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戶籍政策

上海市戶籍政策

上海市戶籍政策改革,明確指出“基於國家戶籍制度改革的新趨勢,以及上海所面臨的人才不足和各地人才競爭形勢,對上海居住證轉戶籍人口提出一個基本的政策設計框架”。這是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上海市第四次戶籍鬆動,此次戶籍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吸引人才,或許為眾多持有上海居住證的人士及外地人才打開入滬之門。

常住人口

持有居住證滿7年可轉常住戶口

上海市政府日前印發《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的通知,凡是符合條件的外地來滬創業、就業人員均可通過申請以獲得上海戶籍。該辦法試行期為3年。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可申辦常住戶口:(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二)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三)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四)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五)無違反國家及本市計畫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持證人員可以優先申辦

(一)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貢獻並獲得相應獎勵,或在上海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條第(一)、(二)項規定的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上海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
(三)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於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四)按個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上海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上海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持證人員符合該辦法規定條件,需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的,可以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領取並填寫《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由用人單位負責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報,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證明和《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
(二)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的證明;
(三)上海市區、縣以上稅務機關出具的個人所得稅或企業納稅完稅證明;
(四)專業技術職務、職業資格證明及相關聘用(勞動)契約證明;
(五)現居住地計畫生育證明及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戶的單位、親屬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者租用公房憑證;
(七)相關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申請條件

1、學歷

2、在滬就職

3、在滬繳納社會保險

4、在滬繳納個人所得稅

5、外省市(海外)工作資質

6、特殊成就

7、在滬創業投資納稅

政策目標

由於發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所需的高端人才的缺乏,上海先後推出一系列優惠措施吸引人才,而解決這些人才的戶籍問題也成為上海相關部門的考量事項。而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此次的戶籍新政規定了四條原則,具體包括:1.不調控急需人才;2.滿足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發展需要;3.重視教育背景,同時更要重視能力業績;4.強化準入,明晰預期。對於第一條原則,方案給予了詳細的解釋,“不調控急需人才;不調控急需勞動力流入;調控傳統產業領域的勞動力流入,不調控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的勞動力流入。”

對於第二條原則,指出“要著重引進創業投資型人才和現代服務業、先進制造業必須的職業技能人才”。這顯然符合上海目前著力打造的兩大產業的人才需求: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上海市重點領域人才開發目錄》顯示,汽車、航空航天、裝備製造、船舶製造、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金融等諸多領域都屬於上海緊缺的人才。

第三條則強調,除了重視教育背景之外,在引進人才要強調能用、有用,要更加注重工作資歷和實踐能力。”“比如一個造船焊接工,儘管教育背景可能不太好,只有國中水平,但如果是十分緊缺的話,並且符合條件就應該可以考慮入滬上海。。

至於第四條原則,方案明晰了預期會讓大眾對居住證轉戶籍標準有了明確的了解,這樣可起到調動工作積極性和穩定社會的作用。而根據上述四點原則,方案具體規定了入滬上海需要的兩大條件:綜合素質和知識能力。

綜合素質條件包括:主要反映人才的道德品行、政治、文化素質與基本從業狀況,是一個底線性條件。凡要申請轉為上海戶籍的人才,必須擁護社會主義和黨的領導,必須沒有犯罪記錄,必須達到大專以上文化學歷水平,並且必須在上海正規就業。知識能力條件則包括:知識能力可從多方面予以體現,從可量化的要求出發,主要設定教育程度、在滬就業崗位、職業資歷、在滬工作年份、收入水平、特殊成就、創業投資活動等七個具體條件。其中教育程度反映文化學歷水平,其他各項主要反映能力水平。通過各個具體條件的評價,對人才的知識能力形成一個綜合評價。達到一定的知識能力水準,才能具備申請的資格。

轉戶條件

居住證轉戶籍也是方案的另一個主要內容。此前據媒體報導,上海正在細化第四次戶籍改革以吸引人才。其中一種方案建議實行打分制,凡滿足七大類指標累積得分達到100分者,即可具備入戶上海的條件,包括:1.學歷;2.在滬就職;3.在滬繳納社會保險;4.在滬繳納個人所得稅;5.外省市(海外)工作資質;6.特殊成就;7.在滬創業投資納稅。

這一方案在公平性、普適性和可操作性上都比以前有所提高。它事實上給了公眾對於未來的明確預期,有利於公民通過合理合法的努力,去為自己和社會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比起當前很多地方過於嚴苛地規定哪一類人才可以入戶,上海的綜合積分制更科學、更普適、更公平。這樣的綜合積分,也使戶籍人口的增加始終處在有序的、財政和社會都能容納的範圍內,防止入戶“井噴”導致可能的公共資源緊張,是一種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上海的戶籍管理正在向更科學、公平、普適和更加人性化的方向邁進。同為人口密集、外來人口眾多的特大城市,北京有太多的理由需要學習上海的經驗。現在最好的就是人才引進政策,父母符合條件,孩子隨調,有暫住證就可以參加上海卷的高考,這是合法的關於外來戶口在上海考試的方法。

相關提示

《人才引進居住證》的主要功能和待遇

1、子女在上海就讀,享受上海常住戶口同等待遇,取得本市高中文憑,可以參加上海卷統一高考,報考本市高校。(滬教委基[2002]60號)

2、可以繳納公積金、養老金、醫療保險金等相關事項。[pagebreak]

3、享受上海市創業輔導及申請非正規就業(可免稅3年,可提供貸款)

4、可免簽證香港旅遊等

5、享受其他上海常住戶口的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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