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個銀行家:下一次金融危機的真實圖景》

《13個銀行家:下一次金融危機的真實圖景》

在《13個銀行家:下一次金融危機的真實圖景》中,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前首席經濟學家,麻省理工大學教授西蒙·詹森與著名經濟學家郭庾信描述了美國民主主義與金融巨頭之間的衝突:從托馬斯·傑斐遜到安德魯·傑克遜,從西奧多·羅斯福到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廣泛而細緻地記錄了美國金融歷史。兩位作者很有說服力地告訴我們,在華爾街對政府相關政策的控制下,我們的未來已變得岌岌可危。

基本信息

編輯推薦

誰是銀行業老大?華盛頓為什麼如此害怕華爾街?華爾街精英既綁架了美國,又控制了世界?且看霸道的“美國式金融”:金融是好的,不加管制的金融更好,不受約束且肆意橫行的金融最好。

內容簡介

2008年毀滅性的金融危機之後,世界金融是個什麼樣子?美國仍然深受金融寡頭的困擾,如今,寡頭集團變得越發強大,越發有利可圖,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能抵抗管制。6家超級銀行——美國銀行,摩根大通,花旗集團,富國銀行,高盛集團,摩根史坦利——擁有的資產總額超過國內生產總值的60%,實在令人驚訝;在這6家銀行的帶領下,這些金融機構繼續挾持全球經濟,繼續著過度的風險行為與“照常營業”的慣例做法,很有可能會導致另一場金融危機。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們應該怎么做?

作者簡介

西蒙·詹森,麻省理工大學斯隆商學院(羅納德A.庫爾茲特聘)企業管理教授,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高級會士。他與郭庾信合寫了主要的經濟部落格——“基線場景”,保羅·克魯格曼稱其為必讀之作,比爾·莫耶斯稱其為“部落格圈內容最為翔實的新聞網站”。
郭庾信,麥肯錫公司顧問,軟體企業家。

媒體評論

此書是迄今為止,關於華爾街精英如何使我們走到危機邊緣的最佳解釋。在書中,詹森與郭庾信剝去了金融體系的神秘外衣,抽絲剝繭地揭露了體系中心無情的權力鬥爭。
——伊莉莎白·沃倫哈佛大學教授 
如果你們把一大筆錢塞到床墊里,就能安然入睡,那么《13位銀行家》這本書將會讓你們輾轉難眠。本書煞費苦心地記錄了銀行如何從我們手中奪走了對政府與社會的控制,事實令人不安——並且告知了我們如何將其奪回來。
——比爾·莫耶斯美國著名電視媒體人
任何想要了解世界經濟接下來會怎樣的讀者,都應該閱讀此書。金融部門那些危險且魯莽的因素已經變得過於強大,必須加以控制。如果這些問題不加以處理,那么全球的未來將麻煩重重。
——努里爾·魯比尼紐約大學斯特恩商學院經濟學教授、魯比尼全球經濟諮詢公司總裁

目錄

序言VII
1美國金融體制:從開國之初到羅斯福新政1
傑斐遜雪恥7
金融托拉斯11
富蘭克林?德蘭諾?羅斯福與安德魯?傑克遜19
2韓國、印度尼西亞和俄羅斯金融風暴:它們給中國帶來了什麼啟示?29
新興市場危機剖析32
救生艇不足39
不用擔心45
3神話造就者:華爾街的崛起49
單調的銀行業56
變化中的銀行業?59
令人興奮的銀行業?69
更大的銀行業78
4讓人恐怖的金融怪胎85
競選資金88
華爾街—華盛頓通道90
金融思想體系103
華爾街—財政部聯合體116
5有史以來最牛的交易119
下金蛋的鵝121
強制蛻變130
格林斯潘的勝利134
高盛安全網152
6太大而不能倒閉155
懸崖邊上160
他人的資金169
照常營業184
7六大銀行—美國寡頭195
拆除華爾街模型200
如何保護消費者202
太大而不能存在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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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聯邦政府是你們(銀行)與乾草叉(民憤)之間的唯一紐帶。
——巴拉克·歐巴馬,2009年3月27日
2009年3月27日,周五,華盛頓特區天氣晴好,但是全球經濟卻被陰霾籠罩。在短短7個月間,美國股市暴跌40%,美國約有410萬民眾失去工作。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全球總產量首次急劇減少。
儘管政府對花旗集團進行了三次救助,該集團的股價仍然低於每股3美元,與其高峰時期相比,大約下跌了95%;美國銀行也接受了兩次政府救助,但是其股票價值仍然損失了85%。據新聞報導,政府出資1800億美元(納稅人的錢)救助了美國國際集團,該集團卻拿出1.65億美元作為部門主管與交易員的獎金,而正是這個受獎部門差點導致整個公司於2009年9月破產,公眾對此憤怒不已。歐巴馬政府提出的關於遏制虧損的建議,在2月受到了猛烈抨擊,現在新聞界以及市場對此仍然反應冷淡。著名的經濟學家要求政府接管大型銀行並對其進行重組。華爾街的生活方式受到了威脅。
3月27日,周五,13位銀行家—全美13家最大的金融機構的執行長—聚集在白宮,與巴拉克·歐巴馬總統會晤。①總統敦促這13位銀行家“互幫互助”。在稍後與媒體會面時,他們步調一致,口徑統一。白宮新聞秘書羅伯特·吉布斯概括了總統的主要意思:“我們每個人都應當有所貢獻。我們在同一條船上。”花旗集團的執行長潘維迪附和道:“我感覺我們都在同一條船上。”富國銀行的執行長約翰·斯頓夫重複道:“基本的意思就是,我們在同一條船上。”
“我們在同一條船上”,這是什麼意思?很明顯,這13位銀行家需要政府的幫助。如果政府沒有進行大規模的干預(用納稅人的錢直接投資銀行,政府擔保多個市場,美聯儲提供大量緊急貸款以及超低利率),這些大型銀行恐怕會像貝爾斯登、雷曼兄弟、美林、華盛頓互惠以及美聯那樣,不是倒閉就是被收購。但是,政府為什麼需要這些銀行家呢?
任何現代的經濟制度都需要金融體系,金融體系不僅負責處理款項,還負責將儲蓄轉變為投資。然而,正如小布希以及柯林頓政府一樣,歐巴馬政府認定聯邦政府也需要這個金融體系—由13位銀行家(他們正是3月到白宮會晤的那些銀行家)主導的金融體系。這些大型銀行運用龐大的資產負債表,積極投注全新的金融市場,將複雜的衍生產品與特殊的抵押貸款融合在一起,最終毒害了全球經濟。在此過程中,這些銀行發展得過於龐大,如果它們倒閉,將會威脅到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性;這種威脅的存在使得這些銀行有恃無恐,成為了它們與政府談判的籌碼。雖然這些大型銀行造成了金融危機,帶來了經濟衰退,但是巴拉克·歐巴馬以及他的顧問們卻認定這些大型銀行是全美經濟繁榮的支柱所在。因此,他們誓死維護華爾街,絲毫不顧全美人民的憤怒—在3月27日的會議上,歐巴馬稱之為“乾草叉”。
值得肯定的是,歐巴馬試圖利用華爾街遭受危機這個機會,脅迫銀行家作出讓步—他尤其希望銀行能夠削減獎金,平息民憤,並且希望銀行能夠支持政府對金融體系監管制度的改革。但是隨著春夏的慢慢過去,事實變得越來越明顯,那就是華爾街銀行家根本無心與歐巴馬合作。以摩根大通和高盛為首的超級銀行提交了贏利記錄(以及相應的獎金總額),這是該行業的重型武器,用來對抗政府提出的相對溫和的改革,這些改革措施旨在保護粗心的消費者,以免他們在風險抵押貸款、信用卡以及銀行賬戶上損失過多。9月,歐巴馬在紐約聯邦大廳發表主要演講,號召華爾街支持重大的改革,但是大型銀行的執行長一個都沒有出現。如果想要華爾街轉變,歐巴馬必須使用政治力量。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金融體系差點兒崩潰,政府對其進行了緊急救助,為什麼政府面對華爾街仍然沒有優勢呢?
