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墳上起舞》

《在我墳上起舞》

《在我墳上起舞》是英國當代著名的青少年文學大師錢伯斯青少年文學的代表作,完成於一九八二年。小說通過日記體及其他多種手段記敘了一個夏季發生在十六歲的哈爾・魯賓遜身上的故事。

《在我墳上起舞》

內容

小說以哈爾和巴里的相識開始,在他們相處的七個星期中,哈爾逐漸迷戀上了巴里並視他為自己一直在尋覓的“心靈伴侶”。巴里“背信棄義”之後,哈爾怒不可遏,一場激烈的爭吵終於在不經意間爆發。為了追趕負氣而走的哈爾,巴里騎的機車不幸撞上了路邊的大樹。巴里死後,哈爾悔恨不已,他想起了巴里生前曾要求他遵守的誓言:如果我倆誰先死去,另一個人要到他的墳上跳舞。於是哈爾趁著夜色兩度到了巴里的墳前並信守諾言翩然起舞,第二次當哈爾跳得正酣的時候被警察當場擒獲。哈爾不願對自己的行為作任何解釋,這令他的父母、法官和社工們大傷腦筋。後來在奧斯本老師和來自挪威的女孩卡麗的幫助下,哈爾同意用日記的形式詳細記述過去七周發生的是是非非。寫日記本來是為了交待事情的經過,但哈爾卻從中找回了自我。 《在我墳上起舞》的情節並不複雜,但卻寓意深刻。讀完之後,掩卷而思,禁不住為一些現實中存在的和不存在的東西所感動。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英國,該是一個物質生活異常富足的社會,然而還有一批人為生活所累,如哈爾的父母。他們終日為生活所迫,感情趨於遲鈍。他們似乎忘了對孩子感情世界的牽引,抑或如哈爾的母親所言:我們的知識已不能勝任對孩子的教育。是他們疏忽了自己的責任,還是人與人之間感情的隔膜日益加深。哈爾、巴里及至那些因精神極度空虛而在劇院等公共場所肆意宣洩的人都在尋求情感的寄託。然而情為何物,該施於何處、何物、何人?這也許是西方社會青少年的共同困惑。

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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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登・錢伯斯(Aidan Chambers)是英國當代著名的青少年文學大師,從一九七八年出版第一部青少年文學作品《破曉時分》(Breaktime)開始,錢伯斯一發而不可收,先後又有四部此類小說問世:它們是《在我墳上起舞》(Dance On My Grave),《我現在已明白》(Now I Know),《收費橋》(The Toll Bridge)和《來自無人地帶的明信片》(Postcards From No Man’s Land)。目前作者正潛心創作第六部,計畫於2003年完成。1999年《來自無人地帶的明信片》擊敗風靡全球的《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三集而榮獲英國圖書館協會頒發的“卡內基獎”(Carnegie Medal)。《在我墳上起舞》和《收費橋》因對青少年心理刻畫入微而普受好評,同時也為作者贏得了國際聲譽。 艾登・錢伯斯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生於英格蘭的鄉村,其父是個木匠,母親沒有工作,終日忙於家務。錢伯斯是獨生子,除了鄰居家一個比他年長六個月的女孩之外,他幼年時生活的地方幾乎沒有其他小夥伴。他們一起玩耍,成了形影不離的朋友。當錢伯斯走進校門之後,被迫與其分手。錢伯斯認為這是一個永遠無法癒合的傷痛,因此在作者幾乎所有的小說中,我們都能看到追求友誼的這一主題。 錢伯斯的童年並不快樂,他天生與數學無緣,數學對他如同天書,在老師的眼裡,他是個實足的笨蛋。國小升學會考失敗後,他們舉家搬到了達靈頓,在這兒他結識了艾倫並很快成了摯友。艾倫喜愛讀書,受其影響,錢伯斯也加入了當地公眾圖書館的讀者行列。 十七歲那年,錢伯斯入伍服兵役,退役後接受了兩年的教師培訓,並於一九五七年到倫敦附近的一所中學正式上崗。在當教師的三年間,他不僅是電影院的常客,而且一有機會就鑽進倫敦的劇場。他本想一邊教書一邊寫作,但繁重的教學負荷讓他難以有從事創作的精力。由於自己對宗教的一貫興趣,錢伯斯終於在一九六�年辭去了教師職務,進入一家修道院當起了神職人員。他在修道院一呆就是七年,直到一九六七年他才悟出自己不可能成為一個真正的信徒。一年後,他離開了修道院,此後,錢伯斯便成了專職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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