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丹青音樂筆記》

《陳丹青音樂筆記》

陳丹青,1982年赴紐約定居,自由職業畫家身份定居紐約至2000。同年春,為2000年清華大學百名特聘教授之一,現任繪畫系第四研究室責任教授。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作者陳丹青1982年初自費留學美國,以自由職業畫家身份定屆紐約至2000年。同時春,應清華大學美術學院邀請回國,為2000年清華大學百名特聘教授之一,現任繪畫系第四研究室責任教授。

陳丹青音樂筆記陳丹青音樂筆記

這本集子,是一九九二到九八年間,作者遠遠躲在紐約寓所陸續寫給上海《音樂愛好者》雙月刊的十幾篇文章。這些文章是作者說些紐約的關於音樂的見聞。

作者簡介

陳丹青,1953年生於上海,1978年以同等學歷考入中央美術學院油畫系研究生班,1980年畢業留校,1982年赴紐約定居,自由職業畫家身份定居紐約至2000。同年春,為2000年清華大學百名特聘教授之一,現任繪畫系第四研究室責任教授。

題記

這本集子,是一九九二到九八年間,我遠遠躲在紐約寓所陸續寫給上海《音樂愛好者》雙月刊的十幾篇文字。這些文字的讀

陳丹青音樂筆記陳丹青音樂筆記

者,就我所知,一位是約稿的編輯,另一位就是我。現在,趁這集子的出版,我要特意向那位約稿的編輯鞠躬致謝,為什麼呢,因為經他的撩撥,我從九年前開始了持續的寫作。

寫作,我一向喜歡的,但除了就學前後的所謂“創作談”,以及不像文論不像批評似的零星稿約,二十多年間僅只發表過可數的幾篇,內容不出美術的範圍,美術以外的話題,哪裡夢想過呢,然而做夢似地,去年以來,我竟寫成兩本“書”,一本是已經上市《紐約瑣記》,一本是尚且擱著晾著的《多餘的素材》。內容不論,書寫的文體,勉強算是“散文”或“隨筆”的意思吧,“文學”當然談不上,但畢竟可以自視為“寫作”,而從此在畫畫之外,多一招遊戲騙騙自己了。畫圈子裡外或生或熟的朋友於是詫怪:你還寫作?是的,我的那兩本“書”之所以斗膽承應,居然寫成,就是有這位編輯早早地就在催我動筆了。

我要謝謝他。且稱他為Z君吧——九年前,是在深冬,我頭一次回國省親,在滬西一間極小的居室里遇見了Z君夫婦,吃飯聊天。得知他是弄音樂的,手上正編著《音樂愛好者》這本刊物,我就胡亂地說些紐約的關於音樂的見聞。不記得怎么一來,提起曾在曼哈頓尋看過霍羅維茨的喪儀,待講到電影近鏡頭裡老霍的大鼻孔怎樣地懸著一滴鼻涕,Z君忽然打斷我,高聲說:哎呀丹青,你把這個寫下來好不好?

我記得他一臉當真的表情。表情對我很起作用的。九年前,國中的出版業哪裡能同今天比,Z君的興致是在組稿,我的興致是在寫作:寫什麼呢,我自己並不知道,當有人給我指定了話題——譬如霍羅維茨的鼻涕——我就果然寫起來,只是當初不想到後來會連續寫下去,更別提拼湊起來出本書。

江南的屋子沒暖氣,其時我在地處北端的紐約呆了十一輪春秋,早忘了穿著棉襖夾褲在睡房裡縮作一團的那份陰冷與寒氣,可回國就為了懷舊呀,身體也在懷舊的。是在南京岳家的舊寓——現在早已拆成了一堆瓦礫——我泡杯滾燙的茶水暖暖手,用討來的哪家醫學院公文稿紙開始寫,寫完寄出,過幾個月,就在紐約收到Z君寄來薄薄一冊滴了霍羅維茨清鼻涕的《音樂愛好者》,同時他就催討下一回的稿子了。

《靈堂琴聲》算是我頭一篇謄寫乾淨拿去發表的文字習作,粗糙簡單,還用“琴聲”與“靈堂”擱在一起作題目,弄成小小的酸雅,騙讀者注意,現在想來,真像少年時代頭一回學抽菸,怕人看見,又想要人看見,手勢、吞吐,盡在學架式。可是一根抽過,喉嚨痒痒地也就接了第二第三根,雖是嗆著咳著,也談不上癮,卻不知不覺抽上口,不想戒了,何況還有個Z君頻頻給我遞煙點火呢。

