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徐州市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實施辦法的通知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教育局、團市委、市科協21.加強民族傳統美德和愛國主義教育。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團市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團市委、市文化局、市婦聯、市關工委22.實施“青少年金諾誠信工程”。 牽頭單位:市文明委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各縣(市)區文明委43.實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議事制度。

發文單位: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委、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辦,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單位,駐徐各部省屬單位:
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是關係國家前途和民族命運的“戰略工程”,是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興旺發達、後繼有人的“希望工程”,是關係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基礎工程”。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和省 委、省政府印發的《江蘇省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行動計畫》,我市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徐州市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經市委常委會研究同意,現將《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緊密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切實把《實施辦法》確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七日
徐州市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和《江蘇省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行動計畫》,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及社會有關部門切實履行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的職責,全面提高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水平,切實培育品德優良、素質全面、具有創業創新能力的新一代徐州人,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是關係國家前途和民族命運的“戰略工程”,是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興旺發達、後繼有人的“希望工程”,是關係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也是堅持科學發展觀、為實現“兩個率先”培育新一代徐州人的“基礎工程”.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方面一定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各項工作的自覺性、堅定性。
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密結合徐州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和“兩個率先”的奮鬥目標,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針對未成年人身心成長的特點,以培育品德優良、素質全面、具有創業創新能力的新一代徐州人為目標,突出學校、家庭、社會三個關鍵環節,實施“學校育人”、“團隊育人”、“家庭育人”、“活動育人”、“基地育人”、“環境育人”六大工程,落實有利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48件實事,推動思想道德建設貼近未成年人思想實際、生活現實和群體特徵,促進全市廣大青少年弘揚民族精神、樹立遠大理想、規範行為習慣、提高基本素質,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兩個率先”提供有力的精神動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證。
二、重點工作和責任分工
(一)“學校育人”工程
1.構建分層施教的德育課程體系。根據未成年人不同年齡特徵,突出課程設定的層次性,在國小分別開設《品德與生活》課和《品德與社會》課,在國中開設《思想品德》課,在語文、歷史、地理、音樂、美術等課程教學中明確德育的目標要求。改革德育課程教學方法和形式,提高教學效果。組織編寫適合未成年人閱讀的優秀德育輔導讀物。開設“名師名家講座”。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2.全市國小中高年級至高中開設德育活動課,確保國中學生每年20天、高中學生每年30天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3.認真貫徹《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進一步加強日常行為規範教育。完善中小學生思想品德考評機制,制定《日常行為規範示範校評比細則》,組織評比表彰。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4.全市中國小法制副校長(輔導員)配備率達100%。確保中國小每學期專題法制教育不少於2次。組織開展 “法制宣傳月”、“青春與法同行”、“模擬法庭”等專題教育活動,完善城鄉法制教育體系,控制降低青少年犯罪率。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婦聯、團市委、市關工委
