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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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租房信息網創立於2011年5月,是上海公租房信息的交流平台,並可進行相關諮詢的查詢。

意義

公租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申請對象

公租房即之前所說的政策性租賃房。供應對象確定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已通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難家庭,還有剛畢業的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但公租房現主要是針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群體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經適房、兩限房資格的家庭無須再次申請,符合廉租房、經適房、兩限房申請條件及家庭中有60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員、殘疾人員、復轉軍人、優撫對象或重點工程拆遷的優先配租。

基本原則

(一)因地制宜,分別決策。各地區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小戶型租賃住房供需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規模和供應對象。商品住房價格較高、小戶型租賃住房供應緊張的城市,應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度。

(二)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各地區要制訂公共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納入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分年度組織實施。

(三)政府組織,社會參與。各地區在加大政府對公共租賃住房投入的同時,要切實採取土地、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充分調動各類企業和其他機構投資和經營公共租賃住房的積極性。

重要意義

隨著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條件得到較大改善。但是,由於有的地區住房保障政策覆蓋範圍比較小,部分大中城市商品住房價格較高、上漲過快、可供出租的小戶型住房供應不足等原因,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無力通過市場租賃或購買住房的問題比較突出。同時,隨著城鎮化快速推進,新職工的階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顯現,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也亟需改善。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滿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舉措,是引導城鎮居民合理住房消費,調整房地產市場供應結構的必然要求。

產生背景

不能租廉租房,卻買不起經濟適用房;不能買經濟適用房,卻買不起商品房;剛剛畢業,收入不低但沒有積蓄,買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穩定的房——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夾心層”。儘管房地產市場和住房保障體系不斷發展完善,但仍然有許多這樣的家庭和新就業人員處在這個體系的“空白區”。北京、天津、上海、常州、青島、廈門、廣州、深圳、重慶、哈爾濱等城市紛紛開工建設或收購了一定規模的公共租賃房房源。這種由政府建設、低於市場租金限價出租、能長期穩定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成為填補當前住房保障體系空白的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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