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雜誌》

《國際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雜誌》

《國際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雜誌》(原名《國外醫學耳鼻咽喉科學分冊》) 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主管, 中華醫學會和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主辦的國際醫學系列雜誌之一, 系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以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醫師為主要讀者對象, 同時適合相關學科從事臨床、教學及科研工作者閱讀。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國際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雜誌》國際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雜誌
期刊名稱:國際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雜誌,主管單位:國家衛生部,主辦單位:中華醫學會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地址:北京市崇內後溝胡同17號,郵政編碼:100005,國際標準刊號:ISSN1673-4106,國內統一刊號:CN11-5395/R,郵發代號:2-610,單價:10,定價:60,刊期:雙月刊,創刊日期:1964-01-01年創刊,開數:16開

刊物簡介

《國際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雜誌》(原名《國外醫學耳鼻咽喉科學分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主管,中華醫學會和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主辦的國際醫學系列雜誌之一,系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以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醫師為主要讀者對象,同時適合相關學科從事臨床、教學及科研工作者閱讀。本刊的辦刊宗旨是:貫徹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貫徹理論與實踐、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辦刊方針,反映國際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學領域研究的最新進展,促進國際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學術交流。
本刊主要刊登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領域的新進展、新技術和新方法的綜述、最新研究進展、國外優秀論文、個案報導及文獻複習、標準與規範、繼續醫學教育、學科史話、外文期刊目錄、國外原文論著等內容,歡迎同道踴躍投稿。

主要欄目

本刊主要刊登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領域的新進展、新技術和新方法的綜述、最新研究進展、國外優秀論文3+、個案報導及文獻複習、標準與規範、繼續醫學教育、學科史話、外文期刊目錄、國外原文論著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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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雜誌
中華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雜誌
國外醫學:耳鼻咽喉科學分冊

辦刊宗旨

是:貫徹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貫徹理論與實踐、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辦刊方針,反映國際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學領域研究的最新進展,促進國際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學術交流。

來稿要求

1、綜述

將數十篇國內外公開發表的文獻通讀後,有分析、有討論、深入淺出地反映所選命題的國際水平和發展趨勢。文題要求鮮明、簡潔、確切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以20字內為宜,不用縮略語。全文一般不超過5000字(指版面字數)。文首附有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2~5個關鍵字(主題詞為主,自由詞為輔)。文後參考文獻要求為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10年內(近5年內的文獻,不得少於所引文獻的50%)公開發表的國內外文獻。以15~30篇為宜,書籍和中文文獻不引用或少引用。文獻序號應在文中引用處句末按引用順序以數字加方括弧標註於右上角。文內第一次出現的英文縮寫請註明英文全稱及中文名稱,為了便於閱讀,請儘量少用或不用英文縮寫。參考文獻儘量在網際網路上採用複製錄用方式,以保證其準確性。

2、文稿

應具有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練,數據準確,格式符合本刊稿約,必要時應做統計學處理。文章一般不超過1500字。當文稿報告以人為研究對象的試驗時,作者應該說明其遵循的程式是否符合負責人體試驗的委員會(單位性的、地區性的或國家性的)所制定的倫理學標準並得到該委員會的批准,是否取得受試對象的知情同意。

3、作者 

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改動;作者單位名稱及郵政編碼腳註於同頁左下方。作者應是:①參與選題和設計,或參與資料的分析和解釋者;②起草或修改論文中關鍵性理論或其他主要內容者;③能對編輯部的修改意見進行核修,在學術界進行答辯,並最終同意該文發表者。以上3條均需具備。僅參與獲得資金或收集資料者不能列為作者,僅對科研小組進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為作者。對文章中的各主要結論,均必須至少有1位作者負責。集體署名的文章必須明確對該文負責的關鍵人物;其他對該研究有貢獻者應列入志謝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應徵得本人同意,並附證明信。

4、關鍵字 

文稿需標引2~5個關鍵字。請儘量使用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信息研究所2005年出版的《中文醫學主題詞表》上的主題詞。每個英文關鍵字第一個字母大寫。中文或英文關鍵字之間以分號分隔。

