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G!》

《BANG!》

BANG!是一個西部槍戰的紙牌遊戲,玩家飾演警長、副警長、通緝犯和叛徒,各人有著自己的目的。

BANG!是一個西部槍戰的紙牌遊戲,玩家飾演警長副警長通緝犯叛徒,各人有著自己的目的,例如:警長
《BANG!》《BANG!》

和副警長要對付通緝犯,通緝犯要殺掉警長,而叛徒又有著自己的目標。

遊戲規則

一、角色及目的
1、警長:打倒所有歹徒及叛徒。(1張)
2、副警長:幫助警長打倒所有歹徒及叛徒。(2張)
3、歹徒:殺死警長。(3張)
4、叛徒:為了擔任警長並掩蓋自己的罪行,要將所有人滅口。(1張)

二、開局
1、角色牌:根據玩家人數會有不同的職業安排,除警長需要表明身份之外,其他玩家身份只有玩家自己才知道。
4人:警長×1、叛徒×1、歹徒×2
5人:警長×1、叛徒×1、歹徒×2、副警長×1
6人:警長×1、叛徒×1、歹徒×3、副警長×1
7人:警長×1、叛徒×1、歹徒×2、副警長×2
2、人物牌:
每個玩家會隨機指定一名角色,3、戲牌:
按照各人的起始生命值數,獲得相同數量的遊戲牌。
剩餘的遊戲牌放在中間,作為底牌。

三、遊戲進行
1、警長作為第一位玩家進入遊戲,自順時針輪流一直到遊戲結束。
2、在每位玩家行動前,首先從摸取2張遊戲牌加入手牌。如果底牌耗盡,則將棄牌洗混再用。如果玩家面前有炸彈或監獄等特殊牌,需先進行搖色,根據搖色結果決定是否進行行動摸牌。
3、結束摸牌之後,玩家可以在規則允許情況下出任意張牌。除非有特殊能力牌(藍邊牌)或功能牌,每次只能打出一張bang!。不能有多餘1張相同的能力牌(藍邊牌)放在同一人物身上。能力牌(藍邊牌)會一直保留,直到玩家棄用、替換或因特殊情況成為棄牌。
4、保留與人物當前生命值相同的手牌,多出的手牌必須作為棄牌。

四、出局
1、當玩家失去最後1點生命值的時候,除非他能立即打出啤酒,恢復1點生命值,否則出局。
2、出局的玩家在披露角色後,其所有遊戲牌成為棄牌。
3、若警長誤殺副警長,必須棄掉所有遊戲牌,包括已經打出的能力牌(藍邊牌)。
4、任何人打死歹徒,可從底牌中摸取3張遊戲牌加入手牌以作獎勵。
五、遊戲結束
1、警長及副警被殺:若只餘下叛徒一人,叛徒勝。否則歹徒勝。
2、所有歹徒及叛徒被殺:警長及副警長勝。

七、遊戲細則
1、玩家距離
玩家之間的距離是以兩人進行遊戲時最少相隔的回合數計算的。即每個玩家與其左右兩邊的玩家距離都是1。
野馬:防禦牌,別人對你的距離+1
蠻牛:攻擊牌,你對別人的距離-1

2、程及武器

遊戲開始時,每個玩家的默認射程都是1,遊戲中可以通過更換武器提高射程。
沙漠之鷹:射程為2
MP5:射程為3
AK47:射程為4
AWP:射程為5
散彈槍:射程為1,但可以向多人開多槍

3、普通牌
BANG!:遊戲基礎攻擊牌,可以對攻擊距離內任意一名玩家進行一次攻擊,一次BANG!攻擊可以使對方失去一點生命值。一名玩家在一次出牌中,只能使用一次BANG!。
射失:當玩家遭受到其他玩家BANG!攻擊或掃射攻擊時,可以丟棄一張手中的射失牌躲過這次攻擊。
啤酒:當玩家當前生命值小於初始生命值時,可以使用一張啤酒恢復一點生命值。啤酒只能在當前玩家行動時或者當前生命值低於1時使用。
廢牌:可以讓任意一名玩家棄掉手中一張牌。

4、特別牌
偷牌:可以從距離為1的玩家那裡抽走一張牌拿到手上。
酒吧:為每名活著的玩家加一點生命值。
掃射:選擇玩家發動BANG!攻擊,可以通過使用射失來迴避攻擊,否則損失一點生命。此時已裝備啤酒桶的玩家可以進行一次搖色。
決鬥:玩家可以任意指定一名玩家進行決鬥,雙方在限定時間內鬥打出BANG!,打得多的玩家獲勝,輸的一方扣1HP。
雜貸鋪:使用該牌的玩家從底牌中摸取桌面玩家總數的牌,從其中挑選一張後,按逆時針順序由下一名玩家進行挑選,直到最後一名玩家。
喪屍:對除自己外所有玩家發動攻擊,可以通過使用BANG!迴避攻擊,否則損失一點生命。此時啤酒桶無效。
馬車:可以從底牌中摸取2張手牌。
銀行:可以從底牌中摸取3張手牌。
監獄:可指定任意一名玩家,將監獄置於其面前,當輪到該玩家行動時,需進行一次搖色,如果搖色結果正確則該玩家可繼續正常行動,反之則該玩家需停止本輪行動,但必須丟棄超過自己當前生命值數的手牌。監獄對警長無效。
炸藥:將炸藥置於使用該牌的玩家面前,待到該玩家下一次行動的時候,需進行搖色,如果搖色結果不正確則炸藥爆炸,玩家損失3點生命值,反之則傳遞給下一個玩家,並待下一個玩家行動時進行搖色。炸彈引起的傷害不屬於任何玩家。當監獄和炸藥同時置於某位玩家面前的時候,需先對炸藥進行搖色。

啤酒桶:(2張)裝備後效果為在每次遭到BANG!攻擊時,可以進行一次搖色,如果搖色結果正確,則可閃避本次攻擊。當裝備啤酒桶的玩家遭到霰彈槍攻擊時,每次BANG
每個角色具有的獨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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