到2009年3月,華爾街銀行早已不僅僅是一個利益集團。在過去30年間,它們早已發展成為美國經濟史上最為富有的行業之一,也早已成為華盛頓(指聯邦政府)最為強大的政治力量之一。金融部門為國會代表捐助了大量資金,作為競選費用。投資銀行家與他們的盟友在白宮以及財政部擔任要職。最為重要的是,銀行業變得越發複雜,越發受人尊敬,越發有利可圖,因此華爾街的意識形態—金融創新不受束縛,金融市場不受管制,這有利於全美乃至全球—成為了華盛頓兩黨的共識。由於大量的競選捐助,再加上私營部門與政府之間的密切關係,華爾街在華盛頓特區頗具影響力,但是它們的最終勝利在於成功地讓華爾街的意識形態成為主流想法,這樣一來,它們的說客不需多費口舌,就能說服國會議員以及政府官員。當然,一旦開始出現質疑者(比如在金融危機之後),銀行就會不緊不慢地搬出它們的傳統武器—競選資金與說客;但是,由於它們的意識形態力量過於強大,往往戰爭還未開始,就早已獲勝。
由於華爾街政治影響力強大,因此形成了放任自由的市場環境,大型銀行在這樣的環境中發展得越來越壯大,風險也越來越大,直到2008年,它們差點倒閉,威脅到了整個經濟。華爾街的政治影響力還表現在,當政府救助金融體系時,提出的條款都有利於銀行。“我們在同一條船上”的真正含義是大型銀行在政治體系中的地位已經不可動搖,政府需要銀行的程度就像銀行需要政府那樣。只要我們的政治體制仍然認為,美國需要大型的、複雜的、高風險的、高收益的銀行,那么銀行就會一直處於有利地位。政客來來往往,一屆一屆地更換,但是高盛會一直存在。
華爾街銀行是新一代的美國寡頭—由於經濟權力強大,這個團體獲得了政治權力,並且利用政治權力為自己謀利。金融部門為政客提供了大量的競選資金,而且與政府關係密切,因此這些唾手可得的利潤與獎金都轉變成了政治權力。這些利潤與獎金也增強了華爾街的公信力與影響力:在這么一個自由資本主義市場盛行的時代,能夠賺取如此多利潤的行業必定是好的,能夠從中賺取如此多利潤的人們也必定知道自己在談論什麼。金錢與意識形態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強大的經濟名流華麗變身為政治權貴,這並不是第一次。19世紀末,龐大的工業托拉斯(其中許多資金來自銀行家與實業家J·P·摩根)在華盛頓政界盟友的支持下主導了美國經濟,直到西奧多·羅斯福首次運用《反托拉斯法》,粉碎了這些工業托拉斯。甚至在更早以前,在美國建國初期,托馬斯·傑斐遜就曾警告過,合眾國第一銀行會構成政治威脅。
我們往往認為其他國家才會出現寡頭集團,而美國沒有這個問題。這一說法開始流行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當時一小撮俄羅斯企業家掌控了財富與權力;這種說法也適用於其他新興市場國家,在這些國家,與政府關係良好的企業家運用金錢與政治支持交換政府對它們的偏袒。雖然美國的寡頭不是通過賄賂或勒索獲得好處,而是運用競選捐助與意識形態,但是無論採取哪些方式,仍然無法否認美國的寡頭強大這一事實。或許美國有著全球最為先進的政治體系,但是美國也同樣有著最為先進的寡頭集團。
1998年是美國新一輪經濟繁榮的第七個年頭。在技術與全球化雙重力量的影響下,通貨膨脹率穩定地保持在2%~3%。艾倫·格林斯潘在當時算得上是全球最受尊敬的經濟學家了,他認為最新的技術革命能夠促進經濟發展,又能夠保持較低的通貨膨脹率:“計算機與電信技術真正改變了我們生產貨物以及提供服務的方式。技術大大提升了工作場所的靈活性,提供了及時的庫存管理,增加了產品供應,提高了生產效率,控制了產品價格。”美國的經濟前景從未如此之好。
布魯克斯利·波恩女士卻十分憂慮。她是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主席,該委員會負責金融契約,即衍生產品。她尤其擔心場外衍生產品(一種定製的契約,雙方投注其他資產的價格變動,比如貨幣、股票或債券)市場發展過快,管制過少。雖然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對交易所交易的某些衍生產品具有管轄權,但是政府並沒有明確指定哪些機構有權監督蓬勃發展的定製衍生產品市場。
1998年,衍生產品是金融服務業最為熱門的前沿事物。交易員與銷售員吹噓他們能夠構建並且銷售複雜的產品,消費者無法了解自己在購買什麼,這些產品卻能為銀行帶來巨額利潤。即使衍生產品對消費者可能有害,華爾街的大型銀行也在所不惜,因為它們在乎的是自己賺得盆缽滿溢(但是銀行資本卻不見增加)。①10年之前,市場上幾乎沒有定製衍生產品,但到了1998年,全球定製衍生產品票面價值已經超過了70萬億美元(市值超過了2.5萬億美元)。②
衍生產品行業再次擊退了監管的威脅。1994年,加利福尼亞州奧蘭治縣,寶潔公司以及其他公司在衍生產品交易上損失慘重,因此國會發起了調查,這些公司也對銀行發起了訴訟。這些訴訟案揭露了驚人的事實,那就是銷售員竟然對消費者撒謊(當然還揭露了其他事實),同時揭露了當時信孚銀行一名員工所說的標誌性話語:“引誘人們購買,將他們玩弄於股掌之中。”衍生產品行業害怕國會立法,於是就運用遊說部隊,在政府內部朋友的幫助下,裡應外合,成功反擊。去除了立法的威脅後,該行業若無其事地繼續開發更為複雜的衍生產品,維持其高額利潤。到1997年,衍生產品交易甚至得到了格林斯潘的肯定與保護,他說道:“我們必須仔細考慮政府是否需要監管衍生產品及其市場。金融機構之間的場外交易,根本沒有必要運用《商品交易法》—私營市場的自我管理足以高效地實現公共政策的目標。”也就是說,政府不應當監管衍生產品市場,這樣社會才會從中受益。
波恩並不相信這種說法。她擔心,如果政府不加以監督,會導致欺詐像雜草一樣叢生,而且由於金融部門的不透明,人們很難了解該部門的風險。她提議發表一份“概念報告”,在報告中提出是否應當加強衍生產品監管。波恩的提議引起了軒然大波,激起了多方的強烈反對,不僅華爾街銀行家反對,而且聯邦政府的經濟要人也大力反對—格林斯潘,財政部部長(高盛前總裁)羅伯特·魯賓,以及財政部副部長拉里·薩默斯。薩默斯甚至還給波恩打了電話。根據波恩的助手—麥可·格林伯格的回憶,薩默斯說道:“我的辦公室里坐著13位銀行家,他們說,如果你執行這個提議,就會造成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最為嚴重的金融危機。”
最終,薩默斯、魯賓、格林斯潘與金融業獲得了勝利。波恩於5月發表了“概念報告”,沒有引起金融危機,但是國會於10月通過了延緩履行令,禁止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監管定製衍生產品。1999年,總統的金融市場工作小組建議聯邦監管機構應當豁免對定製衍生產品的監管,其中包括薩默斯、格林斯潘、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阿瑟·萊維特,以及新任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主席威廉·雷納。這條建議被編入了《商品期貨現代化法案》,2000年12月柯林頓總統簽署該法案,《商品期貨現代化法案》正式成為法律。
當年財政部副部長致電給布魯克斯利·波恩時,究竟是哪13位銀行家在與其會晤,我們不得而知;我們也無法知道,當時是12位銀行家還是14位銀行家,當時他們是否的確在薩默斯的辦公室;我們更無法知道,這些銀行家是否真的說服了薩默斯,更有可能的是,薩默斯自己得出了這樣的結論,只是恰好與銀行家的想法一致。《華盛頓郵報》報導了電話事件,但是薩默斯對此並未作出任何評論,不過這也不重要。
我們所知道的是,到1998年,每當涉及關於現代金融與金融監管的問題,華爾街的主管與說客總能在聯邦政府找到支持者,而且重要的決策人也往往願意聽從他們的建議。金融已然變成了複雜的、高度定量的領域,只有華爾街銀行家以及他們在學術界的支持者(包括眾多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才能掌控,其他人若是質疑這些專家,就會被認為是無知的盧德分子。不需要任何陰謀詭計。即使像薩默斯這樣傑出的、好懷疑的學術型經濟學家(之後他成為財政部長,最後成為歐巴馬總統的首席經濟顧問),也被金融創新與放鬆管制迷惑。到1998年,華盛頓特區政治權貴的世界觀就是,有利於華爾街就相當於有利於美國。