5、醫學名詞 

以1989年及其以後由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醫學名詞》和相關學科的名詞為準,暫未公布者仍以人民衛生出版社編的《英漢醫學辭彙》為準。中西藥名以最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中國藥典委員會編寫的《中國藥品通用名稱》為準,不應使用商品名。在需要使用商品名的情況下,應先給出其通用名稱,括弧內給出商品名。

6、圖表

文中圖表均應貼附於相應文中,用統計表時,要合理安排縱橫標目,並將數據的含義表達清楚;用統計圖時,所用統計圖的類型應與資料性質相匹配,並使數軸上刻度值的標法符合數學原則。僅1幅圖或1個表寫作圖1或表1。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資料應置於圖(表)下方注釋中,並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圖表均隨文排。本刊採用三線表(頂線、欄目線、底線),如遇有合計或統計學處理行(如t值、P值等),則在這行上面加一條分界橫線;表內數據要求標明單位,有效位數一致,一般按標準差的1/3確定有效位數。線條圖應墨繪在白紙上,高寬比例約為5∶7左右。以計算機製圖者應提供雷射列印圖樣。照片圖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對比度。圖中需標註的符號(包括箭頭)請用另紙標上,不要直接寫在照片上,每幅圖的背面應貼上標籤,註明圖號、作者姓名及圖的上下方向。圖片不可折損。若刊用人像,應遮蓋其能被辨認的部分。大體標本照片在圖內應有尺度標記。病理照片要求註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數。

7、計量單位

實行國務院198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並以單位符號表示,具體使用參照2001年中華醫學會雜誌社編輯的《法定計量單位在醫學上的套用》一書。注意單位名稱與單位符號不可混合使用,例如ng/kg/天應改為ng·kg-1·d-1;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於1條時應採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應採用ng·kg-1·min-1的形式;組合單位中斜線和負數冪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採用ng/kg·min-1的形式。在敘述中,應先列出法定計量單位數值,括弧內寫舊制單位數值;但如同一計量單位反覆出現,可在首次出現時注出法定計量單位與舊制單位的換算係數,然後只列法定計量單位數值。血壓計量單位恢復使用mmHg,但首次使用時應註明mmHg與kPa的換算係數。

8、統計學符號 

按GB3358-82《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定書寫,常用如下:①樣本的算術平均數用英文小寫(中位數仍用M);②標準差用英文小寫s;③標準誤用英文小寫sx-;④t檢驗用英文小寫t;⑤F檢驗用英文大寫F;⑥卡方檢驗用希文小寫χ2;⑦相關係數用英文小寫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寫ν;⑨機率用英文大寫P(P值前應給出具體檢驗值,如t值、χ2值、q值等)。以上符號均用斜體。

9、參考文獻

按GB7714-87《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採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後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弧標出。儘量避免引用摘要作為參考文獻。參考文獻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後加。,等。或其他與之相應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稱用縮寫,以《IndexMedicus》中的格式為準;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條參考文獻均需著錄起止頁。參考文獻必須由作者親自核對原文並保證無誤。將參考文獻按引用先後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排列於文末。
期刊著錄格式:前3位作者姓名(3位以上作者後加等).文題.刊名(外文期刊名用IndexMedicus
中規範縮寫名,中文期刊名用全稱),年,卷(期):起-止頁.舉例:
1UchidaT,SutoH,RaC,etal.PreferentialexpressionofTh2-typechemokineanditsreceptorinatopicdermatitis.IntImmunol,2002,14(5):1431–1438.
2王麗英,陳昆,顧恆,等.慢性光線性皮炎紫外線作用光譜的研究.中華皮膚科雜誌,2005,38(6):410–412.
3樊翌明,吳志華.生殖器疣.見:吳志華,主編.現代性病學.第2版.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2.193–213.

10、其他要求

①來稿需請作者所在單位主管學術的機構審核,並附單位推薦信。一律文責自負,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加工。②凡接到本刊收稿回執後3個月內未接到退稿,則稿件仍在審閱研究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請務必事先與編輯部聯繫。③來稿一經接受刊登,全部作者依次在《論文專有使用權授權書》上籤名,專有使用權轉讓給中華醫學會。④來稿收取稿件處理費20元,確認刊載後按通知數支付版面費。稿件刊登後酌致稿酬,並贈當期雜誌。
來稿請寄:北京市東城區崇內後溝胡同17號國際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雜誌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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