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十條背景和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學前教育。《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學前教育的發展目標,這是國家在2000年基本普及義務教育之後,為實現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而做出的又一重大決策。中央、國務院領導多次批示,要求把積極發展學前教育、著力解決“入園難”作為貫徹落實《規劃綱要》的突破口和緊迫任務,充分體現了新時期新階段黨和國家對推動學前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高度重視。
“國十條”立足當前,兼顧長遠,是積極發展學前教育、著力破解“入園難”的動員令,必將對全社會提高學前教育重要性的認識,促進億萬兒童健康成長,保障和改善民生,發揮極為重要的推動作用。
遵循的原則

發展公辦園

民辦園的具體規定
發展學前教育要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各級政府要在大力發展公辦園的同時,採取多種措施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辦園,為家長提供多層次、多樣化的選擇空間。檔案突出強調了鼓勵和扶持民辦園的幾點措施:一是要通過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稅費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辦園。二是創新支持方式,積極扶持民辦園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園。提出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引導和支持民辦幼稚園提供普惠性服務。三是公辦民辦一視同仁,進一步強調了民辦園在審批登記、分類定級、評估指導、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資格認定、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園具有同等地位。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

農村學前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

政府投入方面規定

幼兒教師的地位待遇

幼稚園亂收費解決辦法

幼稚園有“國小化”傾向

“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