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少儀》

《禮記·少儀》

春秋時期,為防火災,夜晚照明以木柴當火把。在《禮記·少儀》中規定,舉行儀式時,點火把的人,用左手舉著火把的同時,右手還要抱著未點燃的木柴,因乾木柴很容易燒完,必須有備用木柴隨時續火;還要準備個大碗,隨時接灰燼,使火星不落地。舉火把的人一定要坐在房子的角落裡,這些嚴格的規定表明,主要都是防止發生火災。可以說,這是我國消防史上出現的第一部消防法規。

禮記·少儀原文

聞始見君子者,辭曰:“某固願聞名於將命者,不得階主。”適者曰:“某固願見。”罕見曰聞名,亟見曰朝夕,瞽曰聞名。

適有喪者曰比,童子曰聽事。適公卿之喪,則曰聽役於司徒。

《禮記·少儀》《禮記·少儀》

君將適他,如致金玉貨貝於君,則曰“致馬資於有司”,敵者曰贈從者。

臣致襚於君,則曰“致廢衣於賈人”,敵者曰襚。

親者兄弟,不以襚進。

臣為君喪,納貨貝於君,則曰“納甸於有司”。

賵馬入廟門,賻馬,與其幣,大白兵車,不入廟門

賻者既致命,坐委之,擯者舉之,主人無親受也。

受立授立,不坐,性之直者,則有之矣。

始入而辭,曰“辭矣”。即席,曰“可矣”。

排闔說屨於戶內者,一人而已矣。有尊長在則否。

問品味,曰:“子亟食於某乎。”問道藝,曰:“子習於某乎,子善於某乎。”

不疑在躬,不度民械,不願於大家,不訾重器。

泛埽曰埽,埽席前曰拚,拚席不以鬣,執箕膺擖

貳問,問卜筮曰:“義與志與?”義則可問,志則否。

尊長於己踰等,不敢問其年。燕見不將命。遇於道,見則面,不請所之。喪俟事,不吊。侍坐弗使,不執琴瑟,不畫地,手無容,不翣也。寢則坐而將命,侍射約矢侍投擁矢,勝則洗而以請。客亦如之。不角,不擢馬。

執君之乘車則坐。仆者右帶劍,負良綏,申之面,扦諸,以散綏升,執轡然後步。

《禮記·少儀》《禮記·少儀》

請見不請退。朝廷曰退,燕遊曰歸,師役曰罷。

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運笏,澤劍首,還屨,問日之蚤莫,雖請退可也。

事君者,量而後入,不入而後量。凡乞假於人,為人從事者亦然。然故上無怨,而下遠罪也。

不窺密,不旁狎,不道舊故,不戲色。

為人臣下者,有諫而無訕,有亡而無疾,頌而無讇,諫而無驕。怠則張而相之,廢則埽而更之,謂之社稷之役

毋拔來,毋報往,毋瀆神,毋循枉,毋測未至。士依於德,游於藝。工依於法,游於說。毋訾衣服成器,毋身質言語。

言語之美,穆穆皇皇。朝廷之美,濟濟翔翔。祭祀之美,齊齊皇皇。車馬之美,匪匪翼翼。鸞和之美,肅肅雍雍。

問國君之子長幼,長則曰“能從社稷之事矣”,幼則曰“能御未能御?”問大夫之子長幼,長則曰“能從樂人之事矣”,幼則曰:“能正于樂人,未能正于樂人?”問士之子長幼,長則曰“能耕矣”,幼則曰“能負薪,未能負薪?”

執玉,執龜莢,不趨。堂上不趨,城上不趨,武車不式,介者不拜。

婦人吉事,雖有君賜肅拜。為屍坐則不手拜。肅拜,為喪主,則不手拜,葛絰而麻帶。

取俎進俎,不坐。

執虛如執盈,入虛如有人。

凡祭於室中,堂上無跣,燕則有之。

未嘗不食新。

仆於君子,君子升下則授綏,始乘則式君子下行,然後還立。

乘貳車,則式,佐車則否。

貳車者,諸侯七乘,上大夫五乘,下大夫三乘。

有貳車者之乘馬,服車,不齒。觀君子之衣服,服劍,乘馬,弗賈。

其以乘壺酒,束修,一犬,賜人。若獻人,則陳酒執修以將命,亦曰乘壺酒,束修,一犬。其以鼎肉,則執以將命。其禽加於一雙,則執一雙以將命,委其餘。犬則執紲,守犬,田犬,則授擯者。既受,乃問犬名。牛則執紖,馬則執靮,皆右之。臣則左之。車則說綏,執以將命。甲若有以前之,則執以將命。無以前之,則袒櫜奉胄。器則執蓋,弓則以左手屈執拊,劍則啟櫝,蓋襲之,加夫襓與劍焉。笏、書、修、苞、苴、弓、茵、席、枕、幾、熲、杖、琴、瑟,戈有刃者櫝,莢、鑰,其執之皆尚左手。刀卻刃授穎,削授拊。凡有刺刃者以授人,則辟刃。

乘兵車,出先刃,入後刃。軍尚左,卒尚右。

賓客主恭,祭祀主敬,喪事主哀,會同主詡。

軍旅思險,隱情以虞。

燕侍食於君子,則先飯而後已。毋放飯,毋流歠。小飯而亟之。數焦,毋為口容。客自徹,辭焉則止。

客爵居左,其飲居右。介爵,酢爵,僎爵,皆居右。

羞濡魚者進尾。冬右腴,夏右鰭,祭膴。

凡齊,執之以右,居之以左。

贊幣自左,詔辭自右。

酌屍之仆,如君之仆,其在車,則左執轡,右受爵。祭左右軌範,乃飲。

凡羞有俎者,則於俎內祭。

君子不食圂腴

小子走而不趨,舉爵則坐祭立飲。

凡洗必盥。

牛羊之肺,離而不提心。

凡羞有湆者,不以齊。

為君子擇蔥薤,則絕其本末。

羞首者,進喙祭耳。

尊者,以酌者之左為上尊,尊壺者面其鼻。

飲酒者,禨者,醮者,有折俎不坐。未步爵,不嘗羞。

牛與羊魚之腥,聶而切之為膾,麋鹿為菹,野豕為軒,皆聶而不切。麇為辟雞,兔為宛脾,皆聶而切之。切蔥若薤實之,醯以柔之。

其有折俎者,取祭肺反之,不坐。燔亦如之,屍則坐。

衣服在躬而不知其名為罔。

其未有燭而後至者,則以在者告。道瞽亦然。

凡飲酒,為獻主者,執燭抱燋,客作而辭,然後以授人。執燭不讓,不辭不歌。

洗、盥、執食飲者,勿氣。有問焉,則辟而對。

為人祭曰致福,為己祭而致膳於君子曰膳,祔練曰告。

凡膳告於君子,主人展之,以授使者於阼階之南,南面再拜稽首送。反命,主人又再拜稽首。其禮,大牢則以牛左肩,臂臑,折九個。少牢則以羊左肩七個,犆豕則以豕左肩五個。

國家靡敝,則車不雕幾,甲不組縢,食器不刻鏤。君子不履絲屨,馬不常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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