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靈寶玉吉讖》

通靈寶玉即石頭,是曹雪芹虛擬的小說的作者,小說也就被虛構成是石頭入紅塵所經歷見聞的故事。 但石頭與賈寶玉又形同一體,被視作“命根子”,則仙僧所鐫之字也是切合賈寶玉的。 其次是通靈寶玉背面的三句話。

作品概況

作品名稱:通靈寶玉吉讖
創作年代:清代
作者:曹雪芹
作品體裁:讖語

作品原文

莫失莫忘,
仙壽恆昌。
一除邪崇,
二療冤疾,
三知禍福。
(出自《紅樓夢》第八回。前兩句為通靈寶玉正面所題文字,後三句為通靈寶玉反面所題文字。)

作品賞析

通靈寶玉本是補天之餘的頑石,因嚮往人世繁華,經仙僧“大展幻術”,“變成一塊鮮明瑩潔的美玉”,又鐫上了一些字,由下凡的神瑛侍者夾帶著它投了胎,成了賈寶玉落草時銜著來、以後一直掛在脖子上的美玉。關於通靈寶玉,書中之前曾多次寫到,但都未詳述,第八回中,因薛寶釵要“細細的賞鑒”,才對它作了詳盡的正面介紹。吉讖,即希望將來能應驗的吉祥語。
通靈寶玉即石頭,是曹雪芹虛擬的小說的作者,小說也就被虛構成是石頭入紅塵所經歷見聞的故事。石頭是隨伴著賈寶玉的,所以實質上也等於是賈寶玉所經歷的故事。
曹雪芹並沒有直接把作者虛構成是賈寶玉,而要轉個彎假託作者是他身上掛的石頭。這兩者的不同在於:如果明白宣稱小說是賈寶玉講的自己經歷見聞的故事,那么凡是賈寶玉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的事就不能寫了,如同以第一人稱寫的小說、日記體小說那樣,這種限制是很大的,創作上是很不自由的。石頭就不同了,它既然是神奇的、“通靈”的,就什麼事都能知道,包括它不在場的、暗中發生的、甚至只在心裡想的。這樣,就可以很自由地表達,與通常第三人稱寫的小說毫無區別了。此外,不讓賈寶玉充當作者還有個重要原因,即曹雪芹不願別人(哪怕是知內情的人)將他自己混同於他創造的人物賈寶玉。
但石頭與賈寶玉又形同一體,被視作“命根子”,則仙僧所鐫之字也是切合賈寶玉的。“莫失莫忘”是告誡語,也就是說若能如此就會吉祥。實際上,是悲劇人物的、不祥的賈寶玉,他也是不慎“失”掉過寶玉的。據脂硯齋批語提示,後半部原稿中有“誤竊”、“鳳姐掃雪拾玉”、“甄寶玉送玉”等情節,只是詳情已不可知了。反正很可能還是現實的合乎情理的寫法,與續書所寫莫名其妙地神秘失蹤,致使賈寶玉迷失本性成了瘋癲不一樣。
其次是通靈寶玉背面的三句話。前兩句“除邪祟”、“療冤疾”,讀者在第二十五回“魘魔法叔嫂逢五鬼,通靈玉蒙蔽遇雙真”中可以讀到。賈寶玉、王熙鳳被人施邪術臨危,經癩頭僧將通靈寶玉持誦使之靈驗,轉危為安。至於“知禍福”,可從書中前面一首詩的“堪嘆時乖玉不光”句看出,那正是指寶玉能知禍而不現光澤。此類非現實的情節,不到必要時作者是不寫的,所以全書中極少有,縱然偶爾寫到,也總帶有某種象徵性。《紅樓夢》甲戌本的回末總評說:“通靈玉除邪,全部只此一見(庚辰本眉批作‘全部百回只此一見,何得再言’),卻又不靈,遇癩和尚、跛道人一點方靈應矣!寫利慾之害如此!”續書似乎對神秘之事特感興趣,第一百一十五回寫賈寶玉又病危,眼看無望,又有和尚送通靈寶玉來將他救活,如此不嫌重複地效顰前半部情節,完全是沒有意義的寫法,也完全不符合脂硯齋批語所說的原稿寫“通靈玉除邪”“只此一見”的話。

作者簡介

曹雪芹(1715~1763或1724~1764),清代小說家,名沾,字夢阮,號雪芹、芹圃、芹溪。他的先世原是漢人,大約在明代末年被編入滿洲籍。他出身於一個“百年望族”的大官僚地主家庭,從曾祖父起三代世襲江寧織造一職達六十年之久。後來父親因事受株連,被革職抄家,家庭的衰敗使曹雪芹飽嘗了人生的辛酸。他歷經十年創作了長篇名著《紅樓夢》,死後遺留下前八十回的稿子。該書內容豐富、情節曲折、思想認識深刻、藝術手法精湛,是中國古典小說中偉大的現實主義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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