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局氣象探測中心

中國氣象局氣象探測中心

中國氣象局大氣探測技術中心,成立於2003年1月,2004年4月重新組建,2008年4月更名為中國氣象局氣象探測中心。 中國氣象局氣象探測中心是以業務為主體,科研為支撐的國家級基本氣象業務單位。氣象探測中心的發展目標,是建設成為全國氣象探測系統運行保障中心;氣象探測資料產品開發中心;氣象探測裝備試驗考核中心;氣象探測標準和規範編制中心;氣象探測方法和技術研發中心;氣象探測儀器計量和檢定中心。

工作職責

1.負責全國氣象綜合觀測系統的運行監控。

2.負責新儀器、設備的業務入網考核、檢驗;承擔氣象儀器、設備量值傳遞、計量檢定、試驗考核,以及氣象綜合觀測儀器設備的運行保障和技術支持。

3.承擔氣象綜合觀測系統運行質量評估、觀測環境評價、數據質量控制、觀測產品研發與生成;提供氣象綜合觀測數據質量分析報告。

4.負責氣象雷達新技術研究與運行技術支持,研發雷達探測產品;負責全國氣象雷達定標、巡檢、中修、大修、重大故障維修與技術指導;負責組織編制氣象雷達建設指南、技術標準、觀測規範、保障方案。

5.負責國家級雷電監測網建設、全國雷電監測網的運行監控。

6.負責全國氣象技術裝備、人影作業器材等物資的供應調配;負責氣象應急觀測系統建設的技術指導,參與氣象應急工作的協調與調度。承擔氣象技術裝備的出廠驗收和戰略物資的儲備。

7.負責對省級氣象綜合觀測系統運行的技術保障和業務指導。

8.負責氣象探測裝備的無線電頻率資源套用技術研究與頻率規劃設計。

9.草擬氣象綜合觀測系統業務發展規劃和全國氣象綜合觀測站網的布局設計和綜合評估;參與全國氣象綜合觀測業務標準化、規範化的研究和建設。

10.組織開展氣象綜合觀測套用研究和科技創新工作,承擔氣象綜合觀測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和新產品的研究和開發任務。

11.承擔世界氣象組織(WMO)亞洲區域儀器中心(RIC-北京)工作。

12.完成中國氣象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管理機構5個:辦公室、業務科技處、計畫財務處、人事處、黨委辦公室(監察審計室)。

業務處室8個:運行監控室、氣象裝備保障室、氣象雷達室、地面觀測室、空基觀測室、國家氣象計量站、中國氣象局氣象探測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中國氣象局大氣探測試驗基地)、中國氣象局大氣成分觀測與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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