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協調技術

風險協調技術

風險管理技術是套用隨機網路模型對具有一定風險的工程系統的功能、研製計畫的進度和費用進行綜合分析和控制,並根據計算機仿真試驗所得數據及時作出相應決策的一種管理決策方法,英文縮寫VERT。

簡介

風險管理技術風險管理技術
套用隨機網路模型對具有一定風險的工程系統的功能、研製計畫的進度和費用進行綜合分析和控制,並根據計算機仿真試驗所得數據及時作出相應決策的一種管理決策方法,英文縮寫VERT。風險是指在規定的時間和費用內不能完成規定任務(或指標)的機率。通過對風險程度的定量分析可以預測風險的產生並將其控制在允許限度內。風險協調技術是美國於1972年在計畫協調技術關鍵路線法圖解協調技術的基礎上研究成功的,最初套用於國防工程系統,現已用於一般工程項目的管理決策中。

網路模型

  風險協調技術風險協調技術的網路模型由節點和有向支路組成。它的主要特點之一是大大增強了節點的邏輯功能。節點分拼合節點和單元節點兩類。拼合節點由輸入和輸出兩端組成,通常用一直線從方框中間隔開。輸入端有四種邏輯功能,輸出端有六種邏輯功能。下圖為一飛彈系統研製方案的風險協調技術網路模型。Nj表示節點順序號,輸入端邏輯有:①INIT──起始輸入,表示工程網路流開始。②AND──與輸入,表示進入該節點的支路必須全部成功時網路流才能通過此節點。③OR──或輸入,表示進入該節點的支路只要有一個成功時網路流就可以通過該點。輸出端邏輯有:①ALL──全部釋放輸出,表示同時啟動本節點的全部輸出支路。②MC──隨機選一釋放輸出,表示套用蒙得卡羅法隨機選擇啟動一條且僅一條支路。③FILT1──過濾1號輸出,即當該節點的時間、費用、功能值滿足某一輸出支路參數約束時,則啟動該支路並輸出。④TERM──終止輸 出,表示網路流的終點。

實施步驟  

風險協調技術的實施步驟是:①明確分析目的,分析決策過程,確定決策點,提出時間、費用、功能的參數值和風險機率要求;②繪製網路圖並轉換成風險協調技術邏輯表示形式;③蒐集有關活動的時間、費用、功能值和描述節點的有關數據。活動參數值通常用統計分布函式、直方圖或數學模型表示;④進行計算機仿真運算,仿真次數按對置信水平的要求來確定;⑤分析仿真結果。仿真輸出是以機率分布的形式來表明不同結局的出現頻度,或時間、費用和性能的分布等。同時還可修正原始數據,再重新運行並進行風險分析。
風險協調技術風險協調技術

