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職業指導師

首席職業指導師

首席職業指導師是指在獨立法人資格機構中,由所在機構(單位)推選出來的職業指導工作帶頭人,並承擔首席職業指導師相關職責的人員。

簡介

圖
2015年6月,北京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發布北京市《公共職業介紹服務規範》和《公共職業指導服務規範》兩個地方標準,提出每個區縣都需配備“首席職業指導師”。

公共職業指導服務是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勞動者就業、幫助用人單位合理用人的就業服務。服務內容包括:政策性指導、求職面試技巧指導、職業素質測評、職業生涯規劃、薪酬指導等。

《公共職業指導服務規範》對職業指導工作開展的場地、服務內容、基本流程與服務結果等做了詳細規範,並首次提出了“首席職業指導師”的概念。明確北京市每個區縣要設定一名首席職業指導師,由取得高級職業指導師資格且具有10年以上本行業從業經驗的職業指導人員擔任,負責組織本區縣內日常職業指導工作的開展。

《公共職業介紹服務規範》將前台接待服務、自助式職業介紹服務、招聘洽談服務等公共服務標準化,明確職業介紹人員應持證上崗。這一規範還將服務結果標準化,比如將“求職成功率“作為前台接待服務中一項硬性指標,鼓勵公共職業介紹服務機構提供更高標準的優質服務。

具備條件

1.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機構(單位)任職,並具有職業指導人員國家職業資格;

2.在一線崗位上直接從事就業和人才服務工作,職業指導業務能力突出,工作中有重要成果和優異表現,並得到公認;

3.具有相應的研究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在本地區、本單位職業指導工作隊伍中可以發揮引領和示範作用;

4.經本單位推選同意認定。

職責和義務

1.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開展示範性服務;

2.做好就業服務領域人才的傳幫帶工作,傳授職業指導技能、技巧、經驗;

3.開展職業指導技術交流和講座等活動,帶頭進行業務技術研發和創新工作;

4.配合行政和本單位主管領導,參與就業服務和職業指導的規劃、規範標準的制定;

5.每年向專委會提交至少一篇職業指導論文和三個職業指導案例;

6.積極參與和組織公益性活動,配合做好相關宣傳工作,參加相關會議及活動;

7.承擔行政和本單位交辦的其他相關業務技術指導工作。

爭議

“首席職業指導師”將要空降北京,絕大多數網友對此並不看好:

有人認為,職業指導師很難了解每一個求助人的詳細情況,更不可能熟悉每一個工作崗位,在這樣的前提下,指導師所做出的建議往往都是程式化的,很難給求助人帶來任何幫助。

也有人認為,職業指導師充其量能夠在心理上給人安慰,如果將求職成功率作為硬性指標的話就更沒有意義了。何況在無法了解每一個崗位的前提下,職業指導師很有可能跟企業達成合作,為企業輸送大量人員,反而誤導了年輕人。

也有少量的網友表示自己願意去找指導師做一個職業指導測試,來看看自己有哪些缺點需要彌補。

也有不少網友對正在或即將開始找工作的年輕人提出了自己的建議:不要好高騖遠,不要眼高手低,更不要在最開始就要求高回報。一定要給自己一個正確中肯的定位,不要太自負,更不要妄自菲薄,認真綜合分析自己的優勢和崗位的特點之後再做出謹慎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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