探索和實踐;不僅要熟練掌握基本的專業音樂知識和基本音樂技能,認識音樂的藝術本質和審美表現,具備帶領受教育者參與音樂活動和欣賞音樂的能力,更必須通過自己唱、奏、做、跳的音樂實踐,打下紮實的音樂基礎和一定的藝術修養,在音樂素質和音樂質量上達到足夠當音樂師資的高度;必須熟悉並掌握民族民間的音樂語言、風格和文獻,並懂得運用它們做音樂實踐與教學的基本素材;不僅要通過理論學習,更需要通過自身的實踐(唱、奏、做以及具體教學的實踐),來掌握教育學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技巧,使其具備組織課堂音樂教學和學校音樂活動的能力;熟練掌握當代國際先進音樂教學法及其基本教材,並具有針對不同對象進行選用和改編的能力。

音樂教育系專業課程包括:科達伊、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教學內容主要包括這兩個體系的教學原則和理念、音樂的讀與寫、教學法、合唱與指揮、音樂與動作、樂器重奏與合奏、合唱文獻等。)、西方音樂史、中國音樂史、中外音樂教育史、作曲技術理論基礎、中國傳統音樂概論、世界民族民間音樂、教育學原理、教育心理學、教學設計、教學實習、論文寫作等。

本系在教學工作上的具體安排主要根據中央音樂學院現有的教學資源狀況,並結合利用外力組織教學。本科階段的主要課程--柯達依、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均使用原版教材,從建系之初就通過連續不斷地、短或較長時期(如一學年中的一學期)地聘請德、奧、匈、比、加等各國奧爾夫和柯達依的專門教師,來系統、深入地授課,從而保證了音樂教育系各年級學生在五學年中,能掌握先進音樂教育體系,對日後作為中國小校音樂教師或師範學校的教師,起到重要作用。

本系在引進原版教材和聘請外國專家的同時,也開始結合我國的音樂文化建立本民族教學體系的實驗以及中國民族化的學校音樂教材的建設,同時還開展了一些實驗性的教學實踐。

發展成果

近年來,音樂教育系與匈牙利柯達依研究中心和國際奧爾夫基金會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2002年4月,我院成立了"奧爾夫音樂教育研究中心",與德國奧爾夫基金會以及奧地利奧爾夫學院聯合舉辦全國性的奧爾夫音樂教育師資培訓班,對音樂教育系的學生和在職的各類音樂教師系統全面地進行培訓;2002年9月底又成功地舉辦了題為《傾聽全世界的聲音》--"奧爾夫周"的國際會議,與會期間通過奧爾夫的音樂作品和音樂教材演奏的音樂會,充分展示了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的精髓。

建系以來,本系師生參加、組織的國內外各種訪問、講學、演出和社會實踐活動,對國民音樂教育的改革起了積極作用,已引起國際國內同行的重視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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