食品風險協調

風險管理風險管理
食品法規的客觀合理性在國際上日趨為人們所接受,反映了公眾健康和安全的需要應與社會經濟諸多因素保持一致。為了實現這種協調一致,許多國家和國際組織越來越多地採用風險分析體系來闡述風險的特徵(從食品安全和經濟影響的角度),確定適宜的風險管理方案並在此過程中與所有的利益相關者開展信息交流。
風險分析
包括三個相互關聯的部分: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風險交流。每一部分的內容將在會議主題B(風險分析在食品控制中的套用:挑戰和益處)進行討論,其中包括國際機構應如何制定風險分析的框架,以及由澳大利亞-紐西蘭食品標準局開展的特定案例研究。
許多國家在制定食品安全法規過程中已經將風險分析綜合成為一種系統的方法,食典委也將其確定為諸多標準的基礎。食典委是糧農組織和世衛組織的聯合機構,負責制定國際食品標準(例如標準、準則和操作規範)以提高全球公眾健康,並幫助實現標準的協調一致,以促進國際貿易。食典委已經認識到採用基於風險原則的重要性,將“風險分析工作原則”引入食典委程式手冊中,並由食典委的各規範委員會遵循執行。
風險分析的基本原則和益處已得到人們廣泛承認,在國際上的套用也日益增多,但是不同的國家在套用過程中採用了不同的方式,並在國家法規框架內規範其套用的範圍。
引起爭論的關鍵問題包括,套用方式(其富集科學的不確定因素,即科學證據不足)、等效標準(不同的機構或不同國家在同一產品上採用了風險分析卻得到不同的風險管理方法)以及在制定食品安全法規時應當考慮的“其他合理”因素的方式及範圍。這些問題是目前國際上頗有爭議的主題。
為了幫助本區域各國政府按照食品法典和國際貿易協定制定有效而透明的風險分析框架,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在國際生命科學學會(ILSI)及促進發展工業理事會(ICD)的通力合作下,正在制定大量的方法,其中包括風險分析手冊4,並組織風險分析的區域研討會。
由食典委制定並套用的風險分析原則,應成為所有國家在食品法規上的決策基礎。各國政府在建立各自的食品控制和監管體系時,應充分利用糧農組織和世衛組織的風險分析方法。
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是風險分析的首要步驟,是以下述四個內容為基礎,即(i)危害確定,(ii)危害定性,(iii)影響評估,以及(iv)風險定性。
雖然不是所有的國家均擁有足夠的科學資源、能力或資料來開展風險評估,但可能也沒必要為此讓所有的國家均擁有綜合的體系。目前在國家、區域和國際各個層面上,用於風險評估的資源日趨增多,各國政府在制定國內法規時應利用這些評估結果。例如,由糧農組織/世衛組織的聯合專家委員會(如食品添加劑和污染物聯合專家委員會、農藥殘留聯合專家委員會、微生物風險評估聯合專家會議)開展的風險評估,均是國際上通用的。
最近糧農組織對許多開發中國家食源性疾病的資料進行了檢查,並評價利用這些資料是否有助於風險評估及確定風險管理的方(包括評估這些決定在經濟上影響的方法)5。在會議議題E-食源性疾病監測及監督體系中,將對相關問題進行討論。
各個國家要儘可能地採取切實可行的方法,提高利用和評價國際風險評估結果的能力,特別是那些由食典委及其下屬或相關的機構開展的評估結果。此外,為了促進所制定的國內食品安全法規不僅在國內(例如,與當地的飲食方式和飲食條件)而且與國際均能保持協調一致,還應採用具有相似環境和社會經濟狀況的其他國家資料。
風險管理和法協調
風險管理是與風險評估截然不同的一個步驟,其中包括和所有的利益相關者進行磋商,權衡已確定的法規方案。該步驟包括考慮風險評估的結果和其他的相關因素,例如成本效益問題,包括對產業和執行機構的影響以及潛在的法規干預措施(例如操作規範和強制性標準)。