後果眾所周知。波恩的“概念報告”並沒有引發金融危機,但是政府對衍生產品以及其他金融創新產品放鬆監管,卻造成了長達10年的金融狂潮,最終引發了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最為嚴重的金融危機,導致全球陷入嚴重的經濟衰退。
截至2008年,由於絲毫未受管束,場外衍生產品的面值超過了680萬億美元,市值超過了20萬億美元。1998年,信用違約掉期還未嶄露頭角,但是到了2008年,其面值超過了50萬億美元,市值超過了3萬億美元,促進了房地產泡沫的形成;當房地產泡沫破滅時,建立在房地產市場基礎上的證券價值暴跌,引發了金融危機。美國經濟緊縮4%,金融機構遭受了超過1萬億美元的損失,而美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也紛紛救助自己的銀行部門,救市計畫花費了數千億或數萬億美元。
新的金融寡頭打敗了波恩,標誌性事件就是2009年3月13位銀行家在白宮會晤,以及1998年遊說拉里·薩默斯。大型銀行擁有足夠的財富與聲望,能夠影響政治權貴的想法,利用自身的影響力影響政策的制定,對衍生產品不加管束只是其中一個例子。這樣一來,大型銀行的財富便像滾雪球一般累積,卻將經濟逼到了懸崖邊緣,到最後只能依靠納稅人的錢才能讓經濟重回正軌。
2008~2009年聯邦政府救助銀行部門時所作的決定,對美國社會以及全球經濟有著重大意義。聯邦政府不僅選擇救助金融體系—這樣的決定恐怕不會有人質疑—而且選擇向大型銀行提供空白支票,這對銀行而言無疑是及時雨。聯邦政府沒有向銀行提出額外條件,沒有趁機進行改革,甚至沒有更換大型銀行的管理層。政府選擇的是維持銀行的現狀,保留現有的銀行家。
在2008年年底黑暗的日子裡,雷曼兄弟隨風逝去,美林被收購,美國國際集團被政府接管,華盛頓互惠銀行與美聯也相繼破產,高盛與摩根史坦利為了保全自己,轉變成了“銀行控股公司”,花旗集團與美國銀行也搖搖欲墜,等待救助。大家普遍認為,金融危機導致了一個時代的結束,大型銀行不會再進行過度的風險活動,也無法再產生巨額的利潤。然而,如今我們看到的是,那些規模最大、實力最強的銀行走出危機,變得更加龐大,也更加強大。當華爾街最需要幫助時,聯邦政府出手救助,政府並不是出於同一小撮銀行家的私人交情,而是基於對金融部門的一種信念,這種信念的力量十分強大,連金融危機的兇險現實都未能將其根除。
當危機來臨時,小布希政府以及歐巴馬政府的主要官員,不是曾經就職於華爾街就是受過華爾街的捐助,因此更加堅定了這個信念。華爾街與華盛頓之間的密切關係由來已久,即使在金融危機時期,聯邦政府也沒有認真考慮改變金融體系—儘管一些傑出的經濟學家再三規勸,比如保羅·克魯格曼、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等。當金融危機最為嚴重時,當銀行最為脆弱時,聯邦政府也沒有認真嘗試拆分大型銀行,或者改革金融監管制度。直到多數大型銀行恢復元氣,變得更加強大,恢復贏利,重拾政治影響力,聯邦政府才開始漸進式的改革。然而,2008~2009年美國政府的改革策略,與20世紀90年代美國財政部對新興市場金融危機提出的建議完全背道而馳,當時美國的政府官員敦促遭受危機的國家迅速、直接地解決結構性問題。
當我們寫下此書時,國會很有可能將會採取一些銀行業改革措施,但是改革力度不會太大。歐巴馬政府提出的措施對華爾街設定了一些新的限制,但是一小撮強大的超級銀行絲毫未受影響;如此溫和的提議,仍然遭到了國會內部金融說客的反對。改革法案或許會改善一些情況,比如更好地保護消費者,防止金融機構欺詐消費者。但是,“龐大、強大的銀行‘太大而不能倒閉’,強大到足以影響政治格局”這一核心問題仍然存在,而華爾街也漸漸恢復了常態。
從種種跡象看來,大型銀行(至少那些完整存活下來的銀行)是金融危機的大贏家。摩根大通、美國銀行以及富國銀行收購了它們的破產對手,變得更為龐大。最大的幾家銀行均增加了市場份額,無論是信用卡發行方面,還是公司新股發行方面。高盛提交了贏利記錄,到2009年9月,高盛已經為每位員工撥出75萬美元作為報酬。高盛執行長勞埃德·布蘭克費恩被《金融時報》提名為年度人物。
美國的大型銀行變得更為龐大,這對全美乃至對全球的影響顯而易見。在1983年,花旗銀行是當時全美最大的銀行,其資產為1140億美元,相當於當時美國國內生產總值的3.2%。到2007年,9家金融機構相對於美國經濟的利率,比1983年花旗銀行更大。在白宮會晤時,美國銀行資產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的16.4%;之後是摩根大通,為14.7%;花旗集團為12.9%。如果說在金融危機發生之前,大型銀行只是期望政府能夠救助它們,那么當危機真正發生時,這種模糊的期待變成了確鑿的事實,因此相比較小的競爭對手,這些大型銀行的集資成本降低了不少。金融機構的激勵機制並未改變,那就是高槓桿率(將風險從股東與員工身上轉移到債權人以及納稅人身上),以及不公正的巨額獎金(經濟好時極多,經濟差時也不少)。龐大的基本補貼方案幾乎沒有改變:當經濟景氣時,銀行為主管與交易員提供巨額報酬;而當經濟不景氣、潛在危機逼近時,政府則負責為銀行買單。
如果金融體系的基本情況保持不變,那么即使細節不盡相同,結果仍然一樣。這種基本情況造成了2007~2009年的金融危機與全球經濟衰退,遲早仍然會引起下一次危機。就像這一次危機,下一次危機會導致數百萬民眾失去工作、住房,或接受教育的機會;納稅人仍然需要承擔救助金融部門的責任;此外,危機必然會增加政府債務,導致將來增稅。或許,下一次金融危機造成的影響力不會如此巨大,但是美國的銀行體系變得更為高度集中,再加上堅如磐石的政府擔保,下一次金融危機帶來的破壞可能會更加糟糕。
其實,美國還有另一種選擇,那就是現在開始著手改革金融體系,改革銀行業的監管制度,創建類似於20世紀30年代的監管制度(這套制度保護金融體系長達50多年)。改革的核心是拆分大型銀行,它們主導了美國的金融體系,威脅到了美國經濟。這是歐巴馬政府面對的挑戰。這並非金融問題,也非經濟問題。從本質上看,這是一個政治問題—能否終止長久以來華爾街與華盛頓之間的密切關係。鑒於權力中心雙方之間密切的金融、個人以及意識形態聯繫,要徹底改變恐怕不是一朝一夕之事。
如今美國面臨的問題,以前也出現過。自美國建國以來,金融集權與民主政府之間的對抗就已存在。歷史證明,美國能夠使金融業再次變成安全的行業。但是,這將是一場惡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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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書摘

1
美國金融體制從:開國之初到羅斯福新政
只因我們的政府機構創建並且保護了大型企業,它們才得以存在;因此,我們有權利也有責任確保大型企業與這些機構和睦相處。
——西奧多·羅斯福,國情咨文
1901年12月3日
人們對實力雄厚的銀行素來有所懷疑,美國歷史有多久,此懷疑存在就有多久,至少可以追溯到托馬斯·傑斐遜時代。托馬斯·傑斐遜身為《獨立宣言》的主要撰稿人,在喬治·華盛頓任總統期間擔任美國國務卿,而後成為美國的第三任總統,他是個人自由的忠誠擁護者。傑斐遜是共和國的締造者之一,受人敬重,但人們通常認為他算不上是一個經濟學家。傑斐遜主張農業社會,這個社會有著權力分散的機構,各部門享有有限的政治與經濟權力。他對銀行的懷疑根深蒂固,他用尖刻的語言批評銀行“我十分‘認同’你的觀點,那就是金融機構比常備軍更加危險”。在寫給詹姆斯·麥迪遜的信中,傑斐遜甚至嚴肅地提議道,任何與聯邦政府特許銀行合作的人都犯有叛國罪,並且應當被處以死刑。
