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採購

項目採購

項目採購是指從項目組織外部獲得貨物和服務(合稱產品)的過程。它包含的買賣雙方各有自己的目的,並在既定的市場中相互作用。賣方在這裡稱為承包商、承約商、常常又叫做供應商。承包商/賣方一般都把他們所承擔的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工作當成一個項目來管理。

管理

項目採購管理是指在整個項目過程中從外部尋求和採購各種項目所需資源的管理過程。也有人翻譯為“項目獲得管理”。項目採購管理由下列項目管理過程組成:採購規劃、發包規劃、詢價、賣方選擇、契約管理以及契約收尾。

1、採購計畫(procurement planning)--決定採購什麼,何時採購 2、詢價計畫(solicitation planning)--以檔案記錄所需的產品以及確認潛在的渠道。 3、詢價(solicitation)--取得報價單(quotations)、標書(bids)、要約(offers)或訂約提議(proposals)。 4、渠道選擇(source selection)--從潛在的賣主中作出選擇。 5、契約管理(contract administration)--管理與賣主的關係。 6、契約收尾(contract close-out)--契約的執行和清算,包括賒銷的清償。  這些過程之間以及與其他領域的過程之間相互作用。如果項目需要,每一過程可以由個人、多人或團體來完成。雖然在這裡列舉的過程是分立的階段並具有明確定義的分界面,事實上他們是互相交織、互相作用的。

計畫

項目採購計畫是項目採購管理中第一位的和最重要的工作。一般來說,制定項目採購計畫所需的信息有:項目的範圍信息、項目產出物的信息、項目資源需求信息、市場條件、其他的項目管理計畫、約束條件與假設前提。

方式

公開競爭性招標:又分國際競爭性招標,國內競爭性招標。公開刊登招標公告,吸引所有感興趣的承包商參加投標,並按規定程式從中選定中標者。

有限競爭性招標:又稱邀請招標或選擇招標。根據自我了解或權威諮詢機構提供的信息,選擇一些合格的承包商(3家以上)發出邀請。

詢價採購:即比價方式,“貨比三家”,根據3家以上供應商報價決定,無需正式招標檔案。適於能夠直接取得的現貨採購,或價值較小、屬於標準規格的產品採購。

直接採購:不競爭,直接簽定契約,適於競爭招標優勢不存在,不便或不需進行招標,如產品具有專賣性質,只能從一家獲得。

分類

工程採購:指業主通過招標或其他方式選擇一家或數家合格的承包商來完成工程項目的全過程。

貨物採購:指業主或購貨方通過招標的形式選擇合格的供貨商,購買項目建設需要的投入物。

諮詢服務採購:是指付出智力勞動獲取回報的過程,是一種有償服務。

原則

一般來說,項目採購過程應遵循以下四個原則:

(1)成本效益原則。採購時應注意節約和效率,爭取用最少的錢辦最多的事。

(2)質量原則。採購的產品應質量良好,符合項目的要求。

(3)時間原則。採購的產品應及時到達,採購時間應與整個項目實施進度相適應。

(4)公平原則。即應給予符合條件的承包商均等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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