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依淼

馮依淼是中國的一個女企業家,1989年9月15日,馮依淼因公出差永安市,被歹徒謀財殺害,年僅38歲。

馮依淼生平

馮依淼馮依淼
優秀女企業家——馮依淼馮依淼,福州人,1951年出生。讀過國中,1969年到永安農村插隊勞動,1974年底回福州在永茂隆商店當營業員,工作出色,曾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1983年,馮依淼先後任德余商店副主任、主任。她團結職工,文明經商,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使這間老店很快出現新面貌,成為省、市雙文明單位,市首家“物價信得過商店”,她個人被評為勞動模範,獲得省“五一”勞動獎章。同年,她加入中國共產黨,並出席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986年,任福州市副食品公司副經理、黨委副書記。她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總結改革經驗,提出小型企業租、轉、讓、改的經營方式。同年6月,在福州市商業系統完善承包經營責任制經驗交流會上,她作了《以小勝大,以少勝多,以舊勝新,在夾縫中求生存》的專題報告,引起同行們的注目。她的論文《培養職業道德,增強商店活力》被評為優秀論文,並應邀參加全國職業道德經驗交流會。
1987年1月,馮依淼出任福州東街口百貨大樓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同年7月,升任總經理、黨委書記。她帶領東百一班人,對大樓的經營管理、分配製度和人事制度進行大膽改革,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使東百成為聞名省內外的國營大企業。在經營管理上,她對大樓的職能機構進行合理調整,開拓對外經營,加強企業內部巨觀管理和財務監督;對企業10個部門實行承包經營、獨立核算,使4個業務部門成為經營和管理相統一的經濟單位。為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她採取許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如發展橫向聯繫,發展商業銷售網路,組織時裝表演,開闢展銷廳展銷名優產品等。在分配製度上,她從獎勤罰懶、調動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增強分配的透明度著手,實行檔案工資制,對營業員採取“百元銷售工資含量”,把營業員的工資、獎金、各種津貼與商品銷售額掛鈎;對科室幹部採取“工作量包乾工資含量”,把他們的工資、獎金與工作量掛鈎。在人事制度上,幹部實行聘任、見習制,以能否完成任期目標定其是否連聘;營業員實行滿負荷工作法,擇優上崗,最佳化組合。這些改革,使東百幹部、職工的群體力量得到充分發揮。

馮依淼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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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依淼講究商業道德,重視服務質量,她把“顧客至上,信譽第一”奉為信條,提出“在外國人面前我就是中國,在外地人面前我就是福州市”的企業精神。她經常教育幹部職工說:“辦企業,錢一定要賺,要為國家增加稅利,但君子生財要取之有道。”她在東百推行“營業員服務質量等級制度”,開展“熱情為顧客、溫暖千萬家”、“滿意在東百”、“評選十佳十差營業員”等活動,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她自覺執行國家的物價、計量政策,常說:“東百大樓零售物價出台,應該是福州市價格的行情,我們要帶頭用穩定的物價,以穩定市場、穩定人心”。在1988年社會上出現哄抬物價、搶購商品的風潮時,她帶領東百幹部職工積極組織貨源,挖掘庫存,保證供應,平抑物價,充分發揮了東百作為國營商業企業的主渠道作用。因此,東百被省、市有關領導部門評為先進企業、雙文明單位、無假冒商品銷售單位、物價計量信得過單位。
馮依淼善於做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把管事、管人、管思想統一起來。她和大家一起制訂了10多種規章制度,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對違紀情節嚴重者,她毫不容情,嚴肅處理;對情節較輕且系初犯者,則予以耐心批評教育。她關心職工生活,在政策許可範圍內,逐步提高職工的獎金和福利待遇,對有困難的職工“雪中送炭”,給予特殊關懷。為了與民眾溝通思想,她設立“總經理信箱”,隨時吸收職工的合理化建議。在她細緻的思想工作引導下,東百形成了良好的店風。
馮依淼嚴於律己,廉潔奉公。她以清代《官箴》“吏不畏吾嚴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為座右銘,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有些廠家為推銷次劣商品,提出許多優惠條件,她從不動心,始終堅持“進入東百櫃檯的,都必須是名優產品”。經營中的“回扣”,一律從價格中扣除,從不以權謀私。她的弟媳婦和侄兒長期待業,希望進東百工作,她始終不予錄用。她身為全省最大的百貨商店的總經理,住的仍是一間不到9平方米的斗室,家裡沒有電冰櫃、電視機,連一台電風扇也沒有。最好的一套衣服,是東百發的工作服。出差從不坐“的士”,也不住高級賓館。她克己奉公,為東百帶出一支文明經商的好隊伍。

馮依淼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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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9月15日,馮依淼因公出差永安市,被歹徒謀財殺害,年僅38歲。她遇害後,中共福州市委追認她為優秀共產黨員。1990年2月,全國婦聯追認她為全國“三八”紅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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