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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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1988年9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7號發布,根據2006年12月31日《國務院關於修改的決定》修訂條例內容,為了合理利用城鎮土地,調節土地級...
條例內容 背景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1988年9月2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從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
徵稅範圍 稅率 計稅依據 暫行條例 參考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於1988年9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7號發布,根據2006年12月31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
國務院令 修改決定 條例細則 -
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的一種稅。開徵...
相關法律 應納稅額 稅收優惠 對比 扶植項目 -
中國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按照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 該項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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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辦法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條例》及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第十條 城鎮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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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
”三、第十三條修改為:“本條例的實施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條土地使用稅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本條例的...
基本信息 內容 條例全文 -
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是對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積定額徵收的稅。以土地面積為課稅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占用為特點的行為稅類型。土地使用...
徵稅對象 徵收標準 稅額計算 減免規定 稅收作用 -
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決定 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 〈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決定》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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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
第四條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第五條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額幅度,依照本辦法所附的《雲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表》執行。 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