但我可從未有過談論音樂的妄念,給Z君那么手指勾一勾,我竟不負責任寫起來:所謂“責任”,是指我所沒有的音樂知識,每篇所寫,不過是些“關於音樂”的日常見聞,並不真在談音樂;所謂“不負”,自然是指我一旦離譜太遠,行家大約會對這“愛好者”的無知,付之一笑吧,而且那一笑,我看不見,不必非得臉紅。Z君,則從不拆穿我的門外胡言,只管哄著我一期接一期寫,這樣子,六年期間給他寫了將近十篇,到了九七年,有別家出版社約了我來寫《紐約瑣記》,又要回頭談論畫畫的事情,沒有餘裕了——九八年的《赴死的演奏》,是我給刊物的最後一篇,《華格納問題》寫寫停停,竟忘了寄出去,現在可以收進來。

目錄

題記

靈堂琴聲

告別交響曲

外國音樂在外國(之一)

外國音樂在外國(之二)

外國音樂在外國(之三)

外國音樂在外國(之四)

外國音樂在外國(之五)

音響、唱碟、聽音樂

再談音響、唱碟、聽音樂

三談音響、唱碟、聽音樂

浮光掠影百老匯

赴死的演奏

階級與鋼琴

華格納問題

貝多芬故居

附錄:

石庫門弄堂里的歐洲藝術

答《音樂愛好者》編輯部問

書摘

請暫且關掉音響,收起CD吧。深巷的琴聲,即便是初學者的練習曲,也動聽的(不過可別是上海我家隔壁那對男女大白天叫唱卡拉OK)很久很久沒有音樂,終於聽到了,你會在乎演奏版本么(一位北京女作家自述:出獄當天,她回到家就放聽《彼爾·金特》組曲中的“黎明”);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場合,聽到你意中的熟稔的音樂,又是何等驚喜(想想看,誰沒有這種經歷?);沒有音樂也無妨,在一群半生不熟的朋友中,有一位與你聊起音樂,趣味相投,“音樂”即已在場。電影中的音樂(當然是指好的配樂)會使你神旺,騙你下淚(因種種理由,或毫無理由),但不少中國電影中的主題曲卻使音樂為音樂本身所損害,並殃及電影。高明的紀錄片絕少配樂,但能聽到記錄現場的音樂,或僅僅是聲音。那是什麼音樂、聲音,不重要的,在日常“情境”中,音樂有時比音樂會更有效地呈現音樂,表達音樂。是的,音樂需要情境,有時,音樂就是情境。但音樂並不分分秒秒需要台下的聽眾。

可是耳朵永遠醒著。你所痛恨的音樂(想起被侮辱、批鬥?),別人的葬禮或婚禮上的音樂(只是路過、聽到),別離時火車站激越吵鬧的音樂(現在火車站倒安靜多了,少了什麼?),還有如今無所不在的廣告音樂(並不都難聽的)。那不是在欣賞、品鑑,那是生活中的音樂。生活中的音樂也能轉化為音樂生活,甚至藝術。電影《陽光燦爛的日子》,晚上八點半,新聞聯播結束,國際歌,胡同少年分頭會齊,大打出手。

任何音樂都可以被再度傾聽,再次確認。音樂不知道自己的命運,不知道誰在聽。超級音響卻在一開始就被賦予明確的任務,即層層喚醒耳朵的功能。器官是需要驗證的,然而再靈的耳朵也難參與音樂的想像。指揮家演奏家在台上所聽到的樂隊的聲效,必與我輩不同,帕瓦羅蒂、卡拉斯又怎樣傾聽自己的歌聲?我們的耳朵尚有許多永難測知的境界,音響、CD,不過是音樂的諸般境界之一。狗、驢,或一匹兔子對人類的音樂作何感應?它們也是生靈,耳朵比我們大而長,還老是豎著呢。

