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行政特區

三峽行政特區1985年3月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成立三峽省籌備組的通知》。 為了保證三峽工程順利建成,妥善安排庫區移民,加快三峽地區的經濟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認為有設立三峽省的必要。 1986年5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撤銷三峽省籌備組,改設三峽地區經濟開發辦公室,後又改為國務院三峽建設委員會移民開發局、國務院三峽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至今。

三峽行政特區1985年3月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成立三峽省籌備組的通知》。《通知》說,正在籌備興建的長江三峽工程,是我國建國以來最大的工程。它的建成,將對長江中下游防洪、發電、航運產生巨大的綜合效益。為了保證三峽工程順利建成,妥善安排庫區移民,加快三峽地區的經濟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認為有設立三峽省的必要。
1986年5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撤銷三峽省籌備組,改設三峽地區經濟開發辦公室,後又改為國務院三峽建設委員會移民開發局、國務院三峽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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