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皇宮的唯一離婚案

中國末代皇帝溥儀的淑妃鄂爾德特·文繡,系滿族鄂爾德特氏端恭的女兒。1922年11月10日入宮時不滿14歲。這位天真爛漫的少女,對未來生活充滿嚮往。
后妃不和
文繡初進宮時,溥儀對她十分眷戀,經常到她住的重華宮去聊天,像對一個妹妹一樣關心她。文繡思進求知心切,溥儀給她請了專職的漢文和英文教員。文銹的得寵,燃起了皇后婉容的無名妒火。皇后與皇妃的互相嫉妒,這在歷代宮中極其普遍。婉容、文繡的明爭暗鬥,實屬情理中事。但後來漸漸地發展到由溥儀親自斷起官司來,這又很少見了。
一次,文繡外出歸來,在院子裡吐了一口唾沫。湊巧,婉容正坐在旁邊。婉容氣惱地告訴了溥儀,溥儀偏信一辭,訓斥了文繡一通。溥儀對文繡的態度如此大的轉變,不是沒有原因的。當初他關心文繡的學習和長進,並非希望她出人頭地成為學問家,而是一種閒散時的消遣。實際上他需要的是俯首貼耳、唯命是聽的豢養在御園中的囿鹿。當他發覺文繡許多逾矩越軌的想法後,即生反感之心。因此后妃之爭中,他明顯地偏袒婉容。文繡吃虧的時候多。
溥儀出宮探親或遊園,照理應該把皇后、皇妃同時帶在身邊,但這種出風頭的事,多數落在婉容頭上,文繡則被涼在一邊。1925年之後的幾年,在天津,婉容和文繡的疙瘩愈結愈緊,幾乎發展到水火不容的地步。溥儀下榻在張彪的私人花園中的一幢三層樓的小洋房裡,他跟婉容住在二樓,而把文繡拋在樓下。溥儀厚此薄彼不言而喻。
一個農曆除夕的晚上,溥儀與婉容在寢宮嬉戲,這時,有太監奏報淑妃用剪刀捅自己的小腹,溥儀生氣地說:“她慣用這伎倆嚇唬人。誰也不要理她!”如果說以前他待文繡只是感情上的差異,這時他對文繡已是恩斷情絕了。
“哀苑鹿”之鳴
清朝統治專制極其殘酷,清宮家法之嚴,更是眾所周知。單純的文繡在內心深處常常祈求一個跟皇妃極不相稱的東西——自由。她希望能像普通人一樣過普通的生活,但這種正常合理的要求在帝王之家是不可能得到滿足的。有報云:“文繡自民國十一年入宮,獨處一室,未蒙一次同居。而一般閹宦婢僕見其失寵,竟從而虐待。種種苦惱,無術擺脫。”文繡自此為“悲鳴宛轉”、“奄奄待斃”的哀苑鹿。
溥儀也承認:“差不多我總是和婉容在一起,而經常不到文繡所在的地方去。”文繡訴說:“鹿在苑內,不得其自由,猶獄內之妃,非遇赦不得而出也。”為了減少虐待,她常常逆來順受。但這仍不免遭受溥儀的責罵、羞辱:“古來無你這等之人!清朝二百多年無你這不知禮之人!”