然而,美國終究沒有成為一個權力分散的農業社會,部分原因是因為美國歷史上一直都有人支持金融、商業與工業。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反對傑斐遜的觀點,身為華盛頓任總統期間的財政部長,他支持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政府,以便能夠積極地支持經濟發展。漢密爾頓尤其認為,政府應當確保有足夠的貸款來支持經濟的發展,並且將美國轉變為一個繁榮的企業國家。漢密爾頓的想法要實現,就必須引進現代的金融模式,而這正是傑斐遜所反對的。到了今時今日,傑斐遜與漢密爾頓之間的這種對立仍然存在。
漢密爾頓贊成效仿英格蘭銀行,建立一個國家特許的(儘管主要為私營的)銀行,用來管理聯邦政府的資金,並且作為政府與經濟機構重要的信貸來源。1791年,國會很快通過了建立合眾國第一銀行的立法。然而,傑斐遜極力遊說華盛頓總統否決該立法,他辨論道,根據《憲法第十修正案》,《憲法》沒有明確授予國會特許設立銀行的權力,因此,這項權力屬於各州(“《憲法》未授予合眾國,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權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①華盛頓竟然要求詹姆斯·麥迪遜(《憲法》與《權利法案》的主要撰稿人)起草一份否決書,但是他也允許漢密爾頓作出回應。漢密爾頓寫了長達15000字的備忘錄,大部分是在最後緊要關頭寫的。他憑藉備忘錄說服了華盛頓,讓他相信聯邦銀行是“必要的且適當的”,是國會權力與責任的實施,國會有責任促進財政穩定,通過支持更廣泛的商業體制來規範貿易。於是總統簽署了該立法,而且沒有給傑斐遜反駁的機會。
雖然經過了一場混亂與激烈的爭辯,這個事件的結局卻相當平淡。總的來說,合眾國銀行正如漢密爾頓宣揚的那樣運行:管理政府的收支以及疏通費。而當時國家金融體系的其他部門都是小規模且分立的。此項舉動為漢密爾頓贏得了很多擁護者,但是不包括傑斐遜與麥迪遜(至少最初時),他們兩個創建了民主共和黨,與漢密爾頓的聯邦黨互相對立。創建新黨的部分原因是由於合眾國銀行。
漢密爾頓在基本經濟問題上都是正確的。正如現代學者理察·西拉與彼得·盧梭所指出的那樣,早期美國的經濟發展主要取決於建立一個運作良好的金融體系。18世紀80年代的美國“幾乎缺少現代金融體系的所有要素,但是截至19世紀20年代,美國的金融體系既創新性又規模龐大,甚至可以媲美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金融體系”。有這樣喜人的結果不僅僅是因為合眾國銀行,漢密爾頓實行的其他金融改革措施也起了作用。他謹慎地管理財政部的現金收支,同時把資金儲蓄在“有良好信譽的銀行”;另一方面,他向國會呈遞關於信貸與製造業的報告,這些報告頗具影響力。漢密爾頓成功說服聯邦政府承擔美國獨立戰爭時期各州蒙受的債務,這個舉動開創了寶貴的先例,那就是美國政府在任何情況下都會償還債務。羅恩·徹諾說:“與其說漢密爾頓創建了美國的市場經濟,不如說他促成了良好的文化與法律環境,讓市場經濟得以繁榮發展。”漢密爾頓的舉動給銀行業帶來了一個穩定與相對有利的環境。1789年,美國只有3家銀行,但是到了18世紀90年代,便有了28家特許銀行,在19世紀最初10年,又有了另外73家銀行。銀行股東承擔有限責任,在當時是一種創新(19世紀50年代以前,英國只有英格蘭銀行承擔有限責任),這樣的政策吸引了很多企業家與資金。截至1825年,那時美國與英國人口大致相同(分別是1110萬與1290萬),但是美國的銀行資本差不多是英國的2.5倍。
同時,美國的股票市場發展也很快速,欣欣向榮,從而吸引了全球的資金。截至1803年,歐洲投資家掌握了美國超過一半的證券。截至1825年,美國已經有了232個上市證券(紐約、費城、波士頓、巴爾的摩與查爾斯頓合在一起),直逼英國的320個上市證券;並且,兩國有著接近的股票市場資本化水平。美國股票市場的上市公司很多都代表了現代經濟的領先部門,包括保險業、運輸業、公共事業以及製造業。豐厚的銀行資本與股權融資意味著足夠的資金,可以用來投資新出現的以及擴張中的行業—最初這些行業都集中在新英格蘭,但是很快就分布到了全美各地。
19世紀早期,隨著工業革命傳播到美國,現代金融體系變得尤為重要。傑斐遜與漢密爾頓都沒有預見到這一點。當他們兩人忙於激烈爭論時,工業革命還發生在小範圍內,大部分集中在英國。隨著技術逐步套用於商品生產,美國經濟的潛在產出將會大幅提升,而美國在全球的地位也將會永久地改變。因為工業化的實現需要投資新的技術,所以同樣也需要信貸。傑斐遜提倡小規模的農場,這也許代表了民主政治的一種理想(至少對那些有幸擁有自己的農場,而不是作為奴隸在農場工作的人而言),但是長久的繁榮需要大規模的商業與工業,而這兩者都需要銀行。回顧過去,傑斐遜關於經濟的觀點顯得古怪且無知,或者說他有這樣的觀點是因為他厭惡北方商業從中獲益。他正確地預見到,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會使北方商業受益,並且會最終傷害南方種植園園主(與奴隸)的利益,比如他自己。
也許漢密爾頓對於經濟學的看法是對的,但這並不是傑斐遜的首要顧慮。傑斐遜對於大型金融機構的擔心與資金的有效分配無關,他真正擔心的是權力問題。傑斐遜認識到,銀行的關鍵經濟職能—調節金融交易,創造信貸且管理信貸的提供—將會給銀行帶來經濟與政治權力。18世紀90年代,傑斐遜尤其擔心合眾國銀行可能會替代聯邦政府,成為主要的債權人與支付代理機構,並且合眾國銀行會挑選經濟贏家與輸家,自行決定給予或不給予貸款。在過去的200年裡,金融機構以及市場與經濟的日常運作越來越息息相關,大型公司甚至依賴短期貸款來管理現金流動,其程度好比它們對電的依賴。在傑斐遜看來,金融對社會的日漸重要,只會給銀行帶來更多的權力—這些權力將會使銀行家受益,更為重要的是,將會威脅到美國的民主。
在經濟政策方面,美國傾向於漢密爾頓的想法。正如卡爾文·柯立芝總統於1925年所說的:“(美國人民)極為關注全球範圍內的生產、購買、銷售、投資與繁榮。”大多數時候,這種想法為美國帶來了利益。美國金融部門時常將資金匯集到新的技術與生產加工上,從長遠來看,這些技術與加工對生產效率的提高非常關鍵;若非這樣,美國也不會成為全球最強大的經濟體。
然而,美國的漢密爾頓傾向—尋求效率,推崇大規模,看好任何能賺錢的事物—多多少少受到傑斐遜思想的牽制。儘管傑斐遜在合眾國銀行一事上戰敗了(而他最害怕的事情並沒有發生),但是他的事業後繼有人,其中有三位最為重要的接班人,他們繼續對集中的經濟權力或者說金融權力進行抑制。19世紀30年代,安德魯·傑克遜總統摧毀合眾國第二銀行,阻礙了集權金融部門的發展。20世紀初葉,西奧多·羅斯福發動了反托拉斯運動,最終,實力雄厚的私有銀行毫髮未損,以J·P·摩根銀行為代表。20世紀30年代正值大蕭條時期,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終於有機會將最大的幾家銀行解散,並且制約了它們的風險行為。雖然這些總統沒有達成所有目標,但是傑斐遜的思想平衡了漢密爾頓的影響力,阻止了強大且不受拘束的金融體系,讓其無法破壞更長遠更全面的繁榮。美國的金融體系一直搖擺於集權與分散之間,但是長遠來看,這樣的搖擺帶來了無可匹敵的繁榮昌盛,並且也沒有破壞美國的民主體制—至少現在還沒有。今天,美國面對的是它歷史上最強大也最集權的金融部門,傑斐遜的思想值得再次引起關注。
傑斐遜雪恥
安德魯·傑克遜為美國的第七任總統,是傑斐遜思想的忠實擁護者,他對大型銀行的擔心到了幾近著魔的程度。就像傑斐遜那樣,“老山胡桃”偏愛農業共和國,不信任大城市的銀行家。同樣重要的是,傑克遜相信總統權力,他把主要的國家銀行視為仇敵,認為必須對付之。
