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

1990年6月28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免去孟仲仁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職務,任命侯固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 1993年9月2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免去侯固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職務,任命權增德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 1997年7月3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免去權增德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職務,任命姜吉初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

機構簡介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解放軍中設立的審判機關,屬於國家審判體系的專門人民法院,受中央軍委和總政治部領導。軍事法院分三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大軍區、海軍、空軍和總直屬隊軍事法院,大軍區、海軍、空軍下屬的地區軍事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是軍隊的最高級審判機關,為正軍級單位。

主要任務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的任務:在國家最高人民法院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法律審判現役軍人和軍隊在編職員、工人違反軍人職責案件和其他刑事犯罪案件,最高人大法院授權的軍內經濟糾紛案件和指定管轄的案件,受理遺棄傷員案、虐待俘虜案。教育軍人自覺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軍事法規。

歷任院長

1981年9月10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會議任命田家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
1982年8月23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任命劉繼光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周忠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副院長;免去田家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職務。
1985年6月18日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任命孟仲仁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免去劉繼光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職務。
1990年6月28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免去孟仲仁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職務,任命侯固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
1993年9月2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免去侯固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職務,任命權增德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
1997年7月3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免去權增德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職務,任命姜吉初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
2001年4月28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免去姜吉初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職務,任命曲大成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免去曲大成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職務,任命蘇勇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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