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七部門關於切實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意見的通知

發文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文 號:滬府辦發[2004]12號
發布日期:2004-2-10
執行日期:2004-2-10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教委、市編委、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市衛生局《關於切實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也是各級政府的共同責任。各級政府和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國發〔2003〕1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3〕78號)的要求,結合實際,因地制宜,規範管理,加強指導,確保將這項工作做實、做細、做好。
關於切實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國發〔2003〕1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3〕78號)的精神,現就切實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是促進城市建設和發展、推進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維護社會穩定的實際需要,也是依法行政、切實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重要職責。各級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認真紮實、規範有序地做好這項工作。
二、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要貫徹“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國小就讀為主”的原則。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將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的義務教育納入全市社會事業發展計畫和本市義務教育工作規劃,制訂切實有效的具體政策措施,在加強指導、協調和管理的同時,在經費、編制等方面給予相應的支持。各區縣政府要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路”的要求,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和保障機制,在充分挖掘現有全日制公辦中國小潛力的同時,積極創造條件,採取多種形式,確保符合就學條件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確保已就學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得到與本市同齡學生同等的義務教育。
三、凡持有流出地政府開具的證明,證實其確屬進城務工就業農民,並由本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證明其確實在本市務工就業、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居住滿一定時間的,可到暫住地所屬區(縣)教育部門或鄉鎮政府為其子女提出接受義務教育的就學申請。凡符合規定就學條件的,有關部門應準予其到相應的學校辦理入學事項。
四、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以接受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為主的學校,並將其納入本市民辦學校管理範圍。在進城務工就業農民比較集中的地區,符合法律規定的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可以參照本市義務教育的辦學條件和標準,在報經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後,可舉辦以接收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為主的學校,就近招收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入學。教育部門要對這類學校的師資培訓、教育教學等方面予以支持和督導。
五、努力減輕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教育費用的負擔,切實維護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在學校的權益。學校要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各類學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向就學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收取費用。對家庭確有困難的學生,可參照《上海市中國小學雜費分期付款和減免及實行助學金制度的辦法》執行。對進城務工就業農民適齡子女轉學或返回原籍就學的,學校要按照《上海市中國小學籍管理辦法》等規定及時為其辦理相關手續,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學校對就學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要一視同仁,在接受教育、參加團隊組織、擔任學生幹部、評優獎勵、課外活動等方面,應與本市學生同等對待。
六、加強規範化管理,不斷改善教育環境。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依法加強對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監督管理,規範辦學行為,促進辦學水平的提高。公安部門要將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及其子女納入本市外來人口綜合管理範圍,每年6月底向市、區縣、鄉鎮的教育部門提供登記在冊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及其子女的全市匯總數和區縣分類數等情況;要對社會力量舉辦的以接受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為主的學校的消防安全、治安環境、交通車輛等,進行定期檢查。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本市就業崗位需求,引導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合理流動,保護進城務工就業農民的權益,並加大對使用童工行為的查處力度。衛生部門要加強對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就讀學校的食堂衛生、校園環境衛生的檢查,督促學校做好學生的預防接種和傳染病防治工作。
七、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機制。要逐步建立市、區縣、街道(鄉鎮)三級管理工作制度,通過各級聯席會議等方式,定期通報研究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情況,及時總結經驗,分析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確保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同時,要加強與流出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繫,形成有效的管理機制,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八、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要發揮各種媒體的作用,宣傳有關政策措施,動員全社會關心支持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切實將這項工作做實、做細、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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