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扶貧辦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上杭縣老區與扶貧工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老區與扶貧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措施,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督查全縣老區與扶貧工作的開展,促進全縣老區與扶貧工作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根據老區與扶貧工作戰略目標,研究擬制全縣老區建設和扶貧開發發展規劃、計畫目標、政策措施。
(三)深入實際調查研究,適時掌握新情況、新問題,探索新時期老區建設和扶貧開發工作的新途徑,為縣委、縣政府決策發揮參謀助手作用。
(四)密切聯繫革命老區、貧困人民民眾,做好老區建設和扶貧開發中的協調服務工作,幫助革命“五老”人員和貧困農戶排憂解難,辦實事、辦好事,發揮黨和政府聯繫革命老區、貧困地區人民民眾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五)有計畫地扶持革命老區和貧困地區的生產建設,負責扶建項目的跟蹤管理和服務工作,以開發性扶持促進革命基點村和貧困鄉(鎮)、村的經濟發展。
(六)宣傳老區革命傳統,促進老區革命精神與扶貧扶志緊密結合,推動革命老區與貧困地區經濟、文化、教育、衛生等各項事業加快發展,“兩個文明”建設與時俱進。
(七)落實革命“五老”人員的生活待遇,定期發放補助金。
(八)負責組織教育培訓革命後代和貧困鄉村人員,促進革命老區和貧困地區民眾科技文化素質的提高。
(九)組織、協調和配合農村通路、通電、通安全衛生飲用水、通電話、通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五通工程”項目建設;組織實施“造福工程”移民搬遷。
(十)組織抓好省、市扶貧開發重點村的規劃制定和項目實施、管理等工作,確保貧困村實現脫貧致富。
(十一)動員組織社會扶貧,做好市、縣機關、企事業單位與貧困鄉(鎮)、村,黨員、幹部與貧困戶、低收入戶的掛鈎扶貧,以及國家機關、省直機關掛鈎扶貧的各項協調服務工作;動員社會捐助,山海協作,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光彩事業等社會援助扶貧;協助縣老促會、扶貧開發協會等社團組織開展社會扶貧;抓好省、市科技扶貧試點示範推廣工作,加快科技脫貧步伐。
(十二)爭取和管好用好老區建設和扶貧開發資金,負責專項資金的核撥和扶貧“小額信貸”資金的投放、管理、回收等工作,監督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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