1811年,合眾國第一銀行的聯邦特許狀失效,續發特許狀的立法也沒有通過。但是,1812年的戰爭引起了經濟混亂,金融體系也是一片殘局,這時候政治家們覺得有必要再建一個國家銀行。1816年,國會通過了建立合眾國第二銀行的立法,當時的總統詹姆斯·麥迪遜簽署了該立法,授予它為期20年的特許狀。
1828年,傑克遜被選為總統,當時,合眾國第二銀行已經成為“政府的重要管理機構”,業務包括調節貨幣供應量,處理美國政府的日常財政收支,發行紙幣,為聯邦當局與私營部門的客戶(包括顯要的政客)提供信貸。在尼古拉斯·比德爾的管理下,該銀行支持美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幫助協調銀行體系,主要在各州或地區一級運作。
然而,傑克遜出於經濟與政治的理由,反對合眾國第二銀行。他厭惡紙幣,只相信最穩定的金屬鑄幣—金幣與銀幣。他認為,銀行以及銀行家利用紙幣犧牲大眾的利益,扭曲經濟。除此之外,合眾國第二銀行壟斷了國家財政,給比德爾以及他的朋友們帶來了權力與利益,而總統認為這些權力與利益本該屬於行政部門。令傑克遜總統尤其憤怒的是,比德爾利用他的經濟權力來討好國會,使得當選代表支持他;幾乎所有支持比德爾的顯赫政客都是他的債務人,負債累累,其中包括當時一些政界要人,比如丹尼爾·韋伯斯特以及亨利·克雷。正如傑克遜的秘書尼古拉斯·特里斯特所說的(引用傑斐遜的話):“這個權力的存在本身與我們政府機構的本質和精神有著不可調和的矛盾,跟它的不端行為無關。”
1832年,比德爾與他的盟友亨利·克雷試圖延長合眾國第二銀行的聯邦特許有效期,此特許狀將在4年後過期。他們的做法其實含有政治目的,希望克雷在總統競選中能夠利用這一點競選成功。“銀行之戰”就此開始。比德爾指示銀行擴大貸款業務,企圖贏得人心。國會通過了延長聯邦特許狀的立法,但是傑克遜否決了此案。在傑克遜的否決咨文中,他譴責了聯邦最高法院(關於傑斐遜與漢密爾頓的爭論,最高法院最終贊成了漢密爾頓的想法,判定合眾國第一銀行符合《憲法》),同時抨擊了紙幣的發行(“國會建立了鑄幣局來鑄造硬幣……《憲法》只承認鑄幣局鑄造的硬幣,也只承認鑄幣局規範的硬幣價值,國會採用的外國硬幣也是《憲法》所承認的”);此外,他還維護了各州的權利,抨擊了經濟名流(“令人感到遺憾的是,權貴們常常為了一己私利,使政府的行為屈從於他們”)。私底下,傑克遜的話語更為直接,他對馬丁·范布倫(他於1832年的競選夥伴)說:“合眾國第二銀行,企圖除掉我,但是我會除掉它的。”1832年,傑克遜擊敗克雷,再次當選總統,這個否決案也就繼續了下去。然而,比德爾絕不會輕易認輸。當傑克遜開始將聯邦政府的存款從合眾國第二銀行轉存到他“最愛的銀行”時,第二銀行要求用州銀行發行的匯票進行支付,並且將貸款減少了500萬美元,緊縮了貨幣供應,並將利息翻倍達到12%。比德爾希望,通過損害經濟,能夠引起民眾對傑克遜的反對;但比德爾的做法,恰恰證明了傑克遜的擔心是對的,那就是實力強大的銀行會毀壞經濟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摧毀全美最高效的商業銀行,或許不是一個巨觀經濟管理上的範例,特別是以今天的標準看來。傑克遜的否決案很有可能減緩了綜合性支付與信貸系統的發展,這樣的綜合系統在當時歐洲比較發達的國家已經出現了。沒有了主要的國家銀行或者說中央銀行,就等於失去了穩定金融體系的能力,因此,19世紀餘下的時間,美國也經歷了嚴峻的經濟周期。
但是,這場銀行之戰的重要性並非體現在經濟上,而是體現在政治上。傑克遜反對發放新的特許狀,儘管他的經濟依據比較薄弱,但是合眾國第二銀行的行為證明了雄厚的私營銀行會帶來政治危機。比德爾用盡一切方法,賄賂、哄騙,甚至強迫國會議員站在他這邊,反對總統。並不是所有支持銀行的人都是為了錢。但是,當這場較量猛烈展開時,丹尼爾·韋伯斯特寫信給比德爾,“我發現我的律師費並沒有照常發放。如果要我繼續保持與銀行之間的關係,那么最好照常發放律師費。”更令人憂慮的是,比德爾企圖利用經濟手段來達到他的政治目的,至少在傑克遜的支持者看來如此。首先他擴大信貸以贏得政治支持,而後又扣押信貸(且引發了經濟衰退)以懲罰傑克遜。這些正是傑斐遜所擔心的。
傑克遜與傑斐遜都將強大的銀行視為一股腐敗力量,認為它會破壞民主政府的正常運行。儘管這並非定論(合眾國第一銀行沒有成功延長聯邦特許狀,部分原因是由於它在政治上處於弱勢),但銀行之戰讓我們意識到,為達成政治目的,金融權力會被人濫用。傑斐遜與傑克遜不認為政府能夠控制金融,他們也遠遠想不到將來會出現由技術專家控制的現代中央銀行。他們擔心強大的私營金融機構會擁有過大的影響力,甚至超過政府。在合眾國第二銀行與沒有國家銀行之間,傑克遜選擇了後者。因此,美國的中央銀行業務發展緩慢且不正規,特別是與歐洲國家相比。不過即使受到阻礙,在19世紀,美國的經濟仍舊持續創新與發展。
最為重要的是,傑克遜的勝利確保了強大的私營銀行無法立足於政治權力中心,更無法利用其特殊地位為自己謀取利益,無法抑制競爭,也無法阻礙更為全面的經濟發展。無論如何,美國或許可以避免同期發生在墨西哥與巴西的災難—一小撮經濟名流控制集權銀行部門,帶來慘痛的經濟後果—最近出現的新興市場也遭受了同樣的災難。假設傑克遜在銀行之戰中戰敗,合眾國第二銀行有可能逐漸發展為一家現代中央銀行,也許並不會為達到自己的目的而扭曲政治體系,但傑克遜是不願意冒這個險的。他對金融名流素有的偏見和對增強總統權力的渴望導致美國的金融體系過於零散,權力過於分散。一旦巨觀經濟出現混亂,這樣的金融體系易受打擊。但總的來說,它能夠為逐漸發展的商業部門提供所需資本,而且短期內也不會產生一小撮掌握過多經濟政治權力的名流。
金融托拉斯
到19世紀末,隨著工業化的逐步實現,美國出現了一些有權勢的經濟名流,掌握了各級政治權力,他們的支持者在參議院、共和黨內都享有實際控制權,甚至總統也受其控制。傑克遜的時代已經過去70年了,是時候再發起一場對抗戰,由獨立思考、不受控制的總統對抗經濟集權。
儘管其金融體系權力分散,19世紀的美國仍然是發展新觀點與掙錢的好去處。19世紀以來出現了很多新技術,而美國正是最早發明這些技術並使其商業化的國家之一。基於在農具、運河、電信、蒸汽動力、鐵路、化工等行業上的技術創新,美國成立了很多公司。到19世紀末,美國公司幾乎在所有技術密集型產業中都處於領先地位,使低投入高回報成為可能。在這段時期,金融發揮了建設性的作用,成為儲蓄者和有高產投資機會者之間的關鍵紐帶或“中介”即使在合眾國第二銀行被摧毀之後,資金仍舊不斷流入生產領域。
技術創新不僅改變了經濟面貌,也改變了政治面貌。美國沒有世襲的貴族階層,社會流動性又很大,因此這些新近成功的公司與企業能夠輕而易舉地為自己贏得政治代表權(至少相對於歐洲國家而言)。有錢能使鬼推磨,暴發戶也能夠進入政界,無論是否靠合法手段。19世紀末,參議院被稱為“百萬富翁的俱樂部”;很多人認為,通過金錢購買政治支持不過是正常商業慣例的延伸而已。
19世紀末,很多暴發戶進入政界,鐵路新貴就是其中最為突出的例子。美國內戰之後的30年興起了建立新鐵路的熱潮。商海沉浮,財富轉瞬即逝,企業起起落落,而長途旅行卻變得越來越快,貨運也越來越便宜。鐵路大亨與他們的工業盟友獲取了強大的政治權力,並開始在世紀之交支配參議院。參議員馬克·漢納和尼爾森·奧爾德里奇是其中兩位最有實力的盟友,也是共和黨內最為重要的政治掮客,而共和黨在1869~1913年間,只有8年未能入主白宮,1883~1913年,只有兩年未能成為參議員多數黨。1896年,漢納幫助威廉·麥金利成功當選總統,並支配著共和黨直到西奧多·羅斯福時代;奧爾德里奇則是參議院中最有權勢的一位,支配政府在工業與銀行業方面的管理。
新興產業巨擘通過政治代表權獲取利益,這樣的情況終究好過墨守成規的社會結構:限制創新,不讓新鮮血液注入權力機構。歐洲多數國家都有著這樣的限制,這些國家掙扎著跟上工業革命的步伐,但還是落後於它們的競爭者。美國比拉丁美洲國家也好很多,比如墨西哥。美國與這些拉美國家的起步線差不多,但是之後這些國家的經濟名流控制了集權金融體系;在某些情況下,如果一家企業缺乏有效的管理,那么就會出現任人唯親與內幕交易的現象。
