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台縣國家稅務局

魚台縣國家稅務局

(六)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家稅務分局領導班子。

機構概況

魚台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是主管全縣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

管理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出口貨物退(免)稅等中央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徵收管理。
魚台國稅局共有在編在職人員105人,機關內設8個行政科室,1個事業單位,1個直屬單位,下設5個稅務分局。目前,共管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508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436戶,達點個體工商戶696戶。其中,濟寧礦業集團鹿窪煤礦、金威煤電公司、湖西煤礦、盛發焦化廠、供電公司等企業屬本縣重點稅源,可提供稅收占總稅收收入的80%以上。

主要職責

魚台縣國家稅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機構級別與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稅源和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促進轄區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家稅務分局領導班子。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本系統稅收科研、學術交流以及科研成果鑑定、評選、推廣和獎勵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市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內設8個科室,級別為正股級;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
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稅政管理科 負責流轉稅、車購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系統的管理、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管理和檢查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涉外稅務審計、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
徵收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實施,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普通發票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普通發票的計畫調撥、保管、發售、核銷等管理及日常檢查工作。
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計畫統計科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
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負責辦理各種資格認(核)定和稅收證明。
稅源管理科 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等稅種的管理業務;負責出口貨物退稅(免)稅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黨群工作。

(二)直屬機構

設1個直屬機構,級別為副科級。
稽查局 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三)派駐機構

下設城區、王魯、魚城、老砦、清河5個稅務分局。
稅務分局 主要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負責納稅服務及所轄縣範圍內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等“同城通辦”涉稅業務。

(四)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 王 棟
分管工作: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鄭金棟
分管工作:稅政管理科、稽查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洪瑞
分管工作:計畫統計科、徵收管理科、辦稅服務廳、城區分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 袁沛軍
分管工作:辦公室、人事教育科、工會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張繼臣
分管工作:信息中心、稅源管理科、監察室、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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