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質監局

(二)負責上杭縣區域內產品質量監督工作。 (三)管理和指導上杭縣區域內質量工作。 (五)負責上杭縣區域內計量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部門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管理和安全監察等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上杭縣區域內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實施質量監督檢查;對生產企業實施產品質量監控和強制檢驗;管理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和安全監察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
(三)管理和指導上杭縣區域內質量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綱要》,制定提高質量水平發展規劃和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推進“名牌戰略”的實施,參加重大產品質量事故和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意見;協助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
(四)統一管理上杭縣區域內標準化工作。負責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企業的標準化工作;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五)負責上杭縣區域內計量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量值傳遞和溯源,保證量值的準確統一;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六)依法對上杭縣區域內違反認證規定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質量檢驗機構和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監督管理。
(七)綜合管理上杭縣區域內特種設備質量監督和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八)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各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承擔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推進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與國際慣例接軌;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上杭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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