與此同時,美國卻有著開放的政治體系,使當時的一些企業巨擘能夠利用自己的政治權力改變經濟競爭的環境,為自己謀利。從鐵路、鋼鐵、汽車到國防與能源,任何發展中的、有贏利的部門都能夠採取這一途徑。所有這些行業都可以使用這樣的說法:“對……(填空,各行業均可對號入座)好的,就是對美國好的”,以便得到關稅優惠、減稅或者政府補助。
這就是19世紀末新興工業托拉斯的情況。①經濟力量的大規模聯合,部分原因是由於鐵路的擴張,鐵路方便了商品運輸,使全國市場得以建立,經濟規模達到了空前的廣度。企業合併也是經濟持續低迷以及一些行業生產力過剩的產物,但它同時也源於成功企業家的直覺,這些企業家意識到與他們的競爭對手(至少是那些他們無法剷除的對手)聯合起來能為他們帶來有效的壟斷,賦予他們漲價與增長利潤的權力。在美國經濟史上,托拉斯的興起是其憑藉自身力量實現的重大發展。此外,托拉斯還將金融集權帶回到了經濟舞台。
標準石油公司是托拉斯的先鋒代表,此後,其他行業很快就出現了效仿者。根據歷史學家托馬斯·麥克勞的研究,“1897~1904年,4227家美國公司合併成257家。到1904年,大約318家托拉斯控制了全國製造業資產的2/5”。托拉斯的興起,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投資銀行家,因為他們提供了購買股票與重組股份的資金,同時也提供了必要的凝聚力,將截然不同的企業利益結合到一起。面對商業面貌的快速轉型,由J·P·摩根領頭的一小撮銀行家發揮了核心作用,自比德爾以後,沒有任何金融家如摩根這樣有著無與倫比的經濟重要性(如果不從建國初算起的話)。摩根帝國操縱著流入美國工業的很大一部分資金,20世紀初達到了資本總額的40%。對於一個輕度監管的銀行體系而言,產業集中自然會導致金融集中,這時J·P·摩根便主動請纓掌控金融體系。
1896年,麥金利當選總統受到大型企業的歡迎,這些企業害怕另一個候選人—親民主義的威廉·詹寧斯·布萊恩當選。但是,他們不滿意麥金利之後繼任的總統以及副總統(麥金利於1901年9月被刺殺)。西奧多·羅斯福繼任成為總統後,採取了“取締壟斷”的標誌性政策,並在1901年的國情咨文中以“加強對大型企業的監督”作為主題。麥金利曾展開過對托拉斯的調查,但是羅斯福是第一個與托拉斯正面較量的總統。羅斯福通過重要立法加強鐵路監管。更為重要的是,在他的領導下,法務部第一次運用了1890年國會通過的《反托拉斯法》粉碎托拉斯,矛頭首先瞄準了北方證券公司,該公司由鐵路公司組合而來,是J·P·摩根管理公司之一。1904年,聯邦最高法院與羅斯福政府達成一致意見,裁定北方證券公司為“限制了州際貿易的非法聯盟之一”,並將其解散。
工業金融大亨們無法理解羅斯福為何如此較勁,J·P·摩根的反應是“如果我們做錯了什麼,派你的屬下來見我的屬下,他們會把問題解決掉”。但是,羅斯福追隨傑斐遜與傑克遜的傳統,出於政治理由反對工業集權,他認為占支配地位的私有利益會傷害到民主政府以及經濟繁榮。在與托拉斯的較量中,他不僅希望為消費者爭取更多的經濟利益(現代對反托拉斯法律的普遍詮釋),而且希望保護民主政府免受富裕名流的傷害,同時希望維持一個接受新想法與新企業的經濟體系。在此過程中,他改變了美國人對大型企業的看法。正如諾貝爾獎獲得者—經濟學家喬治·斯蒂格勒所寫的:“研究經濟史的學生可能會很困惑,他們會千方百計查詢資料,試圖找出1890年7月2日班傑明·哈里森總統簽署《反托拉斯法》的那天,究竟是哪位經濟學家建議全國抵抗非法聯盟與壟斷。”但是,自羅斯福反托拉斯以後,人們一致認為應當實施《反托拉斯法》,粉碎壟斷,阻止市場權力的濫用。
羅斯福政府提出的反壟斷案很成功,此後威廉·霍華德·塔夫脫以及伍德羅·威爾遜總統效仿羅斯福,對托拉斯進行了更多的檢控,包括1911年最高法院宣告標準石油破產。然而,金融部門的錢權集中絲毫未受這些政策的影響,隨著工業托拉斯的崛起,錢權集中早已生根發芽。19世紀末發生的產業集中浪潮本來應當穩定個體市場,幫助某些行業緩和過度擴張以及價格戰造成的衝擊。相反,大型工業托拉斯與銀行家之間的互動,卻引起了迄今為止美國歷史上最為嚴重的金融危機,將銀行業集權推到了政治的風口浪尖上。
1907年10月,聯合銅業公司的內部人員與華爾街銀行家試圖操控該公司的股價(在當時是一種常規做法),不料卻失敗了,所有與該陰謀有關的銀行都出現了擠兌危機。大恐慌首先波及紐約最大的金融機構之一—尼克伯克信託公司,進而蔓延到紐約城的其他眾多銀行。為了快速籌集現金,銀行被迫拋售所有能拋售的資產,全面降低了資產價值;隨著銀行削減給股票經紀人的貸款額,股價也一路下跌。這是金融危機的常見現象。客戶可以很快從銀行取出存款,而銀行的貸款(比如抵押貸款)卻不是一經索要便能收回的。一旦銀行停止放貸,借款人只好被迫清算資產以償還債務,這樣一來,資產價值被降得更低,給銀行帶來了更大的壓力。在任何銀行體系里,這種惡性循環都會迅速加劇金融危機,人們有時將這種惡性循環稱為“金融加速器”。
這種危機本該是由中央銀行來阻止的,但由於安德魯·傑克遜在銀行之戰中大獲全勝,美國沒有形成中央銀行。因此,J·P·摩根就代替央行插手處理危機。班傑明·斯特朗帶領著他的小組,與摩根一起,決定哪些銀行應當任其倒閉,哪些銀行值得幫助,判定標準是前者扭虧無望,而後者只需現金便能渡過難關;然後,他們強迫其他主要金融機構加入其中,為受到威脅的銀行提供貸款與存款,以確保這些銀行能倖存。他們作選擇時心狠手辣,作決定時不容更改。但是,儘管J·P·摩根有著雄厚的金融實力,私營部門還是無法提供足夠的資金。只有美國政府有著足夠的現款,能夠穩定局面。於是,美國政府往紐約的銀行存入2500萬美元,提供所需的流動資金以維持金融體系的順利運轉。
1907年的經濟恐慌,差點兒使金融體系崩潰。當時的美國經濟,工業部門高度集中,金融部門缺乏管理,而且沒有央行,在危機時刻無法支持金融體系,顯然存在很大的風險。本來人們還寄希望於大型私營銀行,以為它們能夠重塑經濟,但它們並不能在危機中穩定金融體系,特別是J·P·摩根已邁入古稀之年。顯然,美國政府必須採取一些措施,新一輪針對金融體系的政治鬥爭即將開始。
尼爾森·奧爾德里奇代表了銀行業的觀點。1909年,他發表了富有影響力的演講:“仔細研究其他強大的商業國家,人們會發現,只要有一個適當的資本組織,並且採用明智的銀行業與貨幣運作方式,就能夠成功阻止循環性金融危機帶來的災難。”他認為,中央銀行能夠在危機時充當最後的救星,提供貸款。奧爾德里奇是美國國家貨幣委員會主席,該委員會建於1907年經濟恐慌之後,主張創建一個主要由私營部門的銀行家控制的中央銀行體系,1910年11月,重要政客與金融大腕們在喬治亞州沿海的哲基爾島上召開了秘密會議,與會人員經過仔細推敲,制定了該中央銀行體系的細節。這些銀行家需要的是一個救市機制,這樣一來,當再次發生如1907年那樣的經濟恐慌時,該機制便能保護金融體系。他們清楚,建立一個新的中央銀行,需要聯邦政府的政治與金融支持,但同時他們也希望能夠將政府的干涉、監督或者說控制降到最低。
然而,奧爾德里奇的計畫存在政治爭議:它看起來像是一場騙局,好讓納稅人資助銀行,保護銀行免於承擔風險活動帶來的後果。反對者認為問題在於由大型銀行組成的陰謀集團在秘密地治國理政。這樣的擔心有可能被誇大了,但是毋庸置疑的是華爾街的銀行在建立工業托拉斯方面起了關鍵作用。1912年,民主黨掌權的眾議院授權普約委員會展開了對“貨幣托拉斯”及其經濟影響的調查。(該調查由議員查爾斯·林德伯格提出,他認為,奧爾德里奇的計畫是“經過精心策劃的,專門為穩固華爾街對全球的控制而設定”。)普約委員會斷定,一小撮華爾街銀行家集中控制了信貸,他們利用自已在金融體系中的核心地位,積聚強大的經濟權力。該委員會的報告為路易斯·布蘭代斯提供了支持,他當時是一名顯赫的律師,後任聯邦最高法院法官。1913年,布蘭代斯發表了《美國的金融寡頭》一文,他在文中直言不諱地表明自己強烈支持限制銀行,控訴實力雄厚的投資銀行利用經手的客戶存款與其他資金掌控大型公司,增加這些公司的利益。他得出的結論是:“投資銀行家是美國金融寡頭的主導因素。”
布蘭代斯是民主黨總統伍德羅·威爾遜的顧問,威爾遜最終促成了折中方法,於1913年簽署了《聯邦儲備法案》。最終法案削弱了中央銀行的自主權,總統指定美聯儲,讓政府能夠更有力地管理銀行的運行。然而,聯邦儲備銀行實際上是(現在仍然是)私營實體,私營部門的銀行有權任命其中2/3的銀行董事。