……

書摘1

林林殞命的時刻,據說是凌晨一點鐘前後,那會兒,時代廣場街區就跟白天一樣熱鬧的。

記得那年九月我隨一夥中國同行去祭悼林林。到達時,已經有一隻紙板箱擱在他遇難的牆角,箱面上是死者遺像(複印的,很模糊)和幾枚點燃的蠟燭。時在六、七點鐘之間,下班人潮和酒店進出的千百雙皮鞋、高跟鞋、衣裙下擺,及人手一隻提包,掀起陣陣疾風,把燭火煽得來回直抖,几几乎給吹滅。林林,是那年紐約市一千三百多名死於非命的鬼魂之一,雖說因為他來自中國,又是藝術家,報刊電視早為此案發了顯著的訊息,但見多識廣的紐約人,還有那夜興沖沖趕劇院的遊客們,誰會格外動心呢。而況紐約人走路是出名的快,有一出百老匯秀某場啟幕,就只見幾十位男女演員扮成紐約路人在台上來來回迴風風火火足足暴走一分鐘。

祭悼一過,就遊行。路線是早經申請並規定好的,從第44街拐到時代廣場兜一圈。由於是“少數民族”,又事關命案,這一帶“片警”特地出動二十多名摩托騎警在隊伍外沿(其實遊行者不過五十來人)排成一線,頭戴鋼盔,一路靴跟點地,隨同我們的步行速度緩緩蹭著,伴著,嚴防意外。口號是隨你喊,但效果形同那幾枚風中的蠟燭:途經上演《歌劇幽靈MAJETIC

劇院,正是入場時間,人都漫到街上來了。再走不遠,ASTOR PLAZA電影院適才散場,人又漫到街上來了。隊伍還成什麼陣勢呢,而且用英語喊口號泄公憤,既不順口,又叫不齊整,偶有側目駐足的洋人,只為習慣性地讓讓道,兼看一眼警察的機車陣吧。一轉彎,時代廣場到了,遊人如織,燈光大亮,這兒是全紐約超尺寸廣告牌和霓虹燈最集中的地段:凱文·克萊的內衣內褲,SONY牌電子螢幕,柯達膠捲螢光看板,閃爍灼目鋪天蓋地,再就是刻下正在上演的百老匯秀巨幅廣告海報:《相見聖路易斯》、《維克多維克多利亞》、《西貢小姐》、《貓》、《悲慘世界》……這世界索性一片“悲慘”,也叫痛快,可以成全一本書、一齣戲,可是入夜走在熱鬧喜氣的時代廣場人流中,又在為亡友祭悼遊行,這時,你

倒給“世界”來下個定義看看!

言歸正傳。不過美國音樂劇的“正傳”,張佺先生已經“縱談”過了。我能向諸位報告什麼?

譬如《貓》劇劇場,整個兒是用仿製的街頭大件垃圾組構的,扮成眾貓兒的演員就從觀眾座席的各個角落夾道躥上舞台,正像是貓的隨處出沒。《西貢小姐》中美軍撤走一幕,一架真的直升飛機轟轟烈烈降落在舞台中央。機頭螺鏇槳的瘋狂鏇轉聲震耳欲聾,前排的看客頭髮都給吹得瘋子似地。而冉·阿讓步出監獄,一路在《悲慘世界》看到的景觀,是由巨大的圓型鏇轉舞台載送農工士紳一截截掠過聚光燈下,隨後沒人黑暗,你以為阿讓在“走”,其實他一邊昂然唱著,一邊在鏇轉台的鏇轉中邁著肥腿反向逆走,一刻也不曾離開舞台正中投射在他身上的燦爛光芒呢。

但這些玩意兒同音樂劇的“音樂”沒關係。說起《魔笛》、《卡門》、《波希米亞人》,諸位即便沒看過,也或許能著即唱幾句劇中的名曲——那年,一位從前蘇聯遷來紐約的羅斯托夫男子做了我近鄰,他英文說得吃力,索性唱起古典歌劇段子,我也居然應聲跟著,雙方“談話”立即“暢通”——百老匯劇在英美固然家喻戶曉,但不像古典歌劇中的“歌”可以脫離歌劇“母體”,在“世界”範圍傳唱的。中國傳播過美國音樂劇嗎?又可曾傳唱開來?即或年輕人當作流行歌唱了上口,是否知道出處?一九九三年,我請一對北京畫家觀賞《貓》劇,出場後,他們驚喜地說:“啊呀,原來是這首歌!我們早就會唱的。”哪首歌呢,就是劇中的主題歌——眾貓兒之中,有隻最醜最髒,連貓類也要嫌棄的老雌貓,臨死之際,她可憐兮兮唱起來:先是輕吟低訴,逐漸放聲,最後呼天搶地一迭聲哀號:“Touch me!Touch me!”(撫摸我,撫摸我!)我聽著,毛骨悚然,隔座傳來像是噎著嗆著似的劇烈咳嗽,偏頭看去,一位紐約胖男人正在宏亮地抽泣呢。接著,舞台上方降下一個金光萬道的巨大物事,那瀕死的醜貓(其實是個美麗的女演員)渾身披掛著襤縷破衣(像極了從泥塘或陰溝里撈起的貓兒),歪歪斜斜登上去,融化在金光中,緩緩“升天”了。