總而言之,應通過透明的國家食品政策來確定風險管理,包括與利益相關者開展磋商的正式程式。確定可接受的風險水平從本質上講是一種政治決策過程,要全面地考慮公眾健康、社會經濟及環境的各方面因素。然而,在做出這些決定的過程中,各國政府需要考慮預期的保護水平是否屬於履行國際協定義務範圍內的必要限制,而未構成貿易限制性措施。許多國家採用了公開透明的法規效果評估(RIA),從而實現風險管理中的更好平衡。法規效果評估是對政府決策所產生的潛在影響進行系統和持續地檢查和討論的方法之一,也是向決策者通報其決策結果的方法之一。食品法規效果評估旨在確定和評估不同法規方案,以便實現公眾健康和社會經濟利益的平衡。
在確定公開透明的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和法規效果評估框架方面,具有大量的國家法規模式。例如,澳大利亞-紐西蘭食品標準局在制定食品標準過程中,將風險管理的公開性和澳大利亞政府委員會制定的法規效果評估要求相結合(見澳大利亞-紐西蘭食品標準局的“套用和建議指南”6)。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發組織)在《經合發組織理事會關於改進政府法規質量的建議》7中也已確定了法規效果評估的指南。
1999年由當時的澳大利亞-紐西蘭食品局(現為澳大利亞-紐西蘭食品標準局)在澳大利亞實施的引進強制性食品安全計畫,是對食品法規進行法規效果評估的範例之一。在澳大利亞(還有其他許多國家),依照聯邦的規定對所有的擬議法規均必須進行法規效果評估。澳大利亞已經通過了四個食品安全標準:其中三個為強制性標準,它們分別闡述了食品安全、可接受的食品安全操作以及食品加工場所與設備的規定。第四個為自願性標準,建議食品企業制定明確的食品安全計畫,並確定食品加工操作中的有害物(註:這一自願性標準在澳大利亞的一些州作為強制性標準予以實施)。
成本效益研究預示,食品企業實施這些安全標準的運行費用每個企業大約為1000澳元,比實施原有法規的費用低35%,原有的法規是若干法規的集合體。間接的益處包括新標準允許企業在食品安全控制體系和食品生產的創新方面具有較大的靈活性。政府為了執行新標準而實施的行政管理和審核制度的費用估計會增加近50%(大約為4800萬澳元),地方政府承擔了其中的絕大部分費用。本研究結果推斷,食源性疾病的發生率下降20%將促成該標準的通過,因為在生產力和保健費用上相當於節省了5億澳元。在這一基礎上,澳大利亞政府決定將食品安全標準作為一項切實可行的的方法,以達到極為顯著的節約目標並惠及整個澳大利亞社會,政府還批准了絕大多數的標準作為食品標準規範。標準的效果將以十年為限進行評估。應注意的是,由於實施食品安全法規的不同政策所致,這些食品安全標準並未包括紐西蘭,預計現行的國家食品安全措施在紐西蘭將具有同等效力。
政府應充分利用由國際機構(如經合發組織)制定的風險管理和法規效果評估的模式,並建立共享這些信息的機制,以確保決策的透明度並實現食品法規方法的協調一致。
協調
近幾十年來,由於許多國家日益增加的人口的需求和不斷擴大的收入增長以及出口機遇的增加,散裝糧食產品和加工食品的國際貿易已經顯著擴大。
全球食品貿易的擴大均聚焦在不同國家所採用的食品安全控制體系(無論是私營的還是公共的)和法規方法的差異之上。不同的國家在食品安全上的不同重點及努力均在國際論壇上突出地表現出來。此外,這些差異均涉及到國際爭端,從而阻礙了國際食品貿易。即使在食品安全標準上已建立了基於風險的科學框架的國家之間,在食品安全法規上也具有差異。
國家之間存在的食品法規上的差異具有諸多的緣故,其中包括:
在食品供應中,食品安全風險具有內在的和獨特的差異(包括在生產操作、植物和家畜病原體和/或氣候條件上的差異);
評估和管理食源性風險的原則和協定不同;
制定和實施法規計畫的能力不同,以及控制食品安全風險和確保法規強制實施的基礎設施不同;
國家的文化偏愛和在處理食品安全風險中可接受的保護水平(例如歐盟在某些情況下允許採用未經高溫消毒的牛奶,而澳大利亞則嚴禁採用和出售此類牛奶);
國內監管體系包括了新舊不同的政策和標準,它們在不同產品或不同國家往往不一致;
食品安全法規被用作貿易技術壁壘的手段,用以保護國內產業抵禦外國的競爭。