儘管私營銀行家並沒有從美聯儲中得到他們所想的一切,但是他們得到了最為重要的東西:當金融危機再次發生時,這個機構能夠用公共基金解救他們走出困境。美聯儲的支持可採取兩種方式:流動資金貸款,即美聯儲給予銀行短期貸款,允許滾動還款、循環使用貸款;降低利率,促進經濟成長,提高銀行貸款償還的可能性。①這些做法都可以減輕個體災難。然而,為防最壞情況出現而存在的政府保險,造成了“道德風險”—鼓勵銀行進行更多的風險活動,將股東回報最大化,並因此為下一次整個金融系統的危機埋下了隱患。每次緊急救援都增強了銀行的信心,它們認為下次仍然會得到救助,從而形成了一個“繁榮、蕭條與救市”的循環。
原則上,作為提供保險的交換,美聯儲應當監督它所保護的銀行,以防這些銀行進行太多風險活動。但正如布蘭代斯所發現的(亦如傑斐遜的想法),這種舉措忽略了政治維度:“我們無法制定一個有力的管理方式,無法消除私營壟斷與過分商業權力所固有的威脅。”儘管布蘭代斯支持《聯邦儲備法案》,希望它能夠作為政府加強對金融體系控制的手段,但是他更希望粉碎工業集中或金融集權。結果證明,最早的美聯儲缺乏必要的現代管理權力,無法約束銀行。此外,聯邦儲備銀行紐約分行的第一任主席正是班傑明·斯特朗,他是J·P·摩根的親信,華爾街終極內幕人員。因此,針對1907年經濟恐慌所暴露的問題,提出的最初解決方案根本無法解決問題。相反,輕度管制以及低息貸款鼓勵了銀行進行更多風險投機,從而威脅了整個經濟。
西奧多?羅斯福成功地抑制了工業托拉斯的增長,改變了主流觀點,使人們意識到經濟權力的集中會給社會帶來危險。然而,儘管反對托拉斯有所成功,抑制大型銀行權力的運動還是失敗了,即使該運動主要倡導者路易斯·布蘭代斯是威爾遜總統的顧問。1913年的折中方法阻止了私營銀行直接控制新的中央銀行體系,但《聯邦儲備法案》並沒有約束銀行,而是任其自由從事高風險貸款,引發了政治手段難以控制的經濟規模的擴大。1907年,人們隱約察覺到了一個問題,但是沒有完全理解這個問題,那就是當經濟崩潰時政府會面臨兩難的選擇,究竟是任由經濟體系崩潰還是解救那些造成經濟泡沫的銀行。最初的美聯儲深受私營部門的影響,監管機構又很薄弱,它雖然能夠策劃救市,卻沒有能力抑制風險行為,避免造成危機。
富蘭克林·德蘭諾·羅斯福與安德魯·傑克遜
16年之後,該金融體系的缺陷暴露無遺,帶來的是災難性的後果。20世紀20年代,投機買賣十分猖獗,導致了1929年的經濟大蕭條。起初,美聯儲慷慨地救助了一些紐約的中堅金融公司,隨後是反覆笨拙地試圖救助金融體系的其他部門。美聯儲的安全網不僅鼓勵了銀行家進行過度的風險活動,而且該安全網本身也有巨大的漏洞,在危機的巨大壓力下,這些漏洞無法修復。種種原因引起了經濟大蕭條。
投機本身並沒有問題。企業家願意在新技術以及組織生產的新方法上進行投機買賣,這是經濟成長與繁榮的關鍵。但是,用大筆的貸款來進行投機買賣就會產生金融危機。低息貸款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的資金,他們投標資產,哄抬價格,創造大量的賬面價值;這些吸引了新的投資者,他們向銀行借貸更多的資金,以便在行情上漲時雙倍投注。一旦市場形勢轉變,這些高資產負債率投資者便會快速垮台,被迫清算一切資產,導致資產價值暴跌。幾乎所有東西的價值都突然崩潰,這會引發廣泛的銀行倒閉、企業破產及大規模失業。
20世紀20年代,政府大幅減少對經濟的干預,共和黨政府廢除了國家控制系統,該系統當初是為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而制定的。戰爭結束之後,1921年沃倫·G·哈丁當選總統之時,自由放任資本主義再次風行。哈丁的觀點是:“美國的生意是美國每一個人的生意”;他的繼任者卡爾文·柯立芝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美國人民的首要事務就是經商。”讓這種不干涉主義得到最佳體現的是安德魯·梅隆,1921~1932年的財政部長,以及赫伯特·胡佛,哈丁與柯立芝政府的商務部長及1929~1933年美國總統。梅隆的意思相當明確:政府應當讓路。布蘭代斯與威爾遜所贊成的“加強對私營企業的管理”這一觀點早就過時了。
在20世紀20年代這樣的反管制政策之下,投資銀行以及緊密相關的公司在毫無管制的、人人可參與的市場中出售和交易證券,導致了猖獗的金融投機。市場對投資者的保障微乎其微;小額投資者容易被誘騙進行金融投機,而他們對此一竅不通,投資銀行還會提供大量保證金貸款給這些投資者,讓他們能夠槓桿。當市場行情上漲時,每個人都受益。但這實際上是一個股市泡沫,不過是由借款以及心理因素刺激而成的。美聯儲制定的低利率也刺激了經濟的快速增長,鼓勵了公司以及個體增加借貸。截至1929年,金融資產創了歷史新高,只不過這是由高槓桿率維持的。1929年10月,隨著股票市場的崩潰,數十億美元的財富化為烏有,眾多小額投資者紛紛破產;同時,金融機構、公司以及投資者儘可能地拋售他們的資產,試圖償還債務,使得資產價值持續下跌,引發了史無前例的“去槓桿化”浪潮。
假如美聯儲願意及早提高利率、嚴控借貸、減緩經濟成長的話,也就是說“當聚會開始時,就把大酒杯拿走”(引用後來的美聯儲主席威廉·麥克切斯尼·馬丁的話),本來可以減緩經濟成長速度,避免1929年的經濟崩潰。然而,在當時,政客忙著下屆選舉,銀行忙著賺大錢,就連普通百姓也忙著從繁榮的經濟中分一杯羹,根本沒有人關心這種問題。美聯儲十分不情願減緩經濟的增長,20世紀20年代大部分時間,利率都保持得很低,甚至到1927年的時候,美聯儲將利率降得更低,絲毫不在意通貨膨脹的跡象,也不關心其他國家金融已經開始變得脆弱。1927年下半年,市場出現了強勁的反彈,1928年美聯儲將利率從3.5%調高至5%。但是,他們只願意提高到5%,再也不願意繼續。美聯儲擔心,過高的利率會嚇跑需要資金的農民;過高的利率同時也會結束股價上漲帶來的滾滾財運,而且金融部門以及投資者均受益於這些財富。出於同樣的原因,美聯儲也不願意使用它的監管權力,來約束負債性投資策略,不願意使用道德勸說或者非正式手段施加壓力,迫使銀行削減用於購買股票的貸款,以此來緊縮通貨;這樣做也有可能結束一時的繁榮,減緩實體經濟的發展。銀行業努力遊說,給美聯儲施加了相當大的壓力,於是美聯儲決定袖手旁觀。
但是,當股市崩盤來臨時,美聯儲第一個趕去救援。儘管存在內部爭議,熟悉情況的內部人員—紐約聯邦儲備銀行主席喬治·哈里森—仍然為陷入困境的機構提供了流動資金。“我願意提供一切所需的準備金。”他告知銀行家,敦促他們放貸給陷入困境的經紀人。到1930年的秋天,儘管股票價格下跌了40%,但是大型銀行都沒有倒閉,這讓哈里森引以為榮。奧爾德里奇的救市機制似乎起了作用。1907年,J·P·摩根插手幫助阻止經濟恐慌;而這次,美聯儲奉命於危難之間。然而,美國以及全球仍然遭受了經濟大蕭條。
在過去的70年間,關於美聯儲是否能夠阻止1929年的金融危機演變成為經濟大蕭條,或者說至少通過更果斷的行動限制大蕭條的影響範圍,大家一直爭議不斷。。其中一種主流觀點認為,20世紀30年代早期的銀行恐慌蔓延,引起了嚴重的貨幣供給與信貸緊縮,從而導致了經濟大蕭條,這個觀點最初由米爾頓·弗里德曼與安娜·施瓦茨提出,現任美聯儲主席本·伯南克支持(經過修正的)該觀點。假如美聯儲果斷擴大信貸供應,便可以穩定銀行體系,減少對實體經濟的傷害;而當時的美聯儲專注於“自由準備金”,並沒有考慮採取更全面的貨幣或信貸措施,但是其實有必要採取更為積極的行動。此外,解救金融體系需要印鈔,而美聯儲擔心這樣會出現不良後果;慷慨地救助資不抵債的銀行,又會給日後造成誘因問題。但是相反,被迫清盤不僅僅意味著企業與農民會破產,而且銀行也會破產。銀行紛紛破產,導致人們到流動資金尚未枯竭的銀行瘋狂擠兌;這樣一來,這些銀行能夠提供給企業的信貸更少了,對經濟造成嚴重的附帶傷害,而一旦金融體系開始緊縮,這一過程就變得一發不可收拾。①因此,當時的失業率超過了20%,在那10年,美國民眾遭受了失業、低生活水平,以及嚴重的混亂。
