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保險立法移植研究

二、保險法的體系 第一節 第一節

圖書信息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第1版 (2009年9月1日)
平裝: 157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7511801498, 9787511801494
條形碼: 9787511801494
尺寸: 22.6 x 16.8 x 1 cm
重量: 340 g

作者簡介

楊東霞,女,甘肅省天水市人。1988考入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1992年獲得法學學士學位,1999年獲得法學碩士學位,2003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現為農業部管理幹部學院副研究員、農業法律研究中心(農業部法律服務中心)主任,中國農業經濟法學會副秘書長。曾主持“農業行業協會法律問題研究”“農業植物新品種法律問題研究”“種子法律問題研究”等多項課題,參加《田藏契約集粹》(中華書局出版社)、《中華法系精神》(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繼承與創新》(法律出版社)、《農業行政處罰案例評析》(法律出版社)、《農業領導幹部學法用法讀本》(法律出版社)、《農業行政處罰程式及文書製作》(法律出版社)等項目研究、專著的撰寫,勘校《比較法學概要》,並發表《植物新品種權實施許可中的法律問題分析》等論文多篇。

內容簡介

《中國近代保險立法移植研究》內容簡介:保險是建立在社會互助基礎之上的一種分散危險、消化損失的經濟補償制度。雖然防災減患,最大可能地減少各種風險帶來的損害是人類社會的本能,無論中外,人們都探索出了各種各樣的方式方法,這些方式方法中都蘊含著現代保險制度的胚胎。但是,建立在數理基礎上的現代保險制度卻是隨著西方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最終在西方形成的。由於商品經濟不發達,我國一直沒有形成商業保險的客觀社會經濟和文化環境,原始的保險形態一直無法演變為現代形式的保險制度。在西方,隨著社會經濟的進步,保險制度在近代得以蓬勃發展,保險立法也日益完善。
19世紀隨著近代外國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擴張,現代保險制度被帶到了中國,於是保險業開始在中國逐步發展並形成了一定的規模。作為一個新興的具有很強的技術性規範的行業,我國近代保險業發展的每一步都是向西方學習模仿的過程,當時行業規範基本上是外資保險業的模本。同時,在外力作用的推進下,中國開始了對傳統的法律體系的變革,從而全方位地移植西方法律的工程被啟動,保險法自然也包括在內。於是在近代中國社會經濟的轉型期,一方面,現代意義的保險業在中國這塊古老的大地上發展、推進,在中國傳統的法律中不可能找到對這種新興行業的規範,國外保險業的規範已在中國被普遍適用;另一方面,國家法律的巨觀架構亦是仿行西法,於是在內外因素互動作用下,保險法的移植遂成為一種歷史的必然。

目錄

導論
一、保險概述
二、保險法的體系
三、本書的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
四、本書的基本內容
第一章 中西方保險制度的源起和發展
第一節 西方保險制度的源起和發展
第二節 中國保險制度的源起和發展
第三節 近代中國保險制度的後發性和保險立法移植的必然性
第二章 國外保險立法的經驗
第一節 英國
第二節 法國
第三節 德國
第四節 日本
第三章 中國近代保險立法的移植歷程
第一節 清末——保險立法的初創時期
第二節 北洋政府時期——近代保險立法的承前啟後
第三節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近代保險立法的初具規模
第四章 我國近代保險契約法中對國外有關原則制度的借鑑
第一節 對保險利益原則的借鑑
第二節 責任保險制度的引入
第三節 對保險代位求償權原則的借鑑
第四節 對不可爭條款的規定
第五章 保險特別法——《簡易人壽保險法》的移植
第一節 日本的簡易人壽保險立法
第二節 南京國民政府對日本簡易人壽保險制度的移植
第三節 《簡易人壽保險法》和《簡易人壽保險章程》對日本法的移植
第六章 近代保險業法的移植
第一節 保險監管機構的設定
第二節 保險業的監管方式
第三節 有關監管內容的法律移植
結語
主要參考書目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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