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和社會》

《社區和社會》又譯《共同體和社會》,德國社會學家F.滕尼斯的主要著作。出版於1887年。

《社區和社會》

正文

德國社會學家F.滕尼斯的主要著作。又譯《共同體和社會》。出版於1887年。初版時沒有引起多大反響,到1912年再版時,開始受到普遍的關注,使滕尼斯的名聲遠揚。在該書中,他圍繞自己提出的“社區”和“社會”的概念,建立了一個形式的、超歷史的範疇體系,並根據其歷史哲學思想,勾畫了一條聯結“社區”和“社會”的發展路線。他認為,社會學是一門研究人及其生理、心理和社會本質的實質的科學。人類社會的實質在於人的思維能力,這種能力決定著人們的社會現實。他把人們的交往聯繫和由互動的個人形成的聯合稱為“社會”,在這些聯繫和聯合中,占統治地位的是作為個人意向總和的“選擇意志”。這不是自然的結合,而是人為的強制。“社區”則是基於親族血緣關係形成的聯繫和社會聯合,在這裡,本質的(情感的)、“有機的”意志占優勢,個體的、個人的意志被感情的、有機的、共同的意志所抑制。滕尼斯認為,“社會”和“社區”都不是以其純粹的形式存在的,它們相互滲透、交錯在一起,只能說有時這一個占優勢,有時另一個占優勢。他在書中還指出,在文化發展過程中有兩個對立著的時代:“社會”時代和“社區”時代,而後者為前者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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