顯然,某些事情出了嚴重的錯誤。問題不在於某一家銀行企圖篡奪政治權力,就像傑克遜時期合眾國第二銀行那樣;問題在於美國沒有對私營銀行這個整體進行有效的制衡,私營銀行嗜好風險的個性造就了龐大的繁榮,也導致了巨大的蕭條。單是美聯儲就缺乏權力與意願控制金融部門的過度行為。美聯儲所提供的低息貸款只是鼓勵了更多過度風險行為。當危機最終來臨時,政府就糾結於究竟是救助全美的銀行,鼓勵進一步的投機循環,還是任由金融體系崩潰,引起全美的經濟困境。
唯一能夠約束銀行業的權力機構便是聯邦政府,這引起了政治改革家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又一場衝突。然而,大蕭條波及的範圍之廣,程度之嚴重,為政府與銀行之間的關係進行徹底革新創造了機會。參議院銀行事務委員會授權佩科拉委員會發起調查,揭露了銀行濫用職權的大量證據—抬高所出售的問題債券的價格,將股票以低於市場的價格賣給內部人員,從而為壓倒來自金融部門的反對提供了必要的政治依據。這是美國歷史上粉碎金融集權以及限制銀行活動最為全面的嘗試。
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最敬重的總統是安德魯·傑克遜,然而他們之間的共鳴不無諷刺之處。羅斯福屬於東部權勢集團;而傑克遜有時被歸為“邊境貴族”,擁有紐約盟友,他對東海岸精英絲毫沒有感情。但是他們雙方都熱愛民主事業,都擔心個人利益如果不加以抑制,會傷害到經濟與政治體系。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都是傑斐遜思想的繼承者,都希望能夠改變金融體系與整個社會之間的權力平衡。1936年1月,羅斯福說道:“今日我們的敵人是國內這些特權與貪婪的力量……傑克遜尋求社會公平;傑克遜為人權而戰,他保護人民免受專制或寡頭的傷害。”羅斯福還強調,他反對“少數派商人與金融家”。
儘管羅斯福所面對的經濟情況比傑克遜時期複雜得多,他們的目標卻是相似的:全面保護社會,使其不受大型銀行經濟與政治權力的傷害。他敢於正面對抗銀行家,正如史學家阿瑟·施萊辛格於羅斯福上任第一個月所寫的:“銀行家是最為驕傲與最有權勢的商業群體;銀行家都認為自己最正直;銀行家都已習慣政府官員尊重他們的意見,向他們進行諮詢。如果說要以反社會為罪名攻擊銀行家,顯得令人困惑;如果說將銀行家排除在國家政策的組成之外,又實在讓人無法忍受。”20世紀30年代的新立法—主要是《1933年銀行法》,又稱《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降低了金融體系的風險,特彆強調保護平公民權利。不過其規章制度卻相對簡單。商業銀行,也就是處理普通家庭與企業存款的銀行,需要保護它們,不讓其倒閉;而投資銀行以及經紀公司,也就是交易證券、為公司集資的銀行,則不需要保護。《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將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嚴格劃分開來,以保護商業銀行免受投資銀行風險的干擾。(當時一種後來備受質疑的理論認為這種干擾削弱了商業銀行,是造成大蕭條的原因之一。)因此,J·P·摩根被迫對其投資銀行業務進行資產分拆,成立了摩根史坦利。羅斯福建立了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負責保護商業銀行;作為交換,商業銀行必須接受聯邦政府的嚴格管理。對美聯儲的管理也在20世紀30年代進行了改良,加強了總統任命人員的權力,相對削弱了銀行的權力。
1933年之後形成的體系是半個世紀以來美國歷史上最久的一次金融穩定的基礎,在這個體系中,銀行得到政府的保護,同時也接受嚴格的管理。投資銀行也受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管理與監督,但是其管理制度主要關注披露與防止欺詐,確保銀行不會濫用客戶的資金,而不是保證銀行的興旺與穩定。
戰後的商業銀行業務變得類似於受規管的公共事業,賺著適中的利潤,風險小,競爭少。比如《1933年銀行法》中的條例Q允許美聯儲為儲蓄賬戶利率設定上限。儲蓄賬戶是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設了利率上限之後就降低了客戶競爭,同時又確保了銀行擁有便宜的資金來源。此外,政府還限制銀行開設分行以及跨州發展,禁止投資銀行辦理儲蓄業務,這些做法都抑制了競爭。因此,銀行就只提供有限的金融產品,通過低存款利率(即利率上限)與高貸款利率之間的差額賺錢。這樣的商業模式以“3-6-3規則”為標誌:付給儲蓄客戶3%的利率,收取貸款客戶6%的利率,然後下午3點鐘去高爾夫球場打球。根據一本金融學精選教材:“一些銀行不滿員工在辦公室加班,唯恐被外人透過亮著燈光的窗戶看到,因為這會帶來麻煩。”
羅斯福的一系列新政,帶來了美國歷史上最安全的銀行體系,儘管槓桿率有大幅增長。股東權益與資產的平均比率(由所有者或股東提供的資金而非外藉資金所占比例)隨著銀行之間非正式合作機制的發展,已經從19世紀40年代的50%下降到了20世紀初葉的20%左右。但是,由於加倍責任原則(銀行股東對銀行承擔高達其出資額兩倍的責任),超過20%的銀行資產是由股東資金所支持的—用現代的標準來看,這大大緩衝了債權人的損失。1933年建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作為支撐之後,股東權益與資產的比率歷史上第一次下降到了10%以下。換句話說,銀行承擔了更多的債務,並在此過程中,為股東創造了更高的回報。
通常而言,低股東權益水平(也就是高債務水平)會加大銀行的風險,因為在危機時刻,銀行很有可能無法付清債務。但是,儘管槓桿率增長了,對銀行的嚴格管理卻阻止了任何嚴重的銀行危機。如圖1–1所示,在《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頒布之後的半個世紀,銀行破產率是美國歷史上最低的。而一旦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放鬆金融管制,這種低股東權益水平就變得越來越危險了。
這段時期,其中有一些管理措施可能是過度的。比如,把銀行限制在某一個州內,不允許其跨州發展—這個規定在美國長期存在,20世紀30年代又重申了此項規定—這樣做,銀行並不一定更加安全(除了限制競爭,這種做法還增加了它們的利潤)。《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將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區分開來,這種做法也被質疑是否必要,近期歷史已經表明,純粹的投資銀行在整個體系中也會變得舉足輕重,因此值得政府救助。儘管如此,20世紀30年代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帶來了幾十年的經濟持續增長,也沒有出現重大的金融危機。沒人能夠提供確鑿的證據證明這些改革對於戰後的經濟發展必不可少。但是,對銀行活動的限制幫助阻止了債務拉動型景氣,這些看似光鮮的景氣最終會帶來驚人的蕭條。19世紀末20世紀初極端的景氣與蕭條周期漸漸被人淡忘了,與此同時金融體系慢慢地將資本有效地進行生產性投資。
當然,故事並沒有結束。美國社會與經濟保持著十分活躍的狀態。新的生意與公司不斷出現,那些陳舊的記憶都漸漸遠去。以往設定的一些政治解決方案都開始顯得無效與過時。最終,創新、冒險以及謀利的傾向在美國占了主導,新興的經濟名流再次挑戰政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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