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肢深靜脈血栓後遺症

下肢深靜脈血栓後遺症

下肢深靜脈血栓後遺症,(Post-phlebitic syndrome,Post-thrombotic syndrome,英文簡稱PTS)是指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若干年後,由於瓣膜的破壞和回流障礙而導致的系列臨床綜合症。

基本信息

臨床表現

示意圖示意圖
表現為患肢酸脹、慢性水腫、淺表靜脈擴張或曲張、小腿皮膚色素沉著、淤積性皮炎、潰瘍等。下肢深靜脈血栓後遺症是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最常見的併發症。

發生機制

一方面是靜脈血栓形成導致下肢深靜脈回流障礙,長時間靜脈處於高壓狀態;另一方面是由於靜脈血栓形成後使得靜脈瓣膜遭受破壞,即使血栓吸收後靜脈管腔再通,仍然存在靜脈倒流情況。

易發人群

(1) 髂靜脈存在廣泛血栓者
(2) 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DVT)時,沒有及時採用規範治療措施者(未早期診斷、低於3個月的抗凝、INR未達標等)
(3) 下肢靜脈血栓轉入慢性期時,沒有採用必要的預防措施者(未使用彈力襪、壓力繃帶或氣泵治療儀)

診斷方法

(1) 病史和體格檢查:對於有經驗的血管外科專家來講,通過了解過去的下肢深靜脈血栓病史、目前的臨床症狀、下肢的體格檢查,基本可以判斷是否有下肢深靜脈血栓後遺症。
(2) 血管超聲:可以了解下肢深靜脈的通暢情況和瓣膜返流情況,但是對於下腔靜脈、髂靜脈的顯示嚴重欠佳。
(3) CT或磁共振:一般64排以上的CT或3.0T磁共振都可以清晰顯示下腔靜脈和髂靜脈的情況。
(4) 數字減影血管造影(DSA):動態了解全程靜脈情況,為“金標準”。

治療措施

治療的目的是消除或降低靜脈壓力,緩解症狀,避免潰瘍等併發症。主要方法包括:(1)藥物治療;(2)壓力治療;(3)手術治療;(4)介入治療。
藥物治療:以華法令等抗凝藥物可以防止新發血栓形成。一般在靜脈血栓形成後抗凝6個月,但是對於反覆發作的靜脈血栓需要終身抗凝。目國際上對於下肢深靜脈血栓後遺症前還沒有很好療效的藥物。網路媒體上許多中藥製劑普遍誇大或虛構療效。
壓力治療:以彈力襪、間歇性充氣壓力治療(IPC)為代表,可以有效緩解靜脈壓力,預防或治療下肢深靜脈血栓後遺症。壓力治療的療效普遍被認為優於藥物治療。
手術治療:Palma手術(恥骨上大隱靜脈交叉轉流術)曾經一度作為治療髂靜脈血栓閉塞的方法。但是由於暢通率低,手術創傷較大而漸漸少用於臨床。
介入治療:曾經一度介入治療由於通暢率過低而在學術界頗有爭議。目前只在國內少數醫療機構的血管外科開展介入治療下肢深靜脈血栓後遺症。近年來,由於介入器材和技術的改進,嚴格把握介入的指證,其治療價值逐步凸顯,成為治療下肢深靜脈血栓後遺症最有希望的技術手段。

相關專家

我國在下肢深靜脈血栓後遺症的臨床研究方面基取得的成效基本和國際同步。上海九院血管外科張培華教授對下肢深靜脈血栓後遺症的發生時間和臨床分類提出新的理念和貢獻。同濟大學附屬上海東方醫院血管外科張強教授亞洲首創內鏡下交通靜脈離斷術(SEPS)治療下肢深靜脈血栓後遺症(再通型)取得成功。昆明總醫院血管外科陳翠菊教授、蘇州醫學院附屬二院血管外科李曉強教授、上海長海醫院的景在平教授、北醫三院血管外科董國祥教授,等等,都是國內治療下肢深靜脈血栓後遺症方面的知名專家。

預防措施

(1) 靜脈血栓的早期、規範抗凝治療
(2) 抗凝結束後的壓力治療(彈力襪、間歇性充氣壓力治療)
(3) 部分病人可以早期採用介入技術開通髂靜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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