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篇》

《國家篇》中的政治觀對西方後世政治思想家包括歐洲啟蒙學者和空想社會主義先驅者都有啟迪和影響,是人類文明的瑰寶。

《國家篇》

正文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最重要的一篇對話。又譯《理想國》《共和國》。這篇對話闡述了他的理念論、倫理學、政治學、教育學、美學等方面的思想。中文譯本有吳獻書譯的《理想國》,商務印書館1929年出版。
這篇對話共10卷,現代研究者認為,它們不是同一時間寫成的,討論的主題經常變化,各卷間也有不連貫的地方。
對話以討論什麼是“正義”開始,不是要舉出某種特殊的正義的行為,而是要求得出關於正義的普遍定義。
第2~4卷討論國家道德和個人的道德。主張國家分工,分不同等級。認為統治者是金子造的,他們的任務是以知識治理國家,所以他們的道德是“智慧”;武士以保護國家為己任,是銀子造的,他們的道德是“勇敢”;自由民是鐵造的,他們的任務是服從統治,他們的美德是“節制”。這些等級各儘自己的職責,不越軌行事,就是“正義”。個人也是這樣,理性應是智慧的統治者,情緒應是勇敢,欲望應該節制,各安其位就是“正義”。
第5~7卷論述他的“哲學王”的主張,認為國家的統治者應是具有治理國家知識的哲學家。統治者不應有私有財產,妻子和子女都不應該是私有的。要培養哲學王,必須有整套的教育制度,從體育、音樂到數學的學習,最後進入哲學的思辨。柏拉圖提出,哲學家的最高任務是要認識“善的理念”,在太陽光照耀下,人的視覺才能認識對象;同樣,只有在“善的理念”光照下,人的理性才能認識真正的存在“理念”,他以“線的比喻”將對象分為兩段:一段是“存在”即永恆不變的世界,其中又分為兩級,較低級的是數學對象,最高級的才要理念;另一段是不斷變化的“現象”,其中又分為兩級,較高級的是現實世界中的具體事物,最低級的是具體事物的“象”,如畫家所畫的“象”、水中和鏡中的映象。相應的,人的認識也可以分為4段:最高的是“辯證法”,即哲學的認識;其次是“理智”,它通過假設認識數學的對象;再次是“感覺”,它認識具體事物;最低的是“印象”,它只能認識事物的象。 柏拉圖還以 “洞穴的比喻”,說明人在現實世界中,正如處在黑暗的洞穴之中,他所看到的只是真實存在的影子,只有當他回身向洞外,才能看到陽光照耀下的真實的存在即“理念世界”。這些都比較具體地說明了他的理念論、目的論認識論思想。
第8、9卷闡述他的政治思想。除了柏拉圖理想的政治制度即由哲學家為王的制度外,他還將當時現實的政治制度分為 4類:以斯巴達為代表的“權力政治”(貴族政治);由少數富人統治的“寡頭政治”;以雅典為代表的“民主政治”;最後是由暴君獨裁的“僭主政治”。他試圖說明這 4種制度各自的優劣點,以及它們依次演變的過程。他認為民主政治如果將自由、平等發展到極端,就會為某些野心家利用,而變為極端專制的僭主政治。
第10卷講到創造與摹仿。柏拉圖指出有三種存在:一是永恆的理念,它是唯一的,只能由造物主創造;二是現實世界中的具體事物,它們是人摹仿理念而創造的,如木匠按照床的理念製造具體的床;三是摹仿具體事物而製造的東西,如畫家按照具體的床而畫床的像。柏拉圖認為藝術家是摹仿的摹仿者,應是最低下的。他指責荷馬等詩人褻瀆神,說神具有欺騙、貪淫等種種惡行,理想國中應該將詩人驅逐出去。最後,這篇對話以“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天堂和地獄的神話作為結束。
柏拉圖的《國家篇》比較全面地闡述了他的唯心主義的理念論哲學,在西方哲學史上產生了深遠影響;他對理想國的描述和構想是以後各種烏托邦方案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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