工程風險協調

一、階段成本控制
設計階段是建設項目成本控制的關鍵和重點。儘管設計費在建設工程全過程費用中一般只占建安成本的1.5%~2%,但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力可達75%以上,特別是擴初設計階段對項目的經濟影響可達98%.由此可見,設計階段的投資管理對整個工程的成本控制是非常重要的。設計質量的優劣直接影響建設費用的多少和建設工期的長短,直接決定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投入量。
在工程設計實例中發現,不少設計人員重技術,輕經濟,隨意提高安全係數,造成一定浪費。所以甲方應充分發揮和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應認真審核設計,及時發現問題,以免擴初設計批覆後,存在的技術經濟問題難以解決。
針對當前普遍存在的因設計不精、設計深度不夠而增加工程造價不確定因素的情況,可積極推行限額設計,以有效控制造價。即先按項目投資估算控制方案和初步設計概算,再用初步設計概算控制施工圖設計和概算,使各專業在保證建築功能及技術指標的前提下,合理分解限額,把技術和經濟有效結合起來。嚴格控制設計變更使限額不輕易突破。甲方應積極配合設計單位,並利用同類建築工程的技術指標進行科學分析、比較,使設計最佳化以降低工程造價。
二、技術協調
建設項目管理,是為滿足建設項目對於特定目標要求而進行的系統的、有效的計畫、組織、控制與協調活動。“協調”是建設項目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協調的內容包括人際關係、組織關係、資源供求、信息交換等方面,資源供求與信息交換協調可以統稱為技術協調。從甲方工程管理的角度出發,建設項目管理中的技術協調的重點,主要是技術信息協調。
技術協調是目前建設項目管理相對較薄弱的環節。對於項目建設程式的各個階段而言,規劃、設計、施工階段自身有較完善的質保體系,有各自較為嚴密的標準、規範,但各階段之間需要銜接,必然存在技術信息的相互流動。例如,施工單位對於設計使用功能的理解,以及對變更的掌握,設計單位對於現場和施工動態情況的了解等,都依賴技術信息交流;項目管理的對象,即工程實體本身,是一個由眾多的環節構成的系統,項目管理實踐證明,技術信息協調失敗引發的問題在項目缺陷中占了相當大的比例。
技術信息協調是在各階段間、工程各部位間以及各單位間(簡稱各子系統間)傳遞技術信息,對於其中的部分子系統,這些信息有時作為工作的標準或依據,一旦出錯其損失可想而知。錯誤的技術信息一經傳遞,往往會在相對封閉的子系統中持續作用,或者對其他子系統引發連鎖反應,直至出現矛盾後才被發覺,具有隱蔽性。正是由於技術協調是提供工作的依據、標準的保障,所以其意義重大。
甲方的技術協調應從項目管理的組織結構、制約機制、協調程式等方面來採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科學的項目管理內、外部結構項目管理組織是項目所有參與方的組成形式,其界面劃分結構決定了技術協調工作的性質和工作量。一方面,甲方項目在必須分包時應適度,避免不合理肢解工程的做法。另一方面,項目管理結構的合理與否,應充分考慮甲方自身的協調能力。例如,工程的材料、設備是由施工總包,還是自行採購,甲方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自身管理能力及經濟方面加以綜合考慮。有時單從價格角度看是節省了,但卻增加了大量的技術協調工作,客觀上違背了集約化原則。
(二)法律和經濟的制約機制協調是管理的一部分,而管理是需要成本的。另一方面,協調失敗必然招致損失。項目管理者為了避免和有效轉移這類損失,應當重視法律和經濟上的制約手段。
(三)建立嚴密的協調管理程式管理的實踐經驗無疑是做好技術協調的良好條件,但是真正成熟的技術及信息協調應更多地依靠科學、嚴密、規範的協調程式,對每個環節進行多方面、多參數的客觀分析與控制。強調組織與程式,弱化對個人技術能力的依賴,已是當今項目管理界的共識和將來的發展趨勢。
從以上論述來說,甲方應使自己成為一個高效暢通的信息中心,使信息迅速暢達、準確無誤地在各系統間流動、轉化、落實。
三、危機管理
(一)危機管理的必然性和緊迫性從目前狀況分析,本人所在的公司,正處於迅速擴張階段。但應考慮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環境、顧客需求、技術創新不斷變化,都將給企業發展帶來風險。如果企業不能及時防範風險就會形成企業危機。
從本質上講,工程風險就是指在工程建設中所發生損失的不確定性。每一項工程的投資都巨大,一旦出現風險而發生的損失也將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必須對工程風險加強管理,儘早防範。
危機管理就是企業在總結以往處理危機經驗基礎上,企業對危機處理的系統化和對危機的超前反應。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環境下,建築企業正面臨新的挑戰,建立危機預警機制,實施危機管理已顯得日益迫切。(二)建設工程危機主要素簡析對於建設工程,它有自己的特殊性——工程與環境密切相關,與政治經濟自然環境密切相關,環境因素是造成風險的主要的原因。項目環境要素風險,最常見的有政治風險、法律風險、經濟風險、自然條件、社會風險等。在此不做過多論述。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管理是一個系統,管理的風險實質就是人的風險。建設工程的完成過程就是一系列工程活動的有序而合理的運行過程。工程風險的管理主要有計畫、組織、人事、控制、協調等環節中的風險。按管理的過程和要素分析。它主要包括:
(1)高層戰略風險,如指導方針戰略思想可能有錯誤而造成項目目標設計的錯誤等;
(2)環境調查和預測的風險;
(3)決策風險,如錯誤的選擇,錯誤的投標決策、報價等;
(4)項目策劃風險;
(5)技術設計風險;
(6)計畫風險,如目標的錯誤理解,方案錯誤等;
(7)實施控制中的風險,如契約、供應、新技術新工藝、分包層、工程管理失誤等方面的風險。
(三)危機管理的對策危機預防的關鍵是通過平時的細緻工作,將危機化解、消滅在萌芽狀態,這也是企業危機管理的核心內容。風險的承擔者應對不同的風險有著不同的準備和對策,才能進行良好的風險控制。
首先,要對工程風險進行合理的分配。如在一開始的可行性階段,進行風險評估,權衡利弊後迴避風險大的項目,選擇風險小或適中的項目。還可以採取合作方式共同承擔風險,因為大部分項目都是多個企業或部門共同合作,這必然有風險的分擔,正如本人所在的公司以戰略聯盟形式尋找可靠的即抗風險能力強、信譽好的合作夥伴。此外在技術上可選擇有彈性的、抗風險能力強的技術方案,以減小風險產生的可能性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其次,應加強預警機制,成立危機管理組織,要做到快速反應和全方位協調。在工程的實施過程中,要不斷地收集和分析各種信息和動態,捕捉風險的前奏信號,以便更好地準備和採取有效的風險對策,抵抗可能發生的風險。
最後,應引進並學習國外先進的風險防範方法。國際上把風險管理看作是項目管理的組成部分。在西方已開發國家和地區,風險轉移是工程風險管理對策中採用最多的措施,工程保險和工程擔保是風險轉移的兩種常用方法。目前我國在上述兩方面的保險種類和擔保體制尚不成熟。
以上三個環節是甲方在建設工程管理中的關鍵點,但這三個環節並非是孤立的,而是與組織、技術、經濟、契約等其它各個環節緊密相連、互相滲透的。甲方只有抓好關鍵環節來完成全面管理,才能真正高效實現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專業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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