文繡鬱鬱寡歡,整日以淚洗面,多次自殺未遂。溥儀發現後,一面派太監嚴密監視文繡,一面允許她的胞妹——老慶王的孫媳文姍進宮開導她的胞姊。
一鳴驚人
文姍不斷來訪,給寂寞孤獨的文銹帶來了生機。她給姐姐帶來許多好訊息,使姐姐的眼界開闊了。文繡不再自尋煩惱,而是暗暗尋找逃脫囚籠的機會。姊妹倆經過一段時間的醞釀,終於制定了周密的出宮計畫。
1931年8月25日中午,文繡在中堂招呼開飯,太監有所怠慢。皇妃失寵,太監欺侮,本來不足為怪,但文繡仍很氣惱,她高聲罵道:“討厭!”溥儀似聞弦外之音,惱羞成怒地傳諭:“欺君之罪該死,朕將賜你死矣!”文繡操起一把剪刀,向喉嚨刺去,卻被眼急手快的太監奪下。文繡因此大哭大鬧,溥儀無可奈何,便打發太監找文姍來勸解。
下午3時左右,文姍向溥儀、婉容說:她姐姐日夜哭泣,勸說不靈,望允許她陪姐姐出外散散心。溥儀一時發了善心,當即同意。文繡、文姍只隨帶一名太監,乘溥儀的專車,直開往國民飯店。車在門前停穩,二人急忙奔赴37號房,揭開了離婚案的序幕。當太監緊跟著進去時,文姍正色道:“你先回去吧,淑妃就留在這兒了!還要向法院控告皇上那!”太監當下面如土色,不知所措,繼而頻頻磕頭祈求皇妃回宮。文繡態度堅決,從袖中出示三函,
正告太監“今日之事與你無關,你可拿著這幾封信回去轉告皇上!”這時,文繡聘請的律師張紹曾、張士駿和李洪岳走了進來。事已至此,文繡對溥儀還抱有幻想。她的律師致溥儀的信中有這樣一段: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獨抱,愁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於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唯有相見於法庭。
文繡的行動,像一發重型炮彈,在清宮中炸開了。溥儀聞訊大驚失色。淑妃夜不歸宿,是皇帝的奇恥大辱。他派出大批太監、隨從,到國民飯店尋找。後又轉到老慶王的府邸,搜尋文姍的居室,均無所獲。此時,文繡同文姍早已從後門另覓安全的居處了。
晚上,溥儀召集身邊的遺老們開“御前會議”,以求善策。與會的老先生們無不義憤填膺,認為這是最見不得人的醜事,是“聖朝”不能容忍的。但面對現實又無可奈何。最後決定委派律師出面,與文繡的律師對話,以求和解,爭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會後,陳太傅在溥儀的授意下,令溥雇擁的法律顧問林廷琛等人承辦此事。
第二天,訊息不徑而走,引起了社會的極大震動。報載:“皇妃因不堪帝後的虐待,太監的威逼,自殺未遂,設計逃出,聘請律師離婚。這是數千年來皇帝老爺宮中破天荒的一次妃子革命。”報紙紛紛發表評論文章,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如《國強報》就刊出某女士的文章《溥儀妃子離婚》,聲援文繡。那些冥頑不化的老爺先生們則發瘋般地圍攻淑妃大逆不道。文繡的族兄文綺反對最激烈。他在給文繡的公開信中責罵說:“何受人愚弄,犧牲自己,為她人作拍賣品也?即是死,也不可出此下策。”
面對種種惡勢力,文繡利用中華民國的法律、資產階級的人權和人道,予以針鋒相對的回擊。她說:“民國國民無男女、種族、宗教、階級之區別。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當時,文繡、文姍暫住在一位法國律師的家中。平時不接見任何人。連文姍的丈夫都是經過可靠的介紹,才能入內。這就免去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在這其間,雙方律師一直處於緊張的調解過程中。溥儀曾派代表見文繡的律師,企圖說服他們:“溥儀與淑妃伉儷情深,絕無虐待之事,請不要誤會。”律師們說:“現在事情已達到這個地步,妃子是決不回去的。如果溥儀先生還想和解,那只有承認她的完全自由,否則除了向法庭提出訴訟外,再沒有別的辦法了。”溥儀無計可施,只得不再堅持“不許離異”一條,但提出為溥的身份起見,不許起訴,不許登報申明。文繡方面則除了堅持不回宮,還要求溥支付贍養金50萬。雙方一時僵持不下。
最後,經過雙方律師兩個月的磋商,終於簽訂了和解議案:一、自立約起,雙方完全脫離關係;二、溥儀付給文繡5.5萬元終身生活費;三、允許文繡帶走常用衣物和用品;四、文繡返回母親家居住永不再嫁;五、雙方互不損害名譽;六、文繡撤回要求法院調解的訴狀,今後不得再提出訴訟。
其時正值舊曆9月13日。至此,“哀苑鹿”才真正獲得自由。
文繡與溥儀脫離關係後,並沒有回到北平的母親家去。她用那筆經律師、中間人和家人層層剋扣到極少的贍養費辦了一所國小,把整個身心的愛獻給了孩子,成為我國歷史上第一個當教師的妃子。
文繡終身未嫁。自此後過了20多年的平民生活。1950年因病去世。後來溥儀感嘆萬分:“現在想起來,文繡早日和我離了婚,到後來才沒有成為婉容第二。我認為這不但是她的一個勝利,也是她平生幸福生活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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