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中共福鼎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同時掛福鼎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牌子)市委、市政府主管對台工作的部門,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
l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對台工作方針、政策,了解掌握,檢查督促各鄉鎮、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
l 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全市各鄉鎮和市直各部門對台工作,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對台工作的重大決策,對本市對台工作實施歸口管理。
l 研究台灣形勢和福鼎市與台灣關係發展動向,為市委、市政府對台工作的重大決策,提出對策建議和決策依據;負責涉台政策調研、諮詢工作。
l 主管各項涉台事務。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促進福鼎市與台灣“三通”工作。
l 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對台經貿工作;負責台資認定工作,協調處理台資企業的糾紛和台商投訴,保護台商的合法權益。
l 組織、指導、管理福鼎市與台灣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及人員往來、考察、研討等項工作;負責審核、申報對台雙向交流的項目和人員;指導、管理來福鼎市台胞接待服務工作。
l 主管對台宣傳、教育的有關工作;負責涉台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對幹部民眾的涉台教育;申報並管理台灣記者來福鼎市採訪事務。審核涉台新聞報導稿件和音像製品;負責有關對台工作的新聞發布。
l 聯絡台灣中、上層及重點人士。指導、管理並協調有關部門對台灣人士的聯絡、接待工作。
l 聯繫、指導民主黨派、工商聯和民眾團體有關方針政策、重點人士重大活動、重大事件方面的涉台工作。
l 負責協調處理涉台重大事件、重大活動和突發性事件。
l 負責台胞來福鼎市定居、安置工作。
l 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全市台胞接待站、台輪停泊點和對台小額貿易點、對台短期漁工勞務輸出點、沿海突出部(島嶼)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海上涉台突發性事件。
l 協調有關部門為推進福鼎市與台灣“三通”有關事宜的前期準備工作。
l 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台灣工作領導小組及寧德市台、海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l 綜合股
l 沿海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