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錄音師協會

中國錄音師協會

中國錄音師協會 (China Association of Recording engineers)是全國廣播、電影、電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生產安裝企業和音像製品行業等單位以及從事錄音、音響及其他音視頻、新媒體技術與藝術和教育工作者自願結成的行業性的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成立於1990年,業務主管單位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屬於國家一級社會團體法人單位。

本協會的所在地為北京市。

基本信息

協會簡介

會長:陸曉幸會長:陸曉幸

中國錄音師協會(ChinaAssociationofRecordingengineers)是全國廣播、電影、電視和其它有關音像的各界中從事錄音、音響及其他音頻(視頻)工作者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成立於1990年,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概況

目的

協會的宗旨是團結全國音響工作者,開展學術交流和有計畫的培訓學習,逐步提高其素質,為提高我國音響技術水平作出貢獻。

協會官方網站為中國音視頻技術網。

主要任務

中國錄音師協會的主要任務是:組織音響技術和藝術的國際、國內交流;組織研究的推薦先進的錄音和音響技術,支持和鼓勵音響技術的發明創造和革新;組織音響質量的評比,獎勵優秀音響成果,為各有關單位提供音響諮詢服務;組織各種專業培訓活動,提高會員的專業知識水平。

中國錄音師協會現有包括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和各省市電台、電視台團體會員300多個,個人會員逾5000名,分布在全國各省市。

規模

成就

中國錄音師協會每年都有定期的理事會議和常務理事會議,前者的任務是講座音響技術當前的任務,並提出一些改進措施和實施方法,規模為100—150人;後者的任務是在音響技術發展方面進行巨觀講座向政府提出建議,正確引導音響事業的前進,規模為60人左右。並間隔召開聯絡處主任和專業委員會文憑會議,直轄市工作進展過程中的若干具體問題。 聯絡處是設在各省(市)與會員進行聯繫的機構,他們將視工作情況進行活動;專業委員會屬於專業性較強的二級機構,共有13個,也都是根據各自的特徵主要從事學術研討。

中國錄音師協會在江蘇省無錫市設有培訓班,面向全國進行音響人才培訓,已經開辦大專班,可以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今後還將陸續擴大培訓範圍。

主要部門

中國錄音師協會直屬單位主要有秘書處、評比部、技術部、諮詢部和學術部,其中技術部的任務是從事待業標準、工作環境標準的制定。

會員管理

中國錄音師協會海報中國錄音師協會海報

中國錄音師協會會員部管理辦法

為廣泛吸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和其它有關音像的各界中從事錄音、音響及其他音頻(視頻)工作者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加入中國錄音師協會,增強協會發展會員的能力,加強會員服務管理,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團結全國錄音、音響和其他音頻(視頻)工作者,開展學術交流和有計畫的培訓學習,逐步提高其素質,為提高我國錄音和音響技術水平作出貢獻。根據中國錄音師協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會員部是中國錄音師協會的職能部門,接受中國錄音師協會的直接領導。

第二條:會員部職責

(一)根據《中國錄音師協會章程》做好新會員發展工作。受理入會申請,進行入會資格審查,提出初審意見,按工作程式報批,辦理新會員入會的手續。

(二)負責會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會員情況統計;保持與會員的經常性聯繫;與協會配合組織催繳會費工作;建立會員檔案。

(三)動員和組織會員參加協會開展的有關活動。了解會員工作情況,向政府相關部門及協會領導反饋會員的意見和建議。

(四)負責《會員通訊》的編輯和郵發工作。及時向會員宣傳行業法律法規,傳達國內外行業信息,通報協會工作情況,交流工作經驗。

(五)辦理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經費來源

會員部的主要經費來源於會員繳納的會費。

第四條:機構設定

會員部具體人數應根據實際工作量確定。常設辦公地點為:上海市徐匯區欽州路100號1號樓11樓。

第二章會員入會

第五條:會員種類

協會對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團體會員、通訊會員、終身會員和榮譽會員進行服務管理。