5.開展創建“平安校園”活動,確保學校及周邊地區環境秩序井然,嚴防各類案件和事故發生。強化“珍愛生命,遠離毒品”、“崇尚科學文明,反對迷信邪教”教育,每年開設一堂禁毒教育課,及時發放反毒品、反邪教的宣傳資料。2004年市區選擇一所學校,2005年各縣(市)、賈汪區各選擇一所學校建立“禁毒教育宣傳基地”。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科協、市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團市委、市衛生局、市關工委
6.廣泛開展“科技傳播行動”、“環保教育行動”、“科普特色學校”和“綠色學校”創建等活動,引導和激發青少年學科學、用科學的熱情和環境保護意識。各縣(市)、賈汪區2005年起,逐年建立1-2個“科普活動基地”。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協、團市委、市環保局
7.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繼續辦好市“青少年心理諮詢熱線"和"青少年心理諮詢減壓中心”,各縣(市)區都應開設青少年心理諮詢熱線。在徐州教育網站上增設中小學生心理諮詢室,為學生提供網上諮詢輔導。各中國小校都要建立青少年心理輔導室(諮詢室),配備心理教師(諮詢員),每學年對心理教師(諮詢員)的培訓不少於2次。實行心理健康教育諮詢員資格認證制度,開展心理諮詢工作一律持證上崗。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民政局、團市委
8.完善高中新生入學軍訓制度。軍訓時間不少於7天。軍訓內容除佇列訓練外,要增加軍事知識和國防知識的教育。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雙擁辦
9.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制定我市中國小校長和教師職業道德輪訓計畫。完善班主任選拔和培訓制度,將班主任培訓納入教師培訓序列,德育管理幹部培訓納入乾訓系列。每年對2000名左右的班主任進行為期一周的上崗培訓,對800名左右的班主任進行為期兩周的提高培訓。適當增加班主任津貼。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10.每三年市文明委評選表彰優秀班主任、優秀德育教師。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選表彰德育先進工作者、中國小德育工作先進集體。
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財政局
(二)“團隊育人”工程
11.建立中國小團隊建設“三納入”工作體系,即:把團隊工作納入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劃和督導範疇,納入學校教學和管理工作機制,納入辦學質量的評估標準。制定相應的工作和考核意見。
責任單位:團市委、市教育局
12.加強中學團校、業餘黨校建設,健全在中學生中開展“推優入黨”工作的機制。各中學都要有獨立的活動和培訓陣地,中學團校每學期活動不少於2次,業餘黨校每學年活動不少於2次。配備優秀師資隊伍,將中學團幹部、少先隊輔導員納入正常的師資培訓渠道。每年評比表彰一批優秀中學團校、業餘黨校和優秀團務工作者。
牽頭單位:團市委
責任單位:團市委、市教育局、市委組織部
13.制定《徐州市青少年志願服務條例》等地方性法規,推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制度化、規範化。
責任單位:團市委、市人大法工委
14.推進“四進一助”(法律維權、文明行為、道德實踐、愛心奉獻進社區,幫助進城務工家庭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活動。選派優秀教師到社區擔任青少年校外教育輔導員。充分發揮老幹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範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的重要作用,配合社區組織開展青少年校外活動。
牽頭單位:團市委、市教育局、市關工委
責任單位:團市委、市教育局、市關工委、市婦聯、市司法局
(三)“家庭育人”工程
15.落實《徐州市親職教育“十五”計畫》和《徐州市2001-2005年兒童發展規劃》的實施工作。2005年建立全市家長學校總校,負責對各級家長學校和親職教育指導中心的指導和管理。2004年調研全市農村留守兒童親職教育狀況,2005年制定農村留守兒童親職教育辦法,確保每個鄉鎮都有一個親職教育基地和一支教育隊伍。
牽頭單位:市婦聯
責任單位:市婦聯、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團市委、市關工委
16.組織開展爭創“示範家長學校”活動,在“十五”期間建立5所以上省級示範家長學校。創建親子中心、母親課堂等社區親子教育基地。每年組織開展爭創“五十佳”活動,即: “十佳小幫手”、“十佳小標兵”、“十佳小衛士”、“十佳小夥伴”、“十佳小主人”。
牽頭單位:市婦聯
責任單位:市婦聯、市教育局、團市委、市關工委
17.深入實施“希望工程”和“春蕾計畫”。對單親家庭、困難家庭、流動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及殘疾未成年人的入學情況進行專項調查,制定提高其入學率的專項計畫。2004年建2所希望國小。
牽頭單位:團市委、市婦聯、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團市委、市婦聯、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殘聯
18.開展親職教育“雙合格”活動。以“爭做合格父母,培養合格人才”為主題,推進親職教育“五個一”建設,即:推薦一批親職教育叢書,推廣一批親子教育實踐活動項目,創建一批家教理論研究和實踐指導基地,培訓一批親職教育工作骨幹,樹立一批“雙合格”活動優秀典型。
牽頭單位:市婦聯
責任單位:市婦聯、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關工委
19.依託企業、社會資源開辦企業“父母課堂”、“父母學校”。宣傳親職教育新理念,號召職工爭當合格父母。把親職教育成效評估納入“五好文明家庭”、“三八紅旗手”和文明職工評比的標準。
責任單位:市婦聯、市總工會
(四)“活動育人”工程
20.結合我市“三創”主題教育活動,開展“徐州精神伴我成長”、“創業創新我能行”等教育活動,大力弘揚新時期徐州精神,培育新一代徐州人。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教育局、團市委、市科協
21.加強民族傳統美德和愛國主義教育。以“民族精神代代傳”為主題,深入開展“民族精神教育日”等活動。發掘春節、清明節、中秋節、重陽節、端午節等傳統節日的文化內涵,利用各種法定節日、重要人物和重要事件紀念日,廣泛開展有針對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動。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團市委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團市委、市文化局、市婦聯、市關工委
