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今後作戰方針的意見》

《對今後作戰方針的意見》

這是毛澤東於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二日給劉、陳、鄧、粟、譚的電文。

全文內容

對今後作戰方針的意見對今後作戰方針的意見

劉、陳、鄧、粟、譚:
(一)黃維兵團殲滅後,請伯承同志來中央商談戰略方針。估計黃維數日內可全殲,邱、李則尚須較多時間才能全殲。黃維殲滅後,請劉、陳、鄧、粟、譚五同志開一次總前委會議,商好在邱、李殲滅後的休整計畫、下一步作戰計畫及將來渡江作戰計畫,以總前委意見帶來中央。如粟、譚不能分身到總前委開會,則請伯承至粟、譚指揮所,與粟、譚見一面,了解華野情況,徵詢粟、譚意見,即來中央。我們希望伯承能於亥哿至亥有間到達中央會談。
(二)我們對今後作戰方針大致意見如下:甲、在全殲黃、邱、李諸敵後,華野、中野兩軍休整兩個月(分為四期,每半月為一期),並大致準備好渡江作戰所需諸件(雨衣、貨幣炮彈、治療藥品、汽船等)及初步完成政治動員。乙、在江淮間現有諸敵未退至江南的條件下,兩軍協力以一個月至兩個月時間舉行江淮戰役,殲滅江淮間諸敵,占領長江以北、淮河以南、平漢以東、大海以西諸城鎮,主要是安慶至南通一帶諸城鎮,控制長江北岸。丙、然後再以相當時間,最後地完成渡江的諸項準備工作,即舉行渡江作戰。其時間大約在明年五月或六月。丁、華野、中野兩軍協力經營東南,包括皖南、蘇南、浙江福建兩全省、江西一部,並奪取蕪湖杭州鎮江蘇州、南京、上海、福州諸城而控制之。戊、東北我軍協同華北主力,於明年一、二兩月完成奪取平、津、張、唐任務,三、四兩月休整,五月沿平漢南下,六、七兩月執行江漢戰役,並完成渡江準備工作,八月渡江。第一步經營湖北南部、湖南全省及江西一部,包括奪取武漢、岳州、長沙、常德、寶慶、衡州、郴州、九江、南昌、吉安、贛州在內;

第二步奪取兩廣。己、華北主力協同東北我軍奪取平、津、張、唐後,如那時太原尚未攻下,則協力奪取太原,然後以楊羅及楊成武兩部奪取綏遠、寧夏,與彭賀會合。徐周兵團則早日與彭賀會合,先肅清蘭州、潼關線上及其以南以北諸敵,並奪取潼關、西安、天水、漢中諸城,然後入川。庚、爭取於明年秋季至遲冬季修好津浦、平漢、隴海三路,以津浦供應你們,以平漢供應林羅,以隴海供應彭賀。辛、上述計畫是就現時敵我形勢及將來敵方可能部署為基礎來考慮的。在你們當面之敵及平津之敵被殲後,估計敵方部署將以較多的兵力位於江南,以第二部兵力位於湘、鄂、贛,以第三部兵力位於川、陝。壬、上述計畫是從軍事上、政治上和經濟上的許多考慮出發,採取穩紮穩打方針,和我們過去與陳、鄧、粟三同志所談者有些不同,請你們於伯承動身前加以考慮。
(三)此電只發劉、陳、鄧,請小平負責於粟、譚至你處開會時,給粟、譚二人一閱,閱後焚毀,保守機密。
中央軍委
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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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陳、鄧、粟、譚,指劉伯承、陳毅、鄧小平、粟裕、譚震林,當時分別任中原野戰軍司令員、第一副司令員、政治委員和華東野戰軍代司令員兼代政治委員、副政治委員。他們五人組成總前委,統籌淮海戰役一切事宜。
黃維兵團,指黃維任司令官的國民黨軍第十二兵團。
邱、李,指邱清泉、李彌,當時分別任國民黨軍第二兵團和第十三兵團司令官。
亥哿至亥有,即十二月二十日至十二月二十五日。
江淮戰役於一九四九年一月十六日至二十四日舉行。這次戰役殲滅了殘留在淮河以南長江以北地區並向江南撤退的敵人,解放了江淮間廣大地區。
江漢戰役,因遼瀋、淮海、平津三大戰役和渡江作戰的勝利,江漢(漢水)地域之敵害怕被殲,紛紛向長江以南撤退,故計畫中的此次戰役實際上沒有進行。
岳州,即湖南嶽陽。
寶慶、衡州,即湖南邵陽和衡陽。
綏遠,即綏遠省。見本卷第82頁注。
徐周兵團,指徐向前任司令員兼政治委員、周士第任副司令員兼副政治委員的華北軍區第一兵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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