第六條:會員條件

申請加入協會的企、事業單位,團體和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個人會員:我國(包括港、澳、台)從事廣播、電影、電視、音像製品等音響、錄音和擴音工作及有關的教學、科研工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由本人申請,經兩名會員或一名理事介紹,所在單位同意,本協會批准後,即可成為本協會會員。

a: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錄音師、音響師、從事錄音和音響工作的工程師和其他具有相當職稱的錄音和音響工作者;

b:具有相當專業大專畢業以上學歷,並有五年以上的實際工作經驗的錄音和音響工作者;

c:具有相當專業中專畢業學歷,並有十年以上的實際工作經驗的錄音和音響工作者;

d:在錄音和音響工作及與錄音和音響專業有關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和突出貢獻者;

e:熟悉本專業,熱心支持本協會工作的領導人員。

2:團體會員:各地方錄音師協會和從事錄音、音響專業工作的事業、企業、科研、教學和管理單位都可以申請加入本協會,成為團體會員。每個團體會員應推出代表1人,聯絡員1人,團體會員的代表和聯絡員是本協會的當然會員。

3:通訊會員:凡外借著名錄音師、或從事與錄音和音響專業有關工作的單位,熱心支持本協會工作的可以自願參加本協會成為通訊會員。

4:終身會員:凡從事錄音、音響專業或與錄音、音響專業有關工作、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相當高級技術職務並對錄音、音響事業做出重要貢獻的會員,由本人申請,經本協會理事會審議、批准,即可成為本協會終身會員。

5:榮譽會員:凡對錄音工作做出卓越貢獻,或對本協會的活動做出重大貢獻者,經常務理事會推薦、理事會批准,可成為榮譽會員。本協會的榮譽會員是會員的最高稱號。

第七條會員權利

1: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對於本協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權;

3: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4:可以得到本協會的有關資料,並可優先在協會刊物上發表文章;

5:可以得到本協會的技術諮詢和享受本協會刊物上發表文章。

第八條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協會的決議;

2:完成本協會所委託的各項工作任務;

3:積極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4:按期交納會費。

第九條凡按期交納會費的個人會員,發給會員證,持有會員證的會員可以享受第七條規定的會員權利。個人會費一屆一次交清,會員證一屆換一次。凡不繳納會費的會員,仍保留會借,但不享受會員的權利。團體會員交清會費後發給證書,每年一換。不持有證書的,當年不享受會員權利。理事單位不交會費,暫停理事的權利。補交後可恢復理事權利。

第十條會員管理

(一)協會建立會員聯繫人制度,會員應指定專人擔任聯繫員。

(二)單位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員資格相應變更。

1、兩個或兩個以上會員合併,原會員資格由存續方或新設方繼承。

2、會員分立成兩個或以上具備會員條件的單位,原會員資格由其中一個單位繼承,分立單位另行申請加入協會。

3、單位會員發生下列變更時,應自變更後20個工作日內函告協會,並根據變更事項提供相應的變更登記檔案。

單位名稱變更;單位註冊地變更;單位註冊資金變更;單位法人代表變更;單位辦公地點變更;單位通訊方式變更;單位會員代表變更;單位聯繫人變更;單位分立、合併、解散及撤銷。

4、會員證書丟失,會員應及時函告協會並申請補辦,協會在備案後為其補辦會員證。

第四章會員會費

第十一條:會員交納會費享有協會會員名義、權益和服務管理應履行的責任義務,應及時按額交納,所交會費,不得要求退還。

第十二條:會員會費由協會處的財務部門負責管理。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十三條:會費的使用

本著取之於會員、用之於會員的原則,會費主要用於協會日常工作管理和會員部會員發展服務及協會召開的以會員為主的各種活動、會議。

第十四條:會費交納時間

會費交納時間,通常情況一次交納四年(一屆)會費,從批准入會年月開始計算。

第十五條:會費標準

個人會員:180元/屆,個人終身會員500元

團體會員:2000元/年,終身團體會員10000元

第五章獎勵和懲處

第十六條:獎勵

(一)對為協會或扶貧開發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會員,協會可視情況給予以下獎勵。

1、通報表揚;

2、授予榮譽稱號;

3、協會認為合適的其它形式獎勵。

以上形式的獎勵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二)對會員的獎勵,由協會常設辦事機構提出獎勵意見,報常務理事會,按協會有關規定做出獎勵決定。

(三)凡受協會獎勵的企業和個人,協會優先為企業發展提供服務,為個人作宣傳或向有關方舉薦。

第十七條:懲處

(一)凡違反法律法規及協會章程規定的會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懲處。

1、通報批評;

2、暫停會員部分權利;

3、取消會員資格。

以上所列處罰形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二)會員對處分形式的2、3項處分不服的,可向協會申請複議,複議期間原處分決定繼續執行。

(三)受到處分形式的2、3項處罰的會員,其在協會的職務相應暫停或取消。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管理辦法由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管理辦法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

中國錄音師協會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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