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類型》

《心理類型》

C.G.榮格著。美國紐約的哈考特-布雷斯-約萬諾維奇出版公司1923年出版H.G.貝恩斯的英譯本。書名譯為 Psychological Types 或 The Psychology of Individuation(《心理類型》或《個性心理學》)。

正文

全書包括導論和結論部分,分10章介紹的內容為:古典的中世紀思想史中的類型問題、F.席勒關於類型問題的思想、太陽神派和酒神派(夢幻派與狂亂派)分辨人的性格中的類型問題(即關於約旦的性格分類的論述)、C.施皮特勒在“普羅米修斯兄弟”詩中的類型問題、精神病學的類型問題、現代哲學的類型問題、傳記的類型問題、類型的一般性描述、定義。
《心理類型》《心理類型》
作者在為本書所寫“前言”中稱:“這本書是我在實用心理學領域內將近20年工作的成果。它是從精神病學實踐和神經症治療中所獲得的無數印象和經驗中,從與社會各階層人士的交談中,逐漸形成的一種知識結構。因而也是與朋友和仇敵私人交往以及反省我自己心理特點的一種結果。”全書從各歷史時期文化思想中,也從文學、精神病學、美學、哲學及傳記各領域中有關類型問題的討論,根據作者的“里比多”學說,提出人的性格類型的基本分類:外傾與內傾;並在此基礎上按照心理功能的不同組合,劃分出8種個體類型。即:外傾思維型,外傾情感型、外傾感覺型和外傾直覺型,以及內傾思維型,內傾情感型、內傾感覺型和內傾直覺型。作者在本書的“定義”一章里,把書中提到的有關心理學術語,按字母表順序作了注釋;並在全書“結論”部分表示:“心理統一與分化的事實在我的概念構造上是同樣重要的”,“否認類型的存在就面對類型存在的事實而言,是一點用處也沒有的。”作者還以為,“對所有科學或生活部門來說,不同態度類型的問題是頭等重要的,而心理學在其中起決定性的作用。”並稱“如果希望發展那種完整的心理圖景,則必須牢記心理變異這個事實”。
全書在主體與客體、統一與分化、意識與無意識、內傾與外傾、理性與非理性、心理的主導功能與輔助功能等方面力圖用一種辯證的、全面的思維方式來加以探討,但作者在本書中所系統闡述的類型學說以“里比多”的假設為基礎,而不考慮性格的社會實質,並且全書涉及宗教文化思想史上很多複雜的內容,難於理解,又不免帶有神秘主義的色彩。不過,《心理類型》一書提出內外傾的性格向性的類型說,其概念自問世以來已為人所熟知並在現實生活中廣為使用,歷史的影響則是不可低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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