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日報》

《寶安日報》是深圳報業集團旗下媒體,紮根寶安、面向社區。《寶安日報》桃源居社區記者站成立後,將派專職記者長年紮根桃源居社區,深入挖掘鮮活的社區新聞,更好地對桃源居進行全方位新聞報導、專題報導和形象展示。

報紙簡介

寶安日報正式編入國內統一刊號(CN44—0016),周五報,對開4版,公開發行,由中共深圳市寶安區委主管主辦,於3月26日正式創刊問世。

寶安日報前身為寶安報,創辦於1993年7月1日,為省內刊號。經過近8年的發展,質量不斷提高,影響力不斷擴大。目前,已擁有近百人的辦報隊伍、800多平方米的辦公和生產大樓以及2萬平方米的發展用地,辦起了彩色印刷廠,購置了高斯輪轉機、華光電腦照排系統及各種配套設備等。

報業集團

深圳報業集團有償兼併寶安日報社協定書籤訂儀式在寶安區委新樓六樓會議室舉行,這標誌著寶安日報正式併入深圳報業集團。深圳報業集團社長吳松營和寶安區區長黃錦奎代表雙方在協定書上籤字。寶安區委書記周光明等寶安區領導及黃揚略、陳君聰等深圳報業集團負責人出席了簽字儀式。

深圳報業集團有償兼併寶安日報社,是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政策的具體舉措。深圳報業集團有償兼併寶安日報,包括寶安日報社及其下屬廣告公司、印刷廠在冊員工(含所有聘用人員)以及財、物全部由深圳報業集團接收,對在冊及聘用人員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政策保證其合法權益不因兼併而受到損害。

寶安日報併入深圳報業集團後,辦報方向不變,將繼續依託寶安開拓發展空間,為寶安三個文明建設服務。新的寶安日報領導班子團結和帶領全體員工開拓創新、努力拚搏,把報紙辦得更好。

廣告投放

寶安日報廣告投放須知:

備註:

1、政務專版在普通版刊發按每版2萬元收費。在二、三版刊發按每版4萬元收費。

2、頭版報眼廣告,規格為2.8×5.8,周一至周五,統一收費3000元/次,周六收費1500元/次。

3、考慮版面可讀性,鼓勵商業廣告客戶將整版規格廣告分解成半版以下規格,同日內分成多個版面刊登,可額外享受9.5折優惠。

4、本報廣告版面高35.5cm,寬21.5cm,印刷網線80-100。客戶及代理公司提供設計稿或膠片應符合本報刊登要求,在刊出日期前兩天(或指定時間前)交本報廣告中心。

5、訂版實行大版面優先原則,即小版面要讓大版面。但鼓勵將整版廣告分解成半版以下規格在多個版面刊登。

6、特殊規格視情況加收20%-100%不等的費用。特殊規格是指價目表以外的非標準規格。7、廣告稿須清楚,標點符號明確。經客戶確認刊出的廣告,更正需另付費用。因本報原因出現與原稿不符的差錯,本報免費更正一次,原已刊出廣告仍按規定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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