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賠償基金

霧霾賠償基金

環保志願者孫洪彬遞交行政賠償訴狀,請求法院判令鄭州市政府賠償其在鄭州出差遭遇霧霾花費的32元口罩費。他發起訴訟的目的,是想建議鄭州市政府開個先河,為市民設立霧霾賠償基金。

基本信息

產生背景

環保志願者孫洪彬環保志願者孫洪彬
中央環保督察組於2016年7月進駐河南,督察轉辦的案件中較多涉及大氣污染問題。其中,作為全國污染最重的省會城市之一,鄭州市未完成2015年的環保責任目標考核,而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優秀。2016年8月,鄭州市曾有41名黨員幹部因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被追究相應責任。

環保呼籲

2016年11月的最後一天,環保志願者孫洪彬收到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立案告知書。9天前,他遞交行政賠償訴狀,請求法院判令鄭州市政府賠償其在鄭州出差遭遇霧霾花費的32元口罩費。
孫洪彬表示根據中國《環境保護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地方政府有義務對非常嚴重的霧霾天氣負責,故而應當賠償其口罩費。而他發起訴訟的目的,是想建議鄭州市政府開個先河,為市民設立霧霾賠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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