22.實施“青少年金諾誠信工程”。組織開展“創建誠信校園,培育誠信師生”等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徐州市《市民守則》,在未成年人中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市教育局、團市委、市婦聯
23.抓住“四入一式”(入學、入隊、入團、入黨以及18歲成人宣誓儀式)重要時機,組織主題班會、隊會、團會,引導未成年人弘揚民族精神,增進愛國情感,提高道德素養。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團市委
24.組織中小學生開展"五個一"活動,即:每學年至少讀一本好書、看一場有教育意義的電影、觀摩一場藝術演出、參觀一次教育場館、參加一次社會公益活動。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團市委、市文化局、市科技局、市科協
25.繼續推進“雛鷹爭章”活動,重點開展有徐州特色的“雙五小”活動。即:開展“紅領巾”走進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爭當“五小”(小講解員、小保潔員、小保全員、小記者、小宣傳員)志願者活動和日常學習生活“五小”(在家做父母的小幫手,在社會做文明禮貌的小標兵、在學校做同學的小夥伴、在公共場所做保護環境的小衛士、在獨處時做主宰自己的小主人)實踐行動。各縣(市)區每年都要組織2-3次中小學生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開展革命傳統教育和志願服務活動。
牽頭單位:團市委、市婦聯
責任單位:團市委、市婦聯、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環保局、市園林局
26.每四年舉辦一次少兒藝術節。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婦聯、團市委、市文化局、市廣播電視局、市文聯
(五)“基地育人”工程
27.依託現有的青少年活動基地,建設我市青少年活動中心。2005年,50%的縣(市)、賈汪區各建成一座青少年活動基地。
牽頭單位:團市委
責任單位:團市委、市發展計畫委、市財政局
28.建設徐州市少兒圖書館。2005年,50%的縣(市)各建成一座少兒圖書館,其他縣(市)可在綜合圖書館中設立少兒專用圖書室(少兒圖書分館)。“十一五”期末,實現縣縣都有少兒圖書館的目標。有條件的鄉鎮(街道)中國小圖書館(室)建成率達100%。鄉鎮文化站都應設立少兒閱覽室或少兒專用書架。“十五”期末,計畫全市鄉鎮創辦農村兒童文化園20個。
牽頭單位:市文化局、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團市委、市發展計畫委、市財政局
29.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加快淮海戰役紀念館改擴建工程建設,建設淮海民俗博物館,籌建徐州中華道德博物館。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淮塔管理處、市文化局、市發展計畫委、市財政局
30.籌建徐州科技館。清理整頓被擠占、挪用的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制定相關優惠政策,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協調高校、企事業單位的科技文化體育場館,為未成年人開展活動提供方便。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局、市建設局、市科協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局、市建設局、市科協、團市委、市婦聯、市體育局、市教育局、市發展計畫委、市財政局
31.各類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文化館、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設施免費向未成年人開放,淮海戰役烈士紀念塔園林等市級以上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實行中小學生集體參觀一律免票、學生憑證個人參觀實行半票、家長攜帶未成年子女參觀未成年人免費的政策。縣級及縣級以下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對未成年人集體參觀一律實行免費開放。制定並實施對免費開放場館的財政補貼辦法。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展計畫委、市史志辦、市教育局、市建設局、市文化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旅遊局、市園林局、市檔案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淮塔管理處
32.加強工讀學校建設,2005年前試辦一所工讀學校。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綜治辦、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婦聯、團市委、市關工委
(六)“環境育人”工程
33.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宣傳報導,《徐州日報》、市廣播電視台繼續開設未成年人教育專版或專欄。大力宣傳先進典型,開展輿論監督,形成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輿論環境和濃厚的宣傳教育氛圍。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徐州日報社、市廣播電視局、市廣播電視台
34.做好中央、省少兒頻道轉播落地工作。開設我市兒童廣播電視專欄或專題節目,加大未成年人節目比重,製作播出一批相關公益廣告。利用寒暑假集中為廣大青少年提供百部優秀廣播影視節目。淨化銀幕螢屏,嚴格執行國家廣電總局的規定,嚴禁播放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節目。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局、市廣播電視台
35.加強少兒文藝作品創作工作。精心策劃選題,創作、編輯、出版一批未成年人的優秀讀物和視聽產品。在出版物評獎中加大青少年出版物獲獎比重,設立未成年人文藝優秀作品創作獎。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團市委、市婦聯、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文聯、市廣播電視局、市廣播電視台
36.建立精神文明網站,開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網頁,組織協調全市有關網站開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專欄,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網路文化陣地。