打住,又扯到視覺上去了。

我是個“音樂愛好者”。準確地說,一個古典音樂愛好者。除非親自坐在劇院裡,我從未獨自傾聽百老匯劇的音樂,更不會收藏這類唱片。再好的電影音樂,一散場,我也沒想到過要去買唱片。是百老匯劇音樂不好聽?說實話,聽那隻“雌貓”用美聲哀號,還有《悲慘世界》里那位為單戀所苦的窮姑娘在月光下唱的詠嘆調,我都給鼻涕眼淚弄出來。我所看過的七八部音樂劇,沒有一出是不動聽,不動人的。但凡國內朋友來訪,我都勸他們看一場音樂劇,假如我打定主意花閒錢,也寧舍古典歌劇而取百老匯秀。知道嗎,當《歌劇幽靈》在洛杉磯巡迴時,據說一位太太訂足了四個月期間的每一場票,天天晚上去她的包廂報到呢。

在家靜聽古典歌劇,我從未想要特意地去看。此地什麼歌劇都在上演,每周六下午電視電台就有歌劇專題節目,全本轉播,連同幕間的名角兒訪談。歌劇,巴羅克時期的我要看,可能因為宮廷服裝滿足了我對巴羅克古典油畫的情結,但美國人演歐陸的劇情,聽唱可以,觀看,卻到底大欠氣質。浪漫派的大部分歌劇,以我的偏見,不要看。普契尼的《圖蘭朵特》,簡直災難。純就可看性,歌劇比百老匯音樂劇差得遠了——再補一句:這是我的偏見。

古典歌劇可以不看而聽,百老匯劇卻能且聽且看,什麼道理?兩者相較,怎樣不同?張佺同志的“縱談’’均已有所詮釋,但我自有一堆問題無法當面請教,此刻稿子還得寫完,姑且先自胡說下去:

同古典歌劇相較,百老匯音樂劇算不算是給大眾看的俗劇?不然。十八、十九世紀的歌劇,多半就是當時的俗劇,二十世紀歸人陽春白雪一路,那是文化上的變遷,俗眾雅眾,是人也換了,雅俗的概念也在換。今天美國的平民百姓打扮停當去看一場百老匯音樂劇,算是風雅的情、事,要說當下的通俗文藝,該是電視肥皂劇和好萊塢的季

電影

說百老匯旨在娛樂,也不盡然。“縱談”指出三十年代以降音樂劇內容已涉及倫理與政治,主題相當嚴肅,是大實話。在五光十色的音樂劇背後,其實充滿美國意識形態,同中國文藝自古“寓教於樂”的傳統如出一轍:勸善、報應、大團圓、英雄美女、人生無常之類,都有一套美國式的說法,逗得你哭哭笑笑,好不動心。百老匯劇向來還包括我們熟知的傳統話劇,那可是正派極了,一路秉承易卜生、契訶夫、肖伯納,以及美國二十、三十年代社會批判劇的余脈,一旦上了百老匯舞台,我們就得以高於北京人藝話劇經典《茶館》水準以上的演出效果去想像之。八六年達斯汀。霍夫曼還親自主演亞瑟。米勒的《推銷員之死》,場場爆滿,一時成為演藝界盛事。法國大導演路易。馬盧最後的一部電影,就是在百老匯老劇院用百老匯名牌演員拍的契訶夫全本《萬尼亞舅舅》。

此外,百老匯更有前衛、實驗的一面。西42街和下城西格林尼治村那些通稱“外百老匯”(Off Broadway)和“外外百老匯”(Off Off Broadway)的小劇場,是美國,包括歐陸演藝圈人士賞析和獻藝的地盤,半由國家資助,半由私營,並不以大眾票房為取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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