牽頭單位:市文明辦
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市教育局、團市委、市婦聯、市文化局、市電信局
37.貫徹落實《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開展“青少年網路文明行”活動。制定下發《關於在全市建立網咖義務協管員隊伍的實施意見》,開展網咖社會義務監督工作,組建一支以"五老"為主體、社會熱心人士廣泛參與的志願者隊伍。
牽頭單位:團市委、市文化局
責任單位:團市委、市文化局、市關工委、市電信局
38.推進和實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和“綠網工程”。推廣綠色上網軟體,建好校園網,開展“綠色網咖”試點工作。組織網上讀書競賽活動。
責任單位:市文化局、市電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團市委、市財政局
39.加強網咖日常監管,深入開展“淨網風暴”專項整治活動,堅決取締黑網咖。落實中國小校園周邊200米內不得有網咖和電子遊戲經營場所、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營業性網咖、在網咖終端設備上安裝封堵不健康內容的過濾軟體等三項規定。增強執法檢查力量,實行片區包乾責任制,嚴肅查處違規經營行為。
責任單位: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徐州工商局、市電信局、市教育局、市文明辦、團市委、市關工委
40.推進網路淨化工作,年底建成全市計算機監管體系,堅決杜絕黃色網站,嚴厲打擊利用網際網路、電子郵件、手機簡訊等遠程手段傳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市文化局、市電信局、市公安局、徐州工商局、市教育局、市文明辦、團市委、市關工委
41.開展“掃黃”“打非”和“五項重點整頓”。重點對黑網咖、街頭色情廣告、學校周邊環境、兒童用品市場、淫穢色情出版物等進行依法治理。
牽頭單位: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市文化局
責任單位: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電信局、徐州工商局
三、組織領導和保障措施
42.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群齊抓共管、文明委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積極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市文明委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協調組,各級文明委成立相應協調組織。
牽頭單位:市文明委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各縣(市)區文明委
43.實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議事制度。每年至少兩次專題研究突出問題,總結基層經驗,部署安排工作。
牽頭單位:市文明委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各縣(市)區文明委
44.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專項工作小組分別由牽頭單位領導同志任組長,成員由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的負責同志組成。牽頭單位負責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協調督促各責任單位共同推進重點工作的落實。
責任單位:市文明委
45.市文明委作為組織協調精神文明建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主要領導機構,應採取切實措施,從領導力量、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等方面充實和加強辦事機構,確保把統一規劃、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加強指導的重要職責落到實處。各縣(市)區也應落實相應的組織機構和人員編制。
牽頭單位:市文明委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編辦、市文明辦、各縣(市)區文明委
46.把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列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行業、文明單位考核的重要內容,對不能有效落實本《實施辦法》,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出現重大失誤和造成惡劣影響的地方和單位,不能評為文明單位。
牽頭單位:市文明委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各縣(市)區文明委
47.各級財政應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給予財力支持,納入財政預算,並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市財政應根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實際情況,安排相應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重大項目建設、對向未成年人免費開放的場館實行財政補貼、為少兒精神產品生產提供資助、開展培訓表彰及課題研究等工作的經費。適時設立徐州市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基金。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各縣(市)區文明委
48.制定有關考核細則,加強督促檢查。市文明委或文明辦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各專項工作小組每月匯總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通報給市文明辦。依據考核細則,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各項工作及時進行檢